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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正保三年,郑芝龙派遣的正使黄征明从福州向日本出航。但途中遇到暴风,船只飘散,其中有的刮回大陆,为清军所捕获。黄征明本人也身阻海上,不得已而重整小船,重新派遣陈必胜、黄征兰二人为使者,据说他们到达长崎是九月初。
使者带来郑芝龙的书信总共八封,其中致日本的正京天皇两封,将军三封,长崎王(长崎奉行)三封。根据林春斋的《华夷变态》记载,给正京天皇的一封信的内容是这样(郑芝龙的原信未传,这是林春斋根据其父林罗山列席幕府会议讨论时的回忆而写的):“……附隆武皇帝(唐王)之赦旨,引周之彭濮、唐之回鹘之事,意在求借劲兵也。前云借兵五千,今欲更多,以战胜敌兵。”并带来许多礼品,要求派遣强大的援军。
关于“……前云借兵五千,……”,我准备以后再谈。据说幕府接到这些书信后,以老中们为中心,反复地讨论了数天,当时“尾张和纪伊的两位大纳言和水户中纳言”所谓御三家也来到江户,发表了意见。看来是但是极为重大的事件,慎重地予以对待。
其结果,据林信笃的《宽永小说》说,御三家均赞成出兵,“据云尾张大人云:‘三人中,吾居长,应派吾为主将。’自己要求出阵。反对的仅有井伊直孝,他反驳说,御三家的意见有一定道理,是可以信赖的,‘但,……关于求援事,吾以为不会立任何功劳,亦无益之至。’结果大家认为井伊直孝言之有理,取消了派遣援军。”
不过,据《南龙公谱略》说:“赖宣卿云:国家出援兵,无功则不仅为本邦之耻,且长期与外国结仇,成为永世之害;如我兵有功,得其地亦荒其田,于国无益,反招后世之弊,不可从其请。……”由此看来,反对的不是井伊直孝,而是御三家中的一家--纪伊的德川赖宣,情况略有出入。不过,总的来说,有相当多强有力的赞成意见,赞成的似乎占优势。但最后大概是慎重论取胜,暂且决定观望静候。这里说暂且,是因为一般人认为虽然暂时决定采取拒绝的态度,而其实正如石原道博等人所指出的那样,在内心里始终没有完全放弃出兵的意图。
接着准备特派丰后府内城主日野根织部正等人为正使去长崎,直接向郑芝龙的使者转达幕府的意见。这是传来了唐王和郑芝龙的据点福州沦陷的消息,于是把一切都取消了。如《细川家谱》中说:“此次大明兵乱,平户一官(郑成功)乞援事,书翰虽到,无法应之。书中疑问之点甚多,但为大明与日本之长远计,上意可派遣上使赴长崎,询问一官使者情况,然后传达上意。此时长崎十月四日书函到达,报告福州失陷。事已如此,一切无及矣。遵照上意,可将上述有关情况奉告江户有关方面,并转致阁下。诚惶诚恐,谨言如上。”由此可知当时的具体情况。这是阿部对岛守等三位老中给细川肥后守的一封信。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勉强做出不予支援的决定,但考虑到“大明与日本之长远计”,采取了相当含混的态度;也可了解其中的经过是由于接到福州失守的报告,感到“一切无及矣”,才放弃了一切计划。派遣上使当然也取消了。
前面已经谈到,以后郑芝龙投降了清朝,但其子郑成功仍旧孤军奋战,支持明朝,并向我国派来了使者,要求援军(乞师)和物资(乞资)。
其第一次是在郑芝龙的使者来日候的第三年--即庆安元年(1648年),《华夷变态》中收有他的求援信的译文(日文)。信中说:“……余生于日本,思慕日本之心尤深。今处艰难之际,恳请日本以叔侄、兄弟之情待余,施予恩惠。”以血缘相连的唇齿真情。幕府虽进行过讨论,但未复信,看来是未予受理。
第二次是在三年后的庆安四年(1651年)。徐鼐的《小腆纪年附考》中说:“(辛卯十二月)明朱成功(郑成功)取漳浦,遣使通好日本。”指的就是这件事。据后文说,这次是郑成功为了补充物资的短缺,根据参谋冯澄世的献策,向日本接待物资,以此补充短缺,同时卖给吕宋(菲律宾)、交趾(越南)、泰国等,以获取利润。
文中曾写到:“已获日本铅铜之助。”另外如中村久四郎等人所诉,可以想象郑成功等人的军中已经有日本刀和日本式的甲胄等。由此来看,完全可以想象一直从日本获取某种援助。--即使没有幕府的正式援助,也会有民间人士某种形式的声援。
第三次是万洽元年(顺治十五年)(1658年)六月,他派遣的使船载乘员一百四十七人,进入长崎,带来了书信和各种物品。书信开头写着“启上日本国上将军麾下”,原文收入《华夷变态》。但幕府“未及复书”,未予理睬。
第四次是万治三年(1660年)七月,命其部下张光启向日本借兵。《海上见闻录》上写道:“命兵官张光启,往倭国借兵。”指的就是这一次。沈云的《台湾郑氏始末》上也有内容大体相同的记载,关于这次的结果,他写道:“日本上将军不予发兵,助铜熕(铜制大炮)、鹿铳、倭刀为备。”大概乞师的事情未成,但乞资的事情取得了一些成果。
郑成功的请援使有以上四次。但最后一次乞师的第三年,他壮志未酬,死于南海之地。继承其遗志的是郑经。
