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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轩是不怎么想被任务束缚,但一号任务很合他胃口,他还要搞清楚对方的异能,如果可能,他更想解剖了对方。
但现在人还得救。
林孟生眯起眼,温柔的杏眼快要滴出水来,他就这么看着对方朝他伸出手。
如果这刻他睁大眼,他的眼角都能瞪出血,就是这双握了十几年的手,将他推到地狱里生生活剐,冷眼旁观着挣扎的自己的人,神情是破土而出的嫉妒和癫狂。
他用尽力气把眼眯成一条缝,看着对方的手伸向自己,这在现在的他眼里,慢动作一样,碰到自己的胳膊时,对方的肱二头肌鼓起,他知道对方要用力了,如果这刻自己闪身躲开,失力的人会露出什么表情呢?
不,也许这刻把黎白拉过来,能看到更精彩的表演,毕竟亲手杀掉最爱的人,那痛苦一定很甜美。
他刚想伸手抓过黎白,就被人狠狠地往前一带,他惊讶地看向对方,背上就被擂了一拳。
“快跑!”刘轩垫在了他的后面。
与上一世相反的事实,让他一时发怔,丧尸强大的神经也被冲撞地嗡嗡作响,他忽然分不清什么是上一世,什么是现实。
被生吃的痛苦绝对不是他的臆想,也许只是这世对方准备晚一些动手,只是更恶毒的死法罢了。
或者,他的盯着刘轩的背影,眼神蓦地毒辣起来,难道重生的不止自己一个人,知道没了自己他们也活不长,所以才改变主意?
端的一手好算计,无论怎样,他保证,他不会让刘轩有好结果!
刘轩到底还是高估了自己,他往后折返再往前奔,这一个间隙就被一只丧尸逮到机会,他只好再使出自己的绝技。
可是这次他听到清脆的咔嚓声,感觉到身后的腐烂气息,他差点笑出来,原来他是骨折而死的。
身子跌倒在地上,他只要瞅清楚那些丧尸怎么吃他,忽然一只大手将他捞起来,丧尸的犬牙咬了个空,它愤怒地死命往前追那个男人,但他就在快触碰到男人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危险,弱肉强食,这是丧尸为了生存,留下的唯一感官。
它打了个冷颤,想要俯身跪地,甚至恨不能敲开自己脑壳,拿出最宝贵的东西去拥戴这个男人。
它知道停下来会被身后的丧尸群踩碎,但它一步都不能动,被踩碎前脑海里只有一个称呼。
王。
林孟生一手捞着刘轩,走到黎白身前的时候一顿,还是夹起对方奔向安全地带。
道具可不能落下。
黎白被夹得不舒服,对方简直像抱着块砖,她调整了姿势,胸不小心蹭到对方的腰,蓦地红了脸。
于是一路上再也没看刘轩一眼。
他们运气也是好,刚出了物资丰富的工厂,就来到一家超市,末日爆发时这家歇业,里面一个丧尸都没有。
一段惊心动魄后,刘轩的抑郁上来,脑海里已经上演了丧尸如何撕吃他,恶心得他差点干呕,身体也开始不舒服起来,整个人心不在焉的,吃了一口饼干就被噎住了。
黎白正给林孟生递水,看到他这副不中用的样子,不由心头火气,还在犹豫的分手这件事也急不可耐了,不然林孟生觉得她水性杨花可怎么办。
男人嘛,长得再帅也抵不过男人味,连你都抱不起来,怎么保护你,怎么给你幸福,聪明人都知道怎么抉择,何况林孟生五官精致,眼波流转,眉眼就有点烟雨江南的味道,但一点都不娘,再加上那身气势,甩刘轩几条街。
她拍拍衣服上的灰尘,吸引了两人目光后,拔高了声音,“刘轩,我想跟你谈件事。”
“哦。”刘轩身体越来越不舒服,滚烫的感觉从腰爬到了胸口。
她放柔了声音,让自己看起来有几分无奈,“我们分手吧,你知道,当时是你追的我,我还太年轻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我不想耽误你,咱们还是好聚好散吧,”想到刘轩对自己的炙热感情,她补了句,“好歹一场,别让大家难看。”
