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无字天书

元亨利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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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红一想起不是自愿,而是被逼跳槽就有气,可害怕韩五的牛脾气又惹出事端来,只有把这件事闷在肚子里。打掉牙齿和血吞的滋味不好受,总憋着会憋出病来,于是于红决定放自己三天假,养精蓄锐才好战斗。

    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这具壳子的体力好了很多。可想要减肥就得进行长时间的有氧气训练。

    在家里施展不开,于红考察过了,城外有一条小路是乡下人送菜进城卖的路,到了下午走的人就少了。这条路有十几里,有点崎岖,却并不偏僻,用来做越野跑正好。

    因为是第一次长跑,只跑出了一里多地就累得腿发酸,呼哧呼哧喘粗气了。

    坐在一大片野菊花旁,于红想要考虑一下转到隆昌茶楼后选择说什么书的问题。《琅琊榜》是那么好的一本书,放弃实在是太可惜了!可爱的飞流、靖王、蒙大铜铃……这些人物能让现代人喜欢,宋人也一定会喜欢的!人家大大都写出来了,只需要稍微改一改,再背出来就行,连这个也做不来也未免太衰了!

    正在于红绞尽脑汁改编的时候,一阵腥风传来。

    于红吓了一跳,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异样,心道才说了《武松打虎》,果然有点神经质了。

    刚放下心来,就听到一声低低的吼叫,顺着声音看过去,在枯黄的草丛中一只斑斓大虎。因为秋到的草色和虎皮颜色近似,第一眼于红没有看出来。

    这只老虎象是受到了鄙视,正在十分不爽,对着于红呲了呲牙。

    妈呀,好长好尖的虎牙!于红吓得扭头就跑,心道古时候生态好,随便出门就能遇上野生华南虎,可问题是这大家伙吃人呀!早知道这样就带着红心来了,让红心来对付这头大老虎。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吃,于红只得没命地逃,不逃就没命了。

    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白穿越一回了,吃了餐猪脑包子就要回去了吗?韩五……他知道了,会不会哭?

    以于红的体力来说逃跑不过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距离而已,没想到身后的大老虎却迟迟没有追上来,只能闻到腥风,听到脚步声,她很意外,但不敢回头。

    一直跑一直跑,跑到了一个悬崖边。

    实在是太奇怪了!昨天来看地形时附近分明没有悬崖,这里是哪里?

    无路可走,于红只好回头,那只老虎却正俯下身来向前一跃。

    如果给你两个选择,反正都是一死,是做点好事当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拿自己喂一只饥肠饥肠辘辘的大老虎,还是落下悬崖粉身碎骨?

    这个问题已经不要考虑了,于红在下坠时居然不是恐惧,而是想到了这个奇怪的命题。

    后面发生的事于红不记得了,只有一片空白,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青草地上,有鸟儿在树梢上鸣唱,远处是黛色的连绵群山。于红愣了一下,突然记起自己从悬崖上摔下来,摸了摸身上,各个零件都在,又坐了起来,四肢健全,她又不信地检查手肘、膝盖……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处受伤的地方。

    莫非……又穿越了?

    不行啊,北宋已经有了太多难以割舍的牵挂!

    说书还没说完,有那么多听众等着。

    答应了教呼延通识字,帮他追苏蓉。

    还没和韩老爹、韩老太、三哥、三嫂、雪儿告辞,不能就这么走了。

    还有韩五,有很多话没跟他说呀!

    于红腾地跳了起来,大叫着:“有人吗?”

    只有她的回声一声又一声。

    有个不好的预感,这里……该不会是史前文明吧?野人、部落、恐龙、猛犸象……

    于红发了疯一样想在林子里找到出路,却找到了一个象绿翡翠一样的小湖,湖边站着一个白衣人。

    佛祖保佑,虽然是古装,至少是中国人,至少还有绸缎,不是原始人。

    “请问……”

    那人缓缓转过头来,眉如远山,目如寒星,面如敷粉,好一个芝兰玉树的美男子!

    他就是白子画,他就是容止,他就是原非白啊!于红很没出息地结巴了:“请问问问问这里是哪里里,你是是是什么什么人?”

    “是我请你来的。”

    声音也好听……慢着,不是有老虎在后面追,害得跳崖吗?与他有什么关系?于红后退两步,警惕地看着他。

    “别怕。”他拿出一本线装书,“你我有缘,这本书送给你。”

    这话好耳熟——靓崽,看你的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维护世界和平就靠你了,我这有本秘籍《如来神掌》,见与你有缘,就十块卖给你了!

    什么意思?周星星倒是歪打正着遇上了高人,这种美事又在自己身上重演了吗?

    于红到底活了三十好几,对帅锅多少有了点免疫力,短暂的迷乱后迅速冷静下来,又问道:“你……是神仙,还是菩萨?”

    想起车祸时长得象余佳佳的女尼,即使她不来,也应该来个和尚才对,为什么换成了个翩翩公子?于红觉得自己问到了点子上,问得很机智,这决定了是修仙文,还是因果轮回。

    他不作答,一松手,那本书就平着向于红飘移过来。

    于红把书接住,翻开一页,却一个字都没有。

    象是看出了她的疑惑,他又说:“于红,时机不到,时机到了你自会看见。”

    呵,还卖关子!于红不信邪又往下翻。

    “若是有人也能看见里面的字,你可以把书送给他。”

    “唔……”于红边看边随口应了一声。

    这本书有好几十页,翻到最后一页仍是一片空白。

    “什么鬼?”于红抬起头,小湖泊和那白衣美男都不见了,自己站在菊花丛中,可以看到远远的名州城的城郭。

    见鬼了!啊呸呸呸,是神仙啊!大人不计小人过,大人不计小人过!

    向四周拜了几拜,于红抬起头来,风还是那么轻,花还是那么香,自己也没顿时长个毒瘤,肚子痛,还好神仙没有生气。

    唉!于红连连顿足,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又错过了!

    应该要求神仙赐点法宝,多给个金手指什么的呀!再不济也帮忙把这一身肥肉给消了,赏个好皮囊吧?神仙动一动手指,就省得自己累死累活了!最俗最俗,也讨几个钱,反正人家点石成金不要成本!

    早就应该知道不对头了,那只大老虎明明早就可以吃人,却跟在后面象是把她赶到断崖一样,从崖上跳下却毫发无伤,明显就是神仙嘛,那些问题根本就不需要问!光顾着说些没有营养的话,太笨了!

    上次倒是没有搞清楚状况,迷迷糊糊就穿了,这回却眼睁睁地让机会溜走了呀!也不知道人家还会不会再来。

    于红把无字天书揣进怀里,这个宝贝可要看牢了。

    下次,一定要趁早想起下次再遇到神仙提些什么要求。

    嘿嘿,上次救了一命,这回又送书,神仙一个个都心软,很好说话的。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会有三,一定还会有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