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花好月圆

元亨利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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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红好像把韩五得罪惨了,再也没有跟她说半句话,于红也无所谓,正好没有人干扰,没一会儿就洗了一大半。

    突然,她觉得头上有点怪怪的,伸手去摸,却被人握住了手。

    “别动,真好看!”韩五在背后说。

    于红换只手再一摸,摸到了件粉嫩粉嫩的物什,心中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便想要摘下来。

    韩五忙说:“别啊,你这女人怎么一点儿也不知情识趣!”

    于红扭头一看,韩五的头上插着一朵夹竹桃,忍不住大笑起来。

    穿到宋朝后看多了女人头上戴花,倒也不觉得不妥,但一个大男人左鬓也松松的斜插着一朵大红花,怎么看怎么怪异。他头上的疮都好了,但头发没有长长,有很多地方还是青青的一点短渣,这朵花颤颤微微都要掉下来。五大三粗的大汉却扮得跟个爱俏的小姑娘一样,于红不由得想起娘炮、基*佬、断袖、分桃等恶俗的词。

    “你也觉得很好看,是不是?”韩五还很得意。

    于红笑得肩膀抖起来:“嗯,好看,的确很好看。”

    “那我再摘些给爹和三哥!”

    那场面想起来太美,于红忙拉住他说:“别,你想找打吗?”

    “为什么会打我?”韩五疑惑了,“簪花很好看呀!城里有条件的男人天天都戴,生花太难得,一般都戴象生花,我献点孝心,爹为什么要打我?”

    “什么是生花,什么是象生花?”于红挠了挠头,以她浅薄的历史知识真没听说过这样古怪的风俗。

    韩五点了点她的额头:“连这也不知道,你怎么变成傻瓜了?生花就是鲜花,象生花就是绫、绢做成的假花,逢年过节人人都戴。过些天就是八月十五了,当然要打扮得美美的!你爹和张俊自以为人比花娇,所以余家男人都不戴,哼,真是臭美!”

    于红蓦地记起《水浒传》中的只言片语,好汉们头上戴的石榴花、□□、翠芙蓉等,甚至李逵都簪花,这是一个人物风*流的时代。

    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于红往水中看去。

    因为辛勤的劳作,水中的女子已经比最初见到时清减了一点,但还是要加许多个X。从余家带来的衣裳旧了,还显得有点肥大,脸上却容光焕发,面色红润,正在豆蔻年华,头上一朵野百合,衬得人也娇艳了几分。

    “怎么样?我说了好看就是好看!”

    “谢谢你。”这是于红的心里话,穿越过来后能交这么个朋友是她的运气,如果没有他,自己别无选择,就只能在余宅里和那些女人斗来斗去了。

    “跟我不用说谢字,我们俩谁跟谁呀!”韩五挥了挥手,又大模大样地走了回去。

    于红一看,那块大青石上许多野花野草藤蔓,韩五就坐在花丛当中编起花环来。他的手很巧,上下翻飞间很快就做出了一个雏形。

    不管他做什么,只要不打扰她就好,于红又洗起衣来。

    “呀,好疼疼!”韩五眼睛眨了眨,把食指伸了过来,上面被毛刺刺了一个针眼般的小口子,流出一滴血来。

    这撒娇的样子摆明了又想吃豆腐了,于红叹了口气,见四下无人,拉过他的手放入口中,可才入口,他就快速地抽了出来。

    “不,不用了!”他又低着头一摇一摆地跑了回去。

    他本来腿就受了伤,这么一急走起来更加怪异了,看得于红不禁失笑。

    于红终于洗完了,捶了捶有些发酸的腰,才要站起来,韩五就又笑眯眯地过来,把那只才做好的花环戴在她的头上。

    “这,给我的?”太浪漫,简直要受宠若惊了。

    “嗯,等进了城我给你买支最好看的钗。”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于红昏了头,居然没有反对,就顶着他亲手做的花环,两人手牵手,从小河边一直走回了家。

    哎呀,一想起这件事于红就又后悔又恼火,偏偏心底还有点甜丝丝的,为了这一点点甜蜜又不忍心怨韩五,那就只能怨自己荒唐了。村子里那些长舌妇们倒是不敢在小河边议论了,可谁也保不住人家背后不议论。在最最保守的北宋,还是在乡下,这就是自己爆出头条新闻,生怕别人不知道啊!真是没脸见人了!