“哦。”热气从喉咙往脑门上蹿,冷汗簌簌而下。
本来还以为会纠缠的黎白愣了,她觉得刚才自己的警告,倒像是笑话,人家根本不在意,但她很快就想通了。
怜悯地看着刘轩,她想对方真是爱极了她,所以选择默默守护,把她交给更有能力保护她的人,她叹口气,觉得自己也算圆满了,对方虽然弱,起码像个男人样,和这样的人谈过一场,也不丢人。
她柔柔地劝道,“你想哭就不要忍着,我知道你难受。”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情真意切,却独没有爱意,偷偷瞥了一眼无动于衷的林孟生,她又有些恼刘轩怎么不多纠缠一下,让林孟生感觉到她的抢手。
“哦。”刘轩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脑仁一阵阵疼,忽然想喝水,猛地一起身,他就倒了。
黎白一瞬间闪过惊喜,瞧吧,这可怜虫失去她,难过地都晕了,她换上怜悯的表情,急忙奔上前,刚想伸手就听到一句恐怖的话。
“他好像被感染了。”
她的手立马缩回去,林孟生走过来检查刘轩的情况,她埋进心上人肩膀上,低低抽泣一声,“他真是太可怜了,我真不该在这个节骨眼对他说这件事,害他被刺激地病发了。”
林孟生有些不好意思提醒她,感染是客观事实,跟她没半毛钱关系,他也没有给人当抹布的习惯,微微侧身躲过,他开始扯掉刘轩的衣服,检查伤口。
黎白嗔他一眼,红着脸躲开了。
宅男的身体是雪白的,刘轩就是这样,他的头发像夜一样黑,嘴唇像涂了水仙花汁,眉毛却像一把剑锋利,这也是他帅气的根源,其它五官都会让人评价为漂亮,但合起来就很英俊。
羸弱的身体没什么看头,小肚子上还有赘肉,这是长坐的后果,他看着刘轩沉睡的脸,对方还是皱着眉头,似乎有噩梦侵扰。
正面没有伤口,但他敏感地嗅到血腥味,像对待煎饼一样翻到背面,饱满的屁股上一道五寸长的伤口,边缘有细碎的腐肉。
凶器是丧尸的骨头。末世中这也算是被流弹击中,刘轩还真是命不好。
少年失沽,人缘不好,是很可怜,可他不该害人,看到他,林孟生就像看到自己的愚蠢,因为懦弱的情感而被害,这让他觉得自己活该!
这种自我厌弃理所当然转移到罪魁祸首身上,这让他在剥皮蚀骨的恨里,又对刘轩多了讨厌的情绪。
这对一个丧尸来说很新奇,让他就算讨厌刘轩,也忍不住盯着他看,想多回味一番情绪。
不然折磨完后,当个宠物养着好了,讨厌的情绪虽然不舒服,可他连舒服的感觉都没了啊,这是多么新奇的东西,像喝了一百年白开水的人,猛然吃到一口辣,就算不爽,也一发不可收拾。
他背对着黎白伸出胳膊,咬了一口,墨绿的血滴在刘轩嘴角,他掰开紧闭的唇,把宝贵的变异丧尸血一滴不落地全灌进去。
接着伤口就像拉拉链一样合起来,手腕的皮肤光洁如初。
如果刘轩死了,或者变成了丧尸怎么办,做完抢救措施,他闲下来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连这样刘轩都不能活起来,他要到哪里寻找有意思的东西呢,他可以吃晶核成为巅峰强者,然后呢?
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不人不鬼,不喜不悲。
他摸着刘轩血管下的搏动,忽然笑了,就算死了,他也要拿根绳子牵着变成丧尸的刘轩,遛狗也好,陪伴也罢,他总要为亘古的生命找到乐子。
不然,多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