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谁的狂欢{贰}

春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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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图姆摊开双手,骨骼因为舒展,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

    “因为人一旦开始愚蠢,就会一直蠢下去……你原本是理智的,可是当你听到这个女人走进了我的赌场时,就开始变蠢了。”

    他走到路德维希面前,微笑,眼里却一点笑意都没有:

    “瞧瞧,从利物浦到伦敦,两个小时的车程被你的男朋友开成了半个小时……我的司机一定会向我要求加薪,因为他今天一直在开飞机。”

    亚图姆伸手触了触帽檐,朝夏洛克行了一个谢幕礼,姿态优雅:

    “向你法国式的爱情致以法国式的敬意!你甚至都没有看出那个司机是我的人,就鲁莽地坐上了出租——这和你在希腊粉碎我计划时,冷静而缜密风格差太多了。”

    路德维希站在一边,右手还在疼,她却觉得头疼得更加厉害。

    ——鲁莽,不冷静,这些绝不是用来形容夏洛克的词。

    现在,竟然是因为她,这些词,被一股脑儿地加注到他身上。

    夏洛克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看了看,皱眉:“你切断了信号。”

    “为了迎接你,我当然要周全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这样就有点麻烦了。”

    他收回手机,对路德维希说:

    “没有信号,我就不能通知妈妈晚点开饭……我们大概四十分钟之后才能赶回去吃晚饭,而新鲜的樱桃酱会在半个小时之内氧化,口感大打折扣。”

    路德维希看了看赌桌边像狼一样盯着他们的男男女女,干笑了一声:

    “……是吗 。”

    “妈妈一定要给你过生日,早上亲自去采购食品了,老约翰的妻子给你做了翻糖蛋糕,父亲和麦克罗夫特也在,但是中午你没有回来 ,手机关机,所以她打算晚上再来一次。”

    夏洛克流水账一样陈述着,客观到不行,但路德维希就是觉得喉咙被什么堵住了,想要笑一笑,却什么表情都做不出来。

    他们给她过生日,他们给她做蛋糕……而她放了所有人鸽子。

    赫拉斯太太那么优雅的一个人,为她采购食物。

    翻糖蛋糕她只提过一次,就有老约翰饿妻子为她做……老约翰今年一百零二岁,那他的妻子,今年多少岁?

    ……

    亚图姆把烟捻灭在木头椅子上,留下一个小小的黑孔。

    他叹了一口气,无限惋惜:

    “我现在不惊讶你为什么没能看出来司机是我的人了——你把时间全都浪费在了樱桃酱的口感上,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是因为这种无聊的琐事,失去了一个难得的对手……”

    他摸了摸口袋,像变魔法一样,口袋里“嘭”得迸出一大把彩纸——派对前奏。

    “失去理智的优势,你就像街边的老鼠一样一无是处……宝贝,游戏结束,我对你失去兴趣了。”

    彩色的纸条拂过眼睛,轻飘飘地落到地上。

    一个美艳的女人悄声无息地出现在路德维希身后,穿着细细的高跟鞋,镶嵌宝石的水晶指甲,准确地扣住了她脖子上的动脉。

    而一把银质的小刀,从彩带中显现,抵住了夏洛克的咽喉。

    路德维希理都没理自己脖子上带着凉意的手指,她紧紧地盯着夏洛克下巴上的尖刀,想要悄悄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但试了两次,手机都从手里滑落。

    “宝贝,如果你稍微动一下,我保证,你女朋友那张漂亮的脸,一定会比烟花更灿烂。”

    亚图姆就像猫把玩老鼠一样,刀尖在夏洛克脖子上慢慢划过,留下一道小小的,嫣红的痕迹。

    夏洛克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双手插着口袋,目光里带着轻微的嘲讽,对亚图姆的恶趣味不屑一顾。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把小刀,一点点地刺进夏洛克苍白的皮肤,刺进青色的血管。

    然后,在一滴鲜红血液溢出来的时候,刀尖,停在了夏洛克皮肤下两毫米的地方。

    路德维希只觉得心里一口长长的气,慢慢地散开,心里吊着的铅锤,一下子落了底。

    她这才发现,她的手心里都是汗,她的手一直在发抖。

    那把小刀就是之前剖下黑人眼睛的那把,不知什么时候被亚图姆拿回去了,上面还带着没有干透的血迹……如今又染上了夏洛克的血。

    她想起早上和夏洛克一张桌子吃早饭的时候,他明明特地提醒过她,今天不要出门。

    可她还是出门了,愚蠢地落入了这群疯子的圈套,愚蠢地成了诱饵,引来了夏洛克。

    如果刀架上的是她的脖子,她不会紧张成这样,至少不会连手机都拿不住。

    死亡?那不过是痛一痛——她是从死人身上醒过来的活人,她不惧怕这些。

    但如果,刀尖指的是夏洛克……

    路德维希用余光扫过亚图姆身后一张张面孔……多诺万呢?苏格兰场呢?那些平素天天来找夏洛克帮忙的人都跑到哪里去了?

    她看着那只银质的小刀——锋利的,锃亮的,充满威胁的。

    怎么办?怎么办?

    她嘴唇动了动,刚想说话,就被夏洛克打断了。

    “我已经说了,路德维希小姐,在我身边,你只需要呆着,不用考虑如何脱险。”

    夏洛克感受着喉结上冷冰冰的刀尖,并没有看她,却准确地截断了她即将说出口的话。

    他像是没有感受到自己处于劣势一样,平静地对亚图姆说:

    “从头到尾,你猜错了两件事。”

    亚图姆比夏洛克矮半个头,他站在夏洛克面前,仰视他的眼睛:

    “为了表示对流星陨落的惋惜——我给你说遗言的机会。”

    “第一件,我在上车之前就知道那辆出租车是你派来的——你的人非常谨慎,跟踪我的路上换了三次车。但他忘了一件事,每个人的开车方式都不一样,他不应该喜欢在踩刹车之前先拉手刹,也不应该在有明显开车偏好的情况下换三次车出现,简直是明摆着告诉我他是别人派来的——你的人并不高明。”

    亚图姆点点头:

    “所以,你在明知道司机是我派来的情况下,还坐上了那辆车?这是挑衅吗宝贝?”