    于红扭头看到睡得正香的韩五,他倒真是个泼皮,回到家后任凭三嫂怎么取笑也毫不在乎,哦,不仅不在乎,还很得意。

    终于被她找到好法子了,只要入睡之前轻轻搂着他,就能安安稳稳地睡一宿,等他睡着了就再也不会来骚扰她。

    他不来骚扰她,她却要骚扰骚扰他了。这十多天来她每晚都会在半夜起来给他“上药”,她怎么可能不管他呢?可在他清醒时做这事,她真的做不来!

    他的脸上只有一点点额头的青印了,明天应该就能全好了,于红悄悄在上面舔了舔。该死的金手指,根本没有保质期,还需要温度。她偷偷试验过了,吐出来的口水一点儿用都没有。她真的情愿吃点苦,也不愿意脸红心跳地做这档子事,可嚼茶叶的法子只能治疮,治不了伤。

    他的睫毛轻颤,象刷子一样轻轻划过一下她的脸颊,吓得她一动不敢动了。

    过了好一阵子,韩五仍是没有动静,于红心道虚惊了一场,又悄悄爬起来。

    已经八月十三了,只就着透过窗帘的月光到底看不大清楚,于红也不敢点灯,摸索着找到他那条伤腿。如果不是这些日子来每天晚上偷偷给他“上药”,伤筋动骨一百天,哪里就能行走自如?

    男人的腿粗壮结实,毛发浓密,于红暗道幸亏只是腿,若是……若是屁股,想想就别扭啊!

    慢慢俯身下去,刚触到他的伤处,韩五突然腾地坐了起来。

    “啊!”于红吓得差点摔下床去,还好被韩五大手捞住。

    “你要吓死我呀!”于红用力捶打着他的胸膛,想要挣脱出来,却被抱得更紧了。

    “你一直在帮我,是不是?”

    于红不答,事实如此明显,说谎也骗不过去。

    “你真好!”男人温热的气息拂在她的耳边,痒痒的,“你……你真的做我娘子吧!”

    “不要!”于红的脑子里象是打了个炸雷。

    这躯壳才十四岁,早恋要不得呀要不得!见面还不到一个月就睡到一个炕上了,实在是太快了点,于红能够接受的互相了解时间至少也得半年,闪婚太不靠谱了!

    才十四岁呀,还有大把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为什么早早就绑定了人?能够幸运地北宋一世游,却一直困在小地方,实在是太糟蹋了人生!嘿嘿,这个时代的书法大家有很多,多么难得的机会啊!请他们为自己指点一二,说不定就能突破瓶颈,成为女书法家了。很少有女子能成为书法家,但是最伟大的书法家王羲之不是还师从过卫夫人吗?她于红也不是不可能的!

    如果能亲眼见到大师们的墨宝,于红觉得自己睡着了都会笑醒。能够弄到到宋徽宗的亲笔手迹就太好了,万一能回到现代呢?那就发大财了,送到苏富比拍卖行一定能得个好价钱,当个富婆一生无忧,想想就美啊!

    黑暗中,戏谑的声音又说:“你不要难为情,虽然你又胖又丑,但我又好看又强壮,生出来的孩子象我就行了。”

    跟他生孩子?牵过手,抱过,就算谈恋爱吗?还没恋爱,怎么就到生孩子的阶段了?不由得一阵恶寒,于红一把推开韩五,想要看到他的心意,却只能看到他眸中的一点星光。

    “你说过不喜欢我的,你是男人,说话不算数吗?”

    过了片刻,韩五耸耸肩答道:“这有什么关系?我吃点亏就行了,我就是那么大方的男人!”

    “是随便吧?”于红撇了撇嘴,还真不愧是泼韩五!

    “你离开了余家,跟我和离了以后怎么生活?当我娘子就可以在光明正大地一辈子吃我的穿我的了呀,多划算!”韩五锲而不舍地劝道。

    长期饭票吗?这是利诱啊!

    “那我们就当兄妹吧!”想想还是吃亏,于红舔了舔嘴唇,“要不然姐弟也行!”

    天地良心,实实不是想占他的便宜。

    “于红,你认真点!”韩五都要抓狂。

    “咳咳,好,我认真说,已经三更了,不要睡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