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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华灯初上。高耸入云的大厦和行色匆匆的人潮,书写着一座城市的高傲和寂寞。所谓繁华,不同的人眼中有着不同的景色。
在同一个路口前已经等待了至少三个红灯,叶雨心中有些烦躁,猛地拍了一下方向盘,口中暗暗咒骂。他已经忘了什么时候开始跟上了这里的律动,每天像个陀螺一般,被一条无形的鞭子抽打着。房贷,车子,升职,这些都是他不能松懈的理由。
来了条短信,叶雨看了看,广告,把手机摔在副驾驶座位上。在很多人眼中,他是幸运的,能够从故乡那座小城镇跳到大都市奔生活。逢年过节回家探亲,可以沐浴在别人羡慕的目光里,但自己的生活到底如何,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等也是等,叶雨小心翼翼地把手机收好,拿起座位上面的公文包。为了一个设计,自己必须起早贪黑,即便生病也要咬着牙挺下来。如此拼命,也不妨碍今早被上司指责做事不够仔细。不怪别人,因为这里的节奏就是如此。你可以不去做,但别人就会抢先,就会先你一步得到想要的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想要超然世外独善其身,难上加难。
过了红灯,但车速依然提不起来。叶雨一路过来,看见了很多学生打扮的年轻人,三五成群打闹嬉戏,不由的想起曾经的自己。每个来到这里的人都怀揣着梦想,至于在现实的磨泡和压力的洗礼下不忘初心者有几人,无从可知。曾经的自己,有爱笑的眼睛,也有阳春白雪的情怀;有恰同学少年的好友,也有花前月下的红颜。如今大家各奔东西,只能凭借着一个通讯录或者一个相簿来怀念了。
行至经常光顾的酒吧,叶雨停下车,犹豫了一阵,还是进去了。已经习惯了在焦虑的时候用酒精和香烟麻痹自己,也不排斥没有感情的性。对于这些大家心知肚明但不会放在台面上来说的事,他不会抱有太多的负罪感。这里好大,可是不属于自己。而孤独和压力得不到排解,很容易成为某天报纸上一隅刊登的自杀者。叶雨到现在还和大学时期以文会友的女孩保持书信往来,但他同样可以用握笔的手去搂抱浓妆艳抹衣着光鲜的公主。他既可以在人前高谈阔论引经据典,也可以在人后面不改色讲荤段子。人需要在高压下暴露自己的两面性,这也是在无奈过后的解释——亦或是借口。
从酒吧出来,叶雨看了眼手表,已经到了必须回家休息的时间了。今天没有喝多少,这里离家也不远,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点燃引擎,发动机的轰鸣声和心跳保持一致。今天,再见;明天,你好。叶雨打开车载CD,放着喜欢的曲子,手指轻轻地跟着节拍敲打。自己几年的努力没有白费,起码已经在这里有了个窝,也有了这辆价位一般的车子。相比在酒吧里那些喝多了痛哭的小伙子和为了生计陪酒的女孩子,自己确实幸运。
“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她的身旁——”
迎面转弯处呼啸而来的大卡车让他瞬间清醒。电光火石之间,只见巨大刺眼的车灯扑面而来。恍惚间,叶雨觉得自己玩完了,一瞬间,没有悲天悯人,也没有恩怨未了,更不会用一秒就给某某某打好电话留好感人的遗言。他只是稍微有些不甘心,别人遇到大卡车,起码还得有很多特写,很多回忆,可他却无能为力,连反应都来不及。毕竟他是叶雨,不是詹姆斯邦德。
黑暗,一片黑暗。寂静无声,视觉和听觉都失去了。没有疼痛感,或者说没有知觉,身体不受自己支配。灵长类动物在失去五官感受后,会进入一种莫名的恐慌。意识么?还在。叶雨说不清楚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但是周遭的死寂并没让他与常人一般内心不安。叶雨突然觉得或许解脱了,慢慢闭上眼睛。
不知过了多久,叶雨迷迷糊糊地感觉到有人在触碰自己的胳膊,被这股外力影响,由浅睡眠的状态醒来。清风拂面,摇了摇头,一张清秀的面容出现在眼前。好美丽的人,叶雨竟然看痴了。
“公子终于醒了,为何躺在这里?”声音温婉动听,如若银铃。
叶雨这般才神色清明过来,看着眼前的女子。长垂的青丝在玉颈处分散,显出无比的娇小可爱,额前的留海在微风中轻轻撩动,发髻上,别着一支花型簪子,和那充满活力的发型相得益彰。冰肌玉骨,白皙胜雪。眼神灵动,清而不媚,时不时眨一眨,透着一缕狡黠。一身鹅黄色长裙,上面印着点点淡粉色小花。皓腕上佩着一个古朴的玉镯,没有一丝俗气,纤细的手臂上挽着一个五彩花篮。好一个俏佳人!
