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致胡萝卜

阳关灿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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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杰一听,心里面觉得好笑:“你们这是在……打劫?”

    看来这一伙五个人堵在这里不是为了休息,而是想要在路上卡点油水。

    “没错,我们现在就是在打劫,打劫的对象就是你。”光头冲安杰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恶心的黄牙。

    另外一个平头士兵冲安杰一喝:“识相点就赶紧滚,看见这儿没?我们是银狮城的人。”平头士兵抬手指了指自己的右胸口,那里的盔甲上面雕刻着一只银色的咆哮狮头。

    银狮城安杰听过,是附近的一个大领主,听说银狮城的城主是一个生性残忍的暴君,上任后一直致力于对外扩张,既然银狮城的士兵出现在这里,那也就是说银狮城的势力已经扩张到了这附近。

    银狮城的名字的确可以把很多人吓尿,但是安杰却根本不在乎,他脑袋一转,紧接着说:“好吧,碰见你们算我倒霉,既然你们要打劫的话,那我这里还有一件宝贝,也一并给你们吧。”

    听了安杰的话,光头和平头对视一眼,都觉得自己今天真是见了鬼了,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配合的受害者,主动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

    “你小子是不是脑子有病啊?”平头伸着脖子问安杰。

    “快快,什么值钱的东西,拿出来看看。”光头则有些迫不及待。

    安杰把手枪从枪套里掏出来,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光头的脑袋:“就是这个,格洛克17式9mm手枪。”

    “这是什么玩意?”

    光头伸手就要去抢,可还没等他碰到手枪,下一秒钟,安杰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砰的一声,光头的后脑直接炸开了花!

    击杀银狮城士兵1人,金币+15,系统提示音随后响起。

    光头仰面倒下,当场去世。旁边的平头顿时惊呆了。

    “我尼玛!”

    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他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而安杰也不会给对方反应的时间,干掉光头后,安杰立马把枪口对准了平头,扳机扣动,火光喷出,又是一声枪响,平头倒在了光头身旁。

    后面的三个士兵见两个同伴被瞬间干掉,立马叫骂着跳起来,其中一个士兵随手拿起旁边的长矛,猛地就向安杰扔了过来。安杰急忙下马躲闪,结果这家伙的准头太烂,长矛根本没有奔着安杰射去,反而一矛射中了安杰的马。安杰的马痛苦的哀鸣一声,身体退后了两步,扑通一声倒在了山路当中。

    安杰当即就火了,整个人火冒三丈:“你们这群狗操的种!竟敢杀了我的马!”

    他抬起手先是一枪崩掉了那个投长矛的士兵,然后又一枪打倒了一个冲向自己的大高个,剩下最后一个士兵一看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自己的同伴就全死绝了,他胆都要吓破了,扭头就要跑。

    而安杰当然不打算放过他,单手举起枪,伸直胳膊,砰的一声,一枪就打穿了他的脑袋。那人在死亡的瞬间还保持着狂奔的姿势,仍旧往前跑了两步才一头栽在了泥地里。

    击杀银狮城士兵4人,金币+60

    杀掉全部士兵,安杰赶忙扭头去查看自己马的伤势,但长矛射穿了马的脖子,鲜血好像红色的泉水一样汩汩的从伤口处流出来,马侧身倒在地上,嘴巴里痛苦的呻吟着,黑色的眼睛可怜的看着安杰。

    马救不下来了,安杰无奈的叹了一声,这匹马跟着他走南闯北半年之久,安杰对它早就有了感情。他不忍心看它这样慢慢痛苦的死去,于是安杰站起身,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马的脑袋。

    “对不起了,胡萝卜,一路走好。”

    砰!

    安杰送了胡萝卜一程。

    好不容易马上就要到家了,自己就是在好好的赶路,没招谁也没惹谁,结果自己的马就这么无缘无故的被人一矛戳死了,安杰感觉一口恶气卡在他的胸口,无处发泄。他转身走向那个投矛的家伙,虽然对方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但安杰还是觉得不解气,他对着尸体又“砰砰砰……”的连开六枪,把对方的脑袋都打烂了,打成一坨马赛克了,安杰才停下手。但就算这样,安杰还是觉得气的不行。

    这时候,安杰忽然听到树林深处传来“沙沙”的声音,他正在气头上,像一只发狂的恶鬼,猛地扭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瞪去。然后安杰看到,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面,一个穿着同样银狮城盔甲的年轻士兵正一脸惊恐的看着这边,这个士兵貌似也是这些人的同伙,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刚刚却没跟这些人在一起。

    看到安杰扭头看向这边,那个年轻士兵就好像见了鬼一样,立马掉头撒腿就跑,跑到比兔子还快。安杰有意把这人也干掉,他抬枪瞄了两下,但对方跑的太快,树林里障碍物又多,一眨眼的功夫这人就跑没影儿了。

