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黎明之地(10)

恶魔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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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季看着眼前的刺客,心生恐惧,又有很多话想说。

    她是个女人,亚麻色的长发如瀑布般涌下来,一直垂到腰间。穿着淡粉色的连衣裙,脚上踩着恨天高。

    虽然是个平胸,但身材好得吓人。

    但是……

    但是……

    但是刚才听她说话,从喉咙里涌起的低沉沙哑的声音,翻动的喉结,配合着粉底和遮瑕膏都挡不住的胡渣,他绝对是个男人。

    毫无疑问,他是个女装爱好者。

    “你好啊……”康季打着招呼,心想老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女装大佬,大X萌妹,正合我意!

    “长得俊俏,反应也挺快……”此刻长而翘的睫毛轻轻颤动,一对戴着美瞳的大眼睛上下打量着康季,“人家以为刚才那一下能结果了你的……人家是被你这张脸迷惑了,所以下手轻了点,让你逃过了一劫。真讨厌,人家这粉红色的少女心!”

    “我觉得这和少女心关系不大……”康季撕开衬衫,给自己简易包扎了一下,“只是因为我很强而已。不过你说我长得英俊……这一点倒是没错。”

    “真可惜,真是舍不得杀你啊,只可惜人家心里已经有人了……”刺客一边说,一边晃动手里的短刀,刀光闪烁,他恍如一只矫健的猎豹,冲向康季,“那个人,叫柳浩生!有机会真想让你们认识认识,看你们为我这个大美人争风吃醋!”

    康季身体急退,手指连弹,地板轰然炸开,雪白的骨刺从地面蹿起来,仿佛交错的利齿,疯狂撕咬冲刺而来的刺客。

    “叮当——”

    “叮当——叮当——”

    “叮当——叮当——叮当——”

    刺客一边闪动,一边用手中短刀荡开爆炸而来的骨刺,发出骨头撞骨头的声音。

    “已经没用了……”康季一边后退,一边冷笑,“我已经看透你的力量了!”

    刺客雪白的脸上勇气一丝潮红,牙齿轻咬鲜红的嘴唇:“不知深浅的男人,竟敢说看透了人家!”

    “易容!”康季说,“你的力量就是易容,你不仅能够把自己易容成嘉衣,还能把‘任何东西’易容成‘任何东西’。最初你把自己易容成了一堵墙,躲在房间里,所以我才找不到你。你又把你的短刀易容成咖啡,用咖啡对我发动攻击。之后所有暴走的家具,都是你易容的手笔!”

    “呵呵呵呵呵……”刺客轻笑起来,“你还真是很关心人家啊,既然如此,那人家就告诉你我的名字吧,人家叫冰凌雪!”

    “什么玛丽苏名字!”康季大吼,“你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这幅德性,对得起你爸妈吗?你对得起你爸妈给你的精心挑选的名字吗!”

    “我的本名叫王大壮。”

    “其实冰凌雪也还行。”

    “就知道你喜欢人家的名字!”冰凌雪避开了最后一支骨刺,身体飘到康季面前,将短刀递向康季的心脏。

    “哗啦——”

    白卵在康季面前展开,像一支雪白的伞,挡住了短刀。旋即,它又对着冰凌雪反方向卷起来,像一张血盆大口,将她一口吞下!

    白卵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球体,将冰凌雪包裹在里面。

    “结束了!”康季低声说,五指骤然握拳。

    白卵球体内部一瞬间炸开上千根骨刺。

    这像古代名叫“铁处女”的酷刑一样,将用针处刑身处期间的人。针会摧毁她的内脏,放干她的血。

    “抱歉了,”康季站在白卵前面前,低声说,“认为你是女装大佬是我浅薄了,你在心里,已经真的认定自己是一个女人了。那我也该将你当成女人来对待。而我对待女人……一向比较粗暴。”

    他在白卵前站了一会儿,像站在墓碑前吊唁。好一会儿之后,他确定冰凌雪已经被白卵蹂躏致死后,解开了白卵。

    白卵像盛开的莲花一样,一瓣一瓣地展开。

    身处花蕾中心的冰凌雪重新出现在康季面前。

    一滴血也没有。

    ——她竟然毫发无损!

    “人家本来就是女人……”冰凌雪脸色潮红,嘴角愉悦的扬起。手中的刀反握着,扑向康季!

    ……

    “真怀念年轻啊……果然,无论变成什么人,还是年轻的时候更好啊。”柳浩生站在楼顶叹气,看着金嘉衣腹部被贯穿,看着她的尸体跌落进填满浓雾的巷子里,一时感慨万千。

    “如果可以的话,真的不想杀掉年轻人,但是叔叔我……”柳浩生感叹自己眼窝子变浅了,又或者是风吹的缘故,眼眶竟然有点泪水。

    他连忙抹掉,转身离开。

    “这个时候,大壮应该也差不多解决了吧。”

    ……

    金嘉衣躺在潮湿阴冷的巷子里,生命力飞快地流逝着。

    她感觉眼皮被粉色给烫过一样,满眼都是粉红。也不知道是因为身处花粉中央,还是因为眼睛出血严重。不过现在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她感觉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身体却有种异常的舒适感。

    这就是死的感觉吗?

    因为“死”这件事本身太痛苦了,为了缓冲这种痛苦,所以让死亡的瞬间像羽绒被一样舒服吗?

    生命还真是奇妙啊。

    在这种奇妙的感觉中,她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当年的巷子。

    11岁的时候吧,还是更小?

    她忘了。

    那时候应该在念初中。

    那真是一个很让人怀念的年纪啊。

    她记得在初中时的某个黄昏,夕阳漂亮得像透明的橙红色颜料,她和三个很好看的女生一起走在河堤上,谈论着最新的动画,谈乱着谁的衣服好看,谈论着那个男生。在回家的十字路口,一个女孩忽然拿出手机,说:“对了,你们QQ号码多少?回家继续聊啊。”

    然后她们分别加了QQ.

    那个女孩转身问金嘉衣:“你的呢?我加一下你。”

    “我……我……”金嘉衣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看着女孩的眼神,她感觉自己快被逼近河里了,“我忘了,明天告诉你。”

    “好哦。”女孩高兴地说,“那先再见了,晚上聊!”

    女孩们在十字路口各回各家。

    金嘉衣站在河堤旁踢石子。

    她没有QQ,也没有手机。

    爸妈去世得早,她跟不靠谱的哥哥生活在一起。虽然不至于饿死,但手机这种奢侈品是不可能有的。

    哥哥作为工作的大人都没有,怎么可能买给她呢?

    一直到夕阳西下,金嘉衣依旧站在河堤旁。

    “你站在这儿干什么?想捡个夜礼服假面回家吗?我说你也已经上中学了,也该放弃这些动画片,做一个看偶像剧的美少女了。”

    金嘉衣听到身后熟悉的声音,缓缓转身,果然,是哥哥那张SB呵呵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