“公子的眼睛生的好漂亮”,花美人脸色一变,对叶雨盯着自己表现出淡淡的不满,“公子若是无恙,我便离去了。”正欲转身离开。
“姑娘——”叶雨此时满是疑惑,四处观望了一番,在一座山上,若不寻人解答,非要憋死不可。“姑娘这是哪里啊?”
那美人停了下来,又上下打量了叶雨一番,有些疑惑。“公子好生不懂礼貌,既然向我打听事情,却是连自己家门都不报。”
虽然感觉无比的诡异——古装美女,古话,遥遥望去,似乎远处山下平原还有古城。不过随遇而安,八面玲珑是叶雨的长项。他喜欢挑战自己,对这个美女很感兴趣。活这么大,还没试过和玩的女孩演古装剧呢。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么别扭的说话也不是不会。叶雨清了清干涩的嗓子,“这位姑娘,实不相瞒,在下是京城人士,姓叶名雨,号——”突然间顺口而出,才反应过来,自己哪有什么名号?叶雨顺便偷偷看了看四周,没发现摄像机,看来不是剧组安排的真人秀。
“京城——”花美人一蹙眉,陷入思考,叶雨吐了一口气,终于可以问一下自己想知道的问题了。“我从未听闻过京城,莫不是公子信口胡诌一个地方来糊弄我?”
叶雨此时深感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眼看美人脸色就要冷了下去,只好硬着头皮胡侃,“姑娘息怒,可能各地对京城的称呼不一样,总之就是最繁华,人最多,政治权力中心……”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应该是被人扔到了深山老林里的世外桃源,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
“权力?”美人喃喃道,打断了叶雨对陶渊明老人家的怀念,“莫不是帝都来的人?那也不对,帝都在这里万里之外,你又说喝醉了酒,难不成你是个喝了酒就长出翅膀的鸟怪?”
叶雨听着一阵无语,帝都?鸟怪?帝都酒店倒是有。至于万里之外,连他自己也想不通。只是眼前的美人看似单纯,实则聪明绝顶,让叶雨难以搪塞。
“姑娘我现在身体略有不适,若是在这山上,不出今夜就被狼吃了,还请姑娘带我去人烟之地,在下不胜感谢。”
“也罢,你这人虽然说话古怪,却也不像大奸大恶之徒。”花美人没有看他,而是小拳头拖着脑袋,自言自语。萌!美!叶雨又愣了,看惯都市丽人的他,就像北国之人来到了春暖花开,桥边红药的南国。
“不过——眼光呆滞,八成是个家道中落的落魄公子!”美人嗤笑一声,转身就要走。
“哎,我说姑娘,你就真忍心让我被狼吃了啊?”叶雨可怜兮兮的说。
花美人倾斜着扭转过来,面带笑容,不过叶雨怎么看怎么像是坏笑。“我采完药,就要回去,你要是有什么问题,跟上来再说。”
叶雨赶紧起身,却发现一阵疼痛,腿麻了。
“你怎么还不过来?”美人走了一段,发觉叶雨没有跟上,又无奈的回过头来。
看到他痛苦可怜的样子,美人轻轻摇头,“真是个麻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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