    夏洛克奇怪地说:

    “挑衅?这对我有什么好处?你派来的司机至少知道路……这个赌场位置偏僻,坐其他的出租车还需要给司机指路,太麻烦了。”

    亚图姆眼睛又亮了,他歪着头打量夏洛克,就像打量一件失而复得的艺术品。

    “亲爱的,你总是有这个本事,让我为你反反复复……我对你的爱好像又回来了。”

    他低低地叹息:

    “可是怎么办呢?你们,就要死了。”

    冰冷的刀尖,贴着夏洛克的喉结,一路滑到他的下巴。

    原先的血迹蜿蜒在雪白的皮肤上,无端多了一种诱惑的味道。

    “那么在死之前告诉我,我的第二个纰漏是什么?”

    “第二个纰漏——你说,这是你邀请我来参加的狂欢宴会?抱歉,我忘记告诉你了……”

    夏洛克突然微笑了一下,流星划过他的眼睛:

    “不是你邀请我,而是,我邀请你。”

    路德维希身后的女人之前悄无声息地出现,一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又被消无声息地打晕拖了下去。

    路德维希来不及注意是谁打晕了挟持自己的女人,她睁大眼睛,看着突然出现在亚图姆身后的,黑洞洞的枪口。

    那是——荷官汤姆。

    夏洛克以主人迎接客人的姿态,勾起唇角:

    “欢迎光临,我的狂欢派对。”

    *地枪口抵在背上,即便不用眼睛,傻子都知道那是什么。

    银质的刀尖划过夏洛克的脸,危险地落在他的眼角。

    但紧接着,亚图姆手一松,刀“啪嗒”一声,掉在在地上。

    他手指顺势夹住夏洛克后颈的衣领,一直滑倒他第一颗衬衫纽扣上,替他整理整齐。

    夏洛克表情不动。

    亚图姆拍拍手:“精彩,真是精彩,我小看你了……这个赌场里,有多少是你的人?”

    夏洛克思考了两秒:

    “从归属权划分的定义上说,我的人只有路德维希小姐一个,不仅在这里,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都一样……其他的只不过是合作者……是不是,汤普森?”

    荷官汤姆稳稳地端着枪,微笑道:

    “从三年前我就一直在和你强调这个问题——我叫汤姆,汤姆,先生。”

    “都一样。”

    夏洛克摆摆手,朝亚图姆走近了一步:

    “亚图姆,埃及传说中的□□神,你以神的名字为自己命名,高高在上,俯视众生,却妄图统治他们——这就是你今天明明已经做了详细的筹划,连催眠都用上,却依然失败的原因。”

    路德维希皱起眉:“催眠?这是是怎么回事?”

    “你以为你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夏洛克没有看她,语气冷漠而生硬,却还是回答了:

    “这个问题应该问你,你是在穿过camden market之后突然改变了路线,那里的墙壁上有大量现代派画家的抽象画,而造成心理暗示的条件之一,就是强烈的色彩冲突……你在那里看见了什么?”

    她在那里看见了什么?

    扭曲的野兽,花朵,和女人。

    鲜艳的红色,浓重的绿色,向日葵蜷曲的花瓣张牙舞爪,就像冷漠而扭曲的人脸,静默地矗立在粗粝的墙壁上。

    还有巨大的矢车菊版画前,那个穿着全黑风衣,朝她微笑的男人。

    顾不上探究夏洛克究竟是怎么知道她如此准确的行走路线的,她只觉得,恍然大悟。

    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她自己都莫名其妙的情况下,亚图姆能提前知道,她会来这个红灯区。

    因为他从头到尾都在设计,从她走近market开始,或者更早之前,就制造出毒品交易的假象,引她和苏格兰场一起上钩。

    而目的,就是通过苏格兰场把她引进赌场,再通过她,引出夏洛克。

    环环相扣,而他们一环不漏地,全部跳进了亚图姆准备好的水池。

    眼角余光瞥见她的神情,夏洛克淡淡地说:

    “想明白了?”

    路德维希:“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她真是——太愚蠢了。

    亚图姆转了转帽檐,咖色的格子贝雷帽极称他的肤色——那是刚刚从海滩上晒回来的健康的小麦色。

    “这就是我高高在上的原因——因为我们本该高高在上,不是吗?你能一眼看透的事,他们可能永远都找不到答案,而人和人的差别,就在这一线之间。”

    他无视身后指着他的枪,转身,看向赌场里,形形□□的男人和女人。

    “看看他们,看看他们——看看这些愚昧的人。”

    他的表情极为痛心:

    “这个世界上的人多的就像你身体里的细胞,每一个的脑子就像黄豆那么大,简直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难道他们不该被毁灭吗?他们的寿命,时间,和健康,应该分给那些更聪明的人,由他们来创造一个更伟大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我会说,这篇文,最初的最初,落笔的时候,我只想写五万字吗……

    为何现在三十万字了,重头戏还没出来呢……

    感觉哪里不太对啊……

    征求一下大家意见,大家觉得《日常》写多长好

    否则,以春韭刹不住车的情况,怕等我白发苍苍的时候,还在苦逼地写福尔摩斯同人……

    于是这辈子别干别的了,写同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