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初次断案

飞鱼吃虫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笔趣阁 www.biqugela.net,最快更新开局捡到一只小公主最新章节!

    从刚刚的表现来看,看来这个县令大人还是通些情理的。

    他自然是不知道对面的这个年轻人是怎么想的。

    “大人初到叶县,今日我们就不打扰了,来日再为大人接风洗尘。”

    “好,都回去吧。”

    自己不过是初来这个叶县这个地界,还不清楚叶县的这个情况,不至于为了一件小事与王县丞这帮人闹翻。

    县里还需要靠着这帮人运转。

    再说人家儿子娶个小妾在这个时代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只是自己的这工作该如何做起,这身边也就几个女眷还有一个赵无笙。

    就这么两个人怎么开始叶县的事情。

    强龙未必能压过地头蛇,现在还是只能顺势而为,顺着这帮人,自己最大依仗就是县令这个名头,做的好了自然而然的自己的势力就会来。

    先要找一个突破口,让叶县的百姓都知道叶县来了一个新县令。

    怎么办?

    嗯,记得以前在看电视剧的时候老有县令断案,这样的事情传播的很快。

    对,就是公开坐堂断案,让老百姓也看到。

    但是自己能行吗?

    我可是第一次当县令!

    在县衙的后衙里。

    玉玲珑在厨房里抓着一条活着的鱼。

    她在厨房里已经忙活了一阵了,从来没有杀过鱼的她今天居然抓着一条鱼,用菜刀剖开肚子,清洗里面的内脏。

    这些事情她原来都没有做过。

    刚抓住的时候那条鱼还不停挣扎,把她给吓坏了。

    最后她痛下了杀手…

    那只鱼在在临死之前还不停的摆动着它的尾巴,溅了她一脸的水。

    还好。

    没事,用衣袖擦一擦就好了,这会她已经顾不上自己的形象了。

    这个时候还没有翻炒这一说,这鱼就只能蒸或者煮。

    玉玲珑轻轻的把鱼放在了鼎上,在里面加了一些盐,花椒,豆制酱这些作料。

    小心翼翼的在鼎下烧起了火。

    这还是第一次做这个东西呢,不知道一会味道如何?

    在这个厨房里闷出了一身的汗,做个饭真是累,以后就会习惯了。

    不过做完了之后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特别是几个人围在一起吃自己做的饭菜。

    然后在晚餐上赵就说了一句这是谁做的,做的这么好吃。

    把她给开心的...

    一项有些稳重的玉玲珑也忍不住的笑了一笑,扮了一个鬼脸。

    以后他们这些人就都住在这里了,还好县衙内院还是很大的,住下他和她的几个家眷不成问题。

    这叶县的事该如何入手呢,现在自己是叶县的父母官了,挡在在自己的前方是一些县里的老牌豪强世族,若是自己与他们和睦相处,自然自己是明哲保身了。

    可是这叶县的百姓怎么办,自己虽不是一个胸怀伟大的人,既然来了这里,总要做点什么事,对的起自己的良心。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淹。

    明天就是自己的第一天当县令了,会接到什么案子呢?

    自己能不能驾驭?

    见机行事吧。

    第二日一早,叶县县衙里。

    赵就坐在了堂上,旁边是一个记事的小官吏,在一旁旁听的还有王县丞等人,正堂之外是围观的群众。

    当好一个官就从今日开始了。

    赵就吩咐衙役把大门打开,让外面的百姓都能看到大堂之内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一个案子来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汉子闯入了叶县的县衙正堂,手上拿着状纸,双膝跪在了自己的面前。

    赵就接到了入县衙以来的第一个案子。

    这是自己来这异世的第一次断案,不能失败。

    “堂下何人?”

    在自己的印象里似乎第一句应该是问姓名。

    “小人赵四,家住南门玄马街。”

    “那你状告何人?”

    “来人,把他的状纸呈上来。”

    “是,大人。”

    赵就拿着状纸看了看,还好自己认得这些文字,要不然就闹笑话了。

    “小人状告前街米店店主李大赖账不还,还辱骂小人,二十年前那李大向我父亲借了二百两银子用来开设米店,今我持当年李大亲手所写借契书向其讨还银两,他却翻脸不认账。还把我赶了出去”

    “现借契在此,望大人给小人做主。”

    原来这是一件老赖案,这个原告手里拿着借契,算是一个有力的证据,看起来这件案子很简单,只要把李大传唤过来当年对峙就可以了。

    “传米店店主李大上堂。”

    衙役又迅速跑出了大堂,新来的县令他们不敢得罪,虽然他治不了王县丞这些人,但是治治他们这些衙役还是可以的。

    “是,大人。”

    约莫等了有半个多时辰,李大这才被带上了堂。

    这李大偏偏长的贼眉鼠眼,让人潜意识里就认为这个人是个老赖。

    “赵四,这二十年前的银子为什么你现在才来讨要?”

    这李大都欠了你二十年,你怎么也不早店过来报案,这是一个疑点。

    “先父本是商人,当年李大向先父借钱开设米店,小人尚幼,未知此事,谁知道前两年先父不幸暴病身亡。小人继承父亲家业,下海为商。”

    “一直做了下来,只因近来生意亏本,正值走投无路之际,小人的母亲同我提起借出白银之事,便从箱底翻出当年借契,差小人去向李大索取欠债”。

    “那李大不仅不还,还对我拳打脚踢,出言侮辱,我这才把他告上了县衙。”

    这个赵四说的头头是道,看起来是有些道理。

    “我就说这个李大贼眉鼠眼的,就不是什么好人。”

    “以前叶县缺粮的时候,他就涨过不少钱,是个奸商。”

    外面的百姓一听这个赵四的陈词,再加上李大的这副模样,就已经断定了李大不是个好人。

    况且那李四手上还有一张借契。

    “大人,这案子已经很清楚了,这李大借钱不还就是这个案子的真相。”

    “史典吏,还要问一问被告怎么解释。”

    这个史典吏的手上肯定有些错案,他现在也没有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

    光听一面之词怎么行呢,这史典吏是想让自己就这样定李大的罪吗,这也太过草率了。

    “李大,赵四说你借钱不还,你如何解释?”

    “小人过去虽然和他父亲有交往,但从未借过他父亲一文银子。前不久赵四向我借二百两银子。小人乃小本经营,哪来的这笔银子借给他,他就骂骂咧咧,气愤而去。现他却咬我欠他家两百两银子,实属诬告,请大人明断。”

    赵四着急了起来,在旁骂一句李大狡辩。

    “你狡辩。”

    这两人各执一词,该相信谁呢。

    关键就在于赵四手上的那张借契。

    于是赵就拿起了借契反复看了看。

    “大人,都是一些刁民,不受点皮肉之苦是不肯招的。”

    在这个时代曲打成招的事情是非常多的,冤假错案自然也不少,不是每一个县令都是断案能手。

    估计原先这些家伙平时断案也是很粗糙的。

    “别急,一个人的面相不代表他有罪。”

    在这个时代长一幅好面相也很重要,要不然怎么有这么多人以貌取人。

    “让李大写上他的名字然后拿上来。”

    “是,大人。”

    衙役拿了一匹空白的绢布走到了李大的跟前,在地上铺开了,然后又给了他一根毛笔。

    “写上你的姓名。”

    赵就要仔细的对比对比这两张纸上李大的字迹是不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