第三十三章 巧遇

淡墨青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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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能鼠辈!”

    面对赵参鲁的背影,张居正冷笑一声,满眼都是鄙夷之色。

    “老爷。”

    从书房书架后闪出一个身影,自是往常与张居正形影不离的游七。

    “你替我同张凤磐说,他入阁之事,我本已经允了,若是再搞这些阴私勾当,入阁之事就不必再想了!”

    “回老爷,小人会去说,不过此事未必是张四维一个人的首尾,这里头怕是还有江南那几个人的勾当。”

    “是么?”

    张居正聪明天授,又是徐阶的入室弟子,在权谋方面,简直已经不做第二人想。他虽然才五十出头,但资历已经不在很多老臣之下。

    十五岁时,他就以神童之名名满天下了,二十出头就已经是翰林,在朝为官已经近三十年,又是一直在徐阶身侧为京官,论起资历和对朝中那些阴私勾当的了解,更是无人能敌。

    游七一说,他便瞬间想到了几个身影。

    “不过是申时行、王锡爵二人,他们现在资历想入阁还早,再过七八年来做这个梦还差不多!倒是那个姓李的,他的讲官不必再做了!”

    “是,小人也只是猜测。”

    现在朝中内阁只有张居正和吕调阳两人,内阁缺人是不言自明的事情,张居正为了平衡人心,免得自己揽权的迹象太过明显,已经决意再召一个听话的人入阁。

    张四维就是一个呼声最高的人选。

    晋商子弟出身,嘉靖中前期就入京为官,资历,背景,都是足够了。能力也颇为上佳,最要紧的一条,还是张四维谨慎小心,和吕调阳一样听话。

    只是这种听话是真听话,还是一种掩饰,最少,通过这一次赵参鲁一事,张居正还是觉得有必要对张四维进行一番敲打了。

    “另外告诉冯双林,赵参鲁我发配他去当典史了,但内廷之中,最好也略作表示。”

    “是,老爷放心。”

    无非就是要和冯保演一个双簧,一个公正无私,为了大局牺牲一个,另外一个也不得寸进尺,大度一些,讲几句约束内廷的冠冕堂皇的官话,如此一来,大家脸上都好看。

    游七有七窍玲珑心,心中已经明白,无需张居正多说。

    “对了!”

    游七将行之际,张居正突然叫住他,吩咐道:“我这里有一套宋版的武备志,听说英国公府那小孩子颇喜欢看兵书,今日他在文华殿的话也看出来是个知道进退的,你叫人跑一趟,带我的名刺去国公府,送一套去罢。”

    一听这话,游七吓了一跳:“这个,老爷,这太给那小孩子涨脸了吧。”

    “哼。”张居正淡淡一笑,已经拿起书本不说话,游七不敢再说,蹑手蹑脚的退了出去。

    游七自是不知,张居正虽然自幼读书,但其祖父也是辽王府的亲卫出身,自幼贫寒读书上进也不是容易的事,其中甘苦自知。张惟功幼而聪慧,在英国公府不受待见的事当然是瞒不了张居正,今日之事,张惟功替他挡了一个大麻烦,加上隐隐的同情心,所以有此重赐。

    一般的人,想得到张阁老的东西,真真是难于上青天了。

    ……

    从文华殿出来后,惟功直接从午门、端门、承天门这一条百官出入的线路出了宫。

    西华门当然更近,但没有内使带路,自己乱撞是容易出事的,刚刚在少年天子面前留下深刻印象,惟功不想自毁形象。

    再者说,他也很想从这个线路走一趟。

    这里的景像还是十分熟悉,几乎没有太多的变化……仔细来看的话,很多宫门的名字是与后世不同的,比如皇极门在后世是太和门,而且是满汉两种字体,承天门改为**等等,看到这些,心情自是变幻起伏。

    人生若有更远大目标的话,可能就是守护这个文明不被侵沾,而且一直保持着勃勃生机,直到它成为最伟大的国度之一罢。

    “想的太远了啊……”

    摸了摸羞涩的腰间荷包,惟功的脸色就变的古怪起来。

    清晨出门,带了的那一点散碎银子已经给了魏朝了,自己身上是空空如也,摸到荷包里头,简直连一个大子儿也摸不着。

    他惟有苦笑:“钱……想不到这个时候,最想要的仍然是这玩意儿!”

    没钱还是赶紧回家去吧,腰中无铜,胆气就小了很多,闲逛的念头也就熄灭了。今日入宫,练功的目标尚且未守成,且回家苦练去休!