郑经也有一次乞资。时间是在宽文三年(清康熙二年)(1663年)。
这次乞资的经过是这样:郑成功的哥哥、郑经的伯父郑泰本来就有二心,被郑经察觉后,遂令其自尽。当时从其遗物中发觉郑泰把同我国贸易所收获的大量银钱寄存在长崎。因此,为了拿到这笔银钱作为“恢剿逆虏之资”,而给长崎奉行送去了一封信。
结果是多半银钱已经被倒向清朝方面的郑泰的孙子郑奎舍和郑泰的侄儿郑按舍领走,看来郑经的意图基本上没有实现。不过,郑经对日本国进行的那种活动,可以算作广义的乞资。
其它明末遗臣的乞师
以上是郑氏家族向日本要求援军的经过,而明朝遗臣的乞师另外还有数十次,其中主要的罗列如下:
第一次
正保二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十二月。
仕于唐王的都督崔芝,以林高为使者,派去日本,要求派兵三千。(郑芝龙汲取书信中说“……前云借兵五千……”一般认为就是指的这次崔芝要求派兵。)对于这次借兵,幕府向长崎奉行指示说:“……此次林高虽来申述,然而事起仓促,无意满足。可将此意告知,令林高早早回国。”
表面上做出的答复是拒绝,据说其实是在暗暗地作出兵准备。但是京都所司代板仓重宗曾经向其侄儿板仓重矩透露了出兵计划,而且极其具体地记录下了计划的内容,决定派“主将一人,副将十人”,“知行一万石征发一骑和步兵三至五人”。由此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出其中内幕情况。
第二次
同年冬。
海盗出生地水军都督周鹤芝,要求与其有旧交的萨摩藩主岛津氏派遣援兵。据说萨摩藩答应以第二年四月为期,借兵三万。(另,有人认为第一次派求援使来的崔芝和这位周鹤芝是异人异名,也有人认可是异名同人。)
第三次
正保三年(顺治三年)(1664年)三月。
周鹤芝根据前一年与萨摩藩的约定,准备派遣参谋林斋舞把计划付诸实现。但找到副将黄斌卿的反对,据说未能实现。
第四次
同年九月。
(也就是上述郑芝龙的乞师。)
第五次
正保四年(顺治四年)(1647年)二月。
周鹤芝遭到黄斌卿的反对,一度放弃了向萨摩乞师的念头,这次又要求派援兵。但这时福州已经失陷,唐王也被捕,萨摩藩尽管与周鹤芝之间有“父子之义”,但其救明的意志已经减退,因而不了了之。
第六次
同年三月。
看来周鹤芝向日本乞师最为热心。他一义子林皋为使者,随同安昌王于这一年再次向日本乞师。但据说不得要领而还。
第七次
同年六月。
安昌王曾作为第六次求援使去过日本。这次他借同御史冯京第及黄斌卿的弟弟黄孝卿,又来日乞师。但据说黄孝卿耽溺于长崎的妓女,把乞师之意忘在脑后。由此可以看出,明朝遗臣方面也开始出现了颓废的萌芽。
第八次
庆安元年(顺治五年)(1648年)。
(即上述郑成功的乞师。)
第九次
庆安二年(顺治六年)(1649年)十月。
冯京第偕同黄宗羲去日本乞师。从《海东逸史》来看,与第六次的记述(《日本乞师记》)、第七次的记述(《海东逸史》)同样都记为“不得要领而还”,大概是基本上未予受理,稀里糊涂地回去了。
第十次
同年冬。
据说舟山群岛的鲁王处任职的御史俞图南来岛了日本。汪光复的《明季续闻》仅作了这样的记载,详情不明。但可想而知也是为了乞师。
第十一次
同年十一月。在鲁王处任职的将军阮美去日本乞师。但其背后有*僧捣鬼,表明乞师情况正走向穷途末路。
第十二次
万治元年(顺治十五年)(1658年)六月。
(即上述郑成功的乞师。对他来说是第二次乞师。)
第十三次
同年。
郑氏家族郑泰的请援。《外藩通书》在记载《郑经呈长崎奉行书》的后面,附有近藤守重的按语:“郑泰于永历十三年(明永明王的年号)(清顺治十五年)向日本请援。”但按语仅次一行,不知是否属实。
第十四次
万治二年(顺治十六年)(1659年)。
朱舜水乞师,朱舜水后来作为水户藩的宾客而收到重视,最后以日本为埋骨之地。他曾经多次去日本,所以关于他的乞师计划,也很难决定其年代。现在根据中村久四郎的说法,把他最后去日本的年代(也就是最后没有回国那次)看作是乞师的年代,因而就以万治二年为期了。
第十五次
万治三年(顺治十七年)(1660年)七月。
(上述郑成功部将张光启的借兵。)
第十六次
贞享三年(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七月。
这时候三藩之乱已经平定,占据台湾的郑氏家族已经投降,清王朝的基础已经十分巩固。但还是有一个名叫张斐的明人来到长崎,声称:“闻水户候甚重道义,为得其助,以谋恢复而来。”到了这个时候仍然有人不舍复兴明室之志,确实令人惊愕。这是所能知道的最后一次乞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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