    安杰郁闷的骂了一声,放下了手枪。

    虽然马死了,但幸好剩下的山路也没多少了,安杰继续赶路,走了能有小半天,他终于走出了山林,前方的旷野上出现了一个小村庄。

    这就是溪流村,一个偏僻安静的小村庄,安杰的家就住在这附近,他经常进出溪流村,一般是在这里采购生活物资,久而久之,村里的居民都已经认识安杰了。

    安杰现在的心情很糟糕,他想要去村头的小酒馆喝一杯老板娘的泡泡酒,他是那里的常客了。走进溪流村,村口打头的第一家就是老板娘的小酒馆,他推门走进酒馆,一抬头,就看到正对着门的柜台后面站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女人。

    老板娘蒂娜今年三十出头,是一个寡妇,他丈夫八年前就去世了,据说是上山打猎的时候让狼给咬死了,因为是刚结婚不久所以也没有孩子。这些年老板娘自己一个人经营这家小酒馆,过得也挺不容易,她还有个弟弟叫康纳,今年刚满十五岁。

    老板娘虽然过得说不上多富裕,但生活的艰辛却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多少风霜,在这样一个乡下的小村子里,老板娘是当之无愧的美人了,很多酒客来这里不光为了喝酒,更是冲着老板娘来的,这么多年也有不少人向老板娘提过亲,但不知道什么原因,都被老板娘一一拒绝了。

    见安杰走进酒馆,老板娘立刻放下手上的活儿,冲安杰露出一个漂亮的微笑:“回来啦,好长一段时间没见你了。”

    安杰走到柜台前,一枚金币放到老板娘面前:“来一大杯泡泡酒。”

    “好嘞。”老板娘转过身去给安杰取酒,她穿着一条亚麻色的长裙,转过身后,臀部的优美曲线从裙子里更加凸显出来,酒馆里的几个客人立刻齐刷刷的看了过来。

    安杰也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当然,他就是单纯来喝酒的,但绝景如果就摆在眼前,他也没有不看的理由。

    “给,欢迎回来。”老板娘把一大杯不停咕嘟咕嘟冒着泡泡的绿色酒放在安杰面前。

    “谢了。”

    安杰拿起酒杯,刚转过身,就看见旁边一张桌子旁有一个男人正在向他招手:“嘿,安杰,这边。”

    那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一头褐色短发,长相一般。他名字叫做西蒙,是村子里的猎户,也算是安杰的熟人。

    安杰走过去,在西蒙对面坐下。西蒙笑呵呵的看着安杰,问:“你这段日跑哪儿去了?天天看不着你人影。”

    碰见熟人,安杰的心情总算是好了一点,他先是咕咚咕咚的灌了一大口泡泡酒,然后回答说:“去了趟北边,接了个小活儿,杀了一只巨魔。”

    安杰说完,西蒙立刻哈哈的笑起来,不相信的说:“你又来,你就吹吧你,你要是有本事能杀死一只巨魔,我就吞粪自尽我告诉你。”

    这样的对话算是安杰和西蒙的常态了,安杰虽然经常出入溪流村,但村里的居民对他却并不了解,安杰有时候会跟西蒙讲一些自己的工作内容,可西蒙从来没信过。西蒙知道安杰是一名佣兵,但西蒙以为安杰是那种最低级的佣兵,也就帮人找个人、送个信之类的。毕竟如果单从外表看,安杰就只是一个略有些瘦的普通年轻人而已,跟那些整日刀口舔血的粗鲁大汉看上去完全不同。

    安杰也懒得做过多的解释,别人信或者不信对他而言没什么意义。

    “上一次你还说,你单枪匹马就端掉了一窝土匪,这次你说你干掉了一只巨魔。安杰,你吹的牛皮越来越离谱了。”

    在西蒙的印象里,安杰就是一个喜欢吹牛的怪人。不过,西蒙却很喜欢听安杰“吹牛”,西蒙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猎户,他从没离开过溪流村,所以安杰讲的那些冒险故事深深地吸引着西蒙,尽管他知道安杰说的都是假的,但他还是听的欲罢不能。

    “给我讲讲你这次编出来的冒险故事吧。”西蒙兴致勃勃的对安杰说。

    安杰放下酒杯,回想了一下:“呃……我这次碰到三个年轻人……”

    安杰刚开始讲,这时候,旁边突然砰的一声,酒馆的门被十分粗暴的踹开了,两个穿着盔甲的男人走了进来。安杰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去,而当他看到这两人身上的盔甲时,安杰的瞳孔忍不住骤然一紧,这两人是银狮城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