    这么一想,便是大步而行,出承天门后折而向西,再出皇城西门,国公府的那几个跟他出来的健仆已经牵着马匹等候了。

    “哥儿怎么耽搁到如此时候。”

    “就是,我们已经苦候半日,回家后怕是人家都开了饭了。”

    这些家伙都是见风使舵的主,大宅门里头怕是真没几个好人,老太爷不待见,张贵等管家也不将这五哥儿看在眼里,又没有太监跟随,这些仆人也是蹬鼻子上脸,居然对惟功出言不逊起来。

    若是惟功有钱,开发几个赏钱,怕是就能买到这些家伙最少是表面的尊重,不过他腰间空空如也,当下便冷然道:“既然这样,你们几个先走便是。”

    “甚好,哥儿有这话我们就先走吧。”

    “这是衣包,哥儿请自便。”

    惟功说的是气话,不料这几个豪奴哪里将他放在眼里,有一个人将马背上的衣包取下,往地上一丢,笑道:“哥儿自便吧,咱们下回进宫时再见。”

    说罢,几人都是调转马头,只留下惟功骑过来的枣红马和一个包裹下来。

    这里热闹,四周有不少禁军和内侍们伸头探脑的看热闹,惟功不愿将事闹大,只得将包裹捡起来,自己在宫门外的筒子河边上,寻一个背静有树的地方,将官服脱下,换了家常的便装。

    做这样事的时候,惟功胸口还有一些起伏,不过换完了衣服,却又已经平静下来。

    和这么一群下人玩指天誓日,或是破口大骂,都是庸人所为,这个场子,他寻机会找回来就是!

    换了一身便装,整个人倒利落很多,大明国初的时候,官袍不分文武都很轻便简捷,袖子和下摆都比较利落,到了成化年后,民间穿着用度渐渐浮华,官场的衣服也是有了显著变化,到万历年间,官袍越来越肥,袖摆都是大的吓人,这种衣服,穿起来是很好看,有飘飘欲仙之感,确实体现着华夏固有的审美观,不过用来做事,走路,骑马,那实在太不方便,达官贵人,出门办事穿官服,带一身衣服,随时按场合更换,若是讲究的,带三五身也不稀奇。

    单人匹马,从皇城城门一出来,便是直入大时雍坊。

    这里算是西城市井气息较浓的坊了,往北去,小时雍坊,安富坊,都是非富即贵。

    惟功策马在闹市中缓缓而行,倒也感受到一种在国公府中感受不到的浓烈的生活气息。

    “大爷,赏点儿钱吧,我们已经好几天没吃食了……”

    “求求大爷了……”

    正走的十分惬意,冷不防有几双小脏手攀住了马匹,一边说着,一边就是将手伸上来。

    这年头,一匹普通的马匹要十两银子左右,上等好马二十到六十两,若是千里驹,那就说不准价格了。

    普通百姓出行,安步当车是最为常见的事情,花十几二十个大钱,就够雇头毛驴从城东到城西了,能骑马出行的,肯定是颇有身份的人,这些乞儿拉住马匹求乞,按常理来说也不算错。

    只是今天他们的判断是大错特错,惟功苦笑着道:“你们让开,我这儿可是真没钱……”

    话音未落,马身下头却是传来惊喜的声音:“是恩公!”

    “对呀,真是恩公呢。”

    “哈哈,咱们找了这么多天不曾找着,今儿居然就撞上了。”

    底下是一片惊喜声,惟功这马也不算太高大,奈何拉马的却是一群十来岁的小孩,又是长期营养不良的贫乞儿,市井中厮混的孤儿,这些孩子身量都很矮小,可不就就在马腹上下,惟功要探出腰来,才能看的清楚。

    一看之下,却也是认了出来,打头的是那日在胡同里救下来的少年之一,白白净净,十分伶俐干练,当日惟功也是将扫尾善后的事情交托给他了。

    “你们平时不是在南城和正阳门一带厮混,怎么到大时雍坊里来了?”

    大时雍坊并不算是乞索儿和无赖们厮混的好地方,靠近几个富贵的坊,平时兵马司来的多,夜间巡逻不仅是铺兵火夫,锦衣卫的校尉也是经常出没的,在这里作奸犯科,真不是好选择啊。

    “恩公,说来话长啊……”

    白净少年脸上露出一抹苦笑来,上次见他还模样还不错,这一次再见,脸上身上全是污垢灰尘,头发也是乱的如鸡窝,已经是标准乞丐模样了。

    “对了,那个王国峰如何了?”

    “伤筋动骨需百日,他的骨头尚未完全长好,我等出来行乞,就没有带他出来。”

    “罢了。”惟功知道这些少年有难言之隐,左右无事,便淡淡说道:“你们带我去看看,救他一场也算有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