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命运之泥(27)

恶魔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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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独,跟房间大小没关系。

    何满尊一边漫步在失落神话般的大地上,一边低声说:“小空间……多闷啊。”

    朱诺并没有兴致回应何满尊的问题。

    何满尊见朱诺沉默不语,思维又开始发散。他很讨厌自己的发散性思维,这就像一张渔网,沉入湖底,扯起 ,虾蟹的尸体让心难以平静。

    但他忍不住。

    他想起自己租住的那栋老旧的破屋,屋子不大,又沉闷,但其实只要他愿意,推开门就是一整座城市。四通八达的街道,湖泊绿树的公园,热闹干净的商场……整座城的沸反盈天都在他脚下。

    但他却从未这么做,城市再大,他也依旧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从来没人锁住过房门,他却从未跨出过一步。其实他很清楚,他可以看到一切,却不能加入他们。对于这一片热闹,他是个外人。

    他只有那个小房间而已。

    何满尊忽然对离产生了心心相惜的错觉,一个老头呆在空旷的世界里,即便坐拥美景,也一定非常寂寞吧。

    他连忙甩了甩脑袋,把这个奇怪的想法挥出去。

    竟然认为跟一个君临天下的老怪物心心相惜,太不自量力了。

    继续往前走,草地花丛之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岩石和断墙,粉碎的街道……就像一座遭遇过重创的城市。何满尊有点意外,在这种地方竟然有城市?

    他们走进这座已经变成废墟的城市。

    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是城市的主干道,是宽阔的六车道。不过从街道质地而言,这座城市相当古老,它存在的时代,大家应该还是骑马的。

    何满尊凭借着从游戏和小说中获取的知识点,判断这座地下城来自于哪个年代。

    宽阔的街道应该仿造了著名的罗马大道。

    公元前500年开始,罗马大道开始建造,并随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版国的扩大而延伸。罗马帝国的军事、贸易、生活都依托这庞大的系统运作。

    罗马大道由地方小路,连接上广阔、长距离的公路,以及各主要市镇及军事基地。

    道路主要由弧形的石头铺成,部分混入金属材料,这种结构,非常有利于排水。

    但周围的建筑却跟罗马风格格格不入。

    建筑风格来自于更早的古希腊文明,充满了矩形、廊柱、大台阶、雕像装饰、山形墙装饰等元素。

    何满尊忍不住想要摸出手机合影留念,随即想到手机坏了。

    到了现代,古希腊建筑已经销毁得差不到了,仅仅保留着为数不多的神庙。但这里的建筑,丰富程度早已超越了爱琴海诸岛的遗址。虽然不清楚这些建筑是不是二次创造,但以何满尊浅薄的历史知识,认为这儿的发现足以在杂志上占两页内容。

    而越往里走,就越发感受到这座城市的广阔与巨大。

    甚至出现了大量与古希腊古罗马不同时代的商业广场、商铺。

    这座城展现出来的成熟的商业系统,至少是16世纪之后。甚至出现了玻璃。

    粉碎的玻璃堆上,散落着早已硬化的面包,以及破碎的玩偶。

    这座城,来自于不同国度,不同时代。而它的广阔超越了何满尊的认知,即便是现代的大都市,在恢弘和巨大上,都比不上它。

    随着慢慢深入这座废弃的城,何满尊已经放弃计算他的大小了,知识量也完全跟不上了,很多建筑结构他不清楚来自哪一片土地。

    这儿就像是荟萃了几千年文明的巨大沙盘。

    他对那位“父亲”的身份越来越好奇了,这个人,在地下坐拥着一整个世界。

    朱诺的脸色却变得越来越难看。

    何满尊注意到了这一点。

    “怎么了?”他问。

    “这儿太大了,而且我感受不到离的气息。”朱诺声音冷漠,“我们拖得越久,上面的战场就越为难。”

    “我们要加快脚步吗?”

    “先等等。”朱诺像正在捕猎的猫,静悄悄,但目光注视着周围的一纤一毫。

    离的存在,即便在她漫长的生命中,也没有面对过一次。这场战争波云诡谲,每一个错误的决策,都有可能让所有的参与者,全部死亡。

    在没有弄清楚这座城之前,她不敢暴露一丝破绽。

    街道尽头,是一座巨大的宅邸。

    宅邸和这座城市——或者说这个奇怪的国度一样,已经荒废了。

    宅邸前方是一片庭院,围守庭院的低矮的围栏已经破败不堪,断壁残垣。庭院中杂草众生,覆盖住了宅邸大门口灰白色的斑驳石制楼梯。

    如果这里曾经住着人,那这座宅子的主人一定有非常高的社会地位。

    这是大贵族才有可能拥有的宅邸。

    何满尊忍着进去拍照的冲动,依依不舍地多看了好几眼。

    朱诺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竟然贴心地伸手,挡住了他前进的步伐。

    “谢谢。”何满尊脱口而出。

    说完才意识到,朱诺并非让他驻足观赏,而是她看到了何满尊没看到的东西。

    或者说是人。

    宅邸长满杂草和野花的阳台上摆着一张椅子。

    椅子应该很昂贵,镶嵌着大量蓝宝石,但它已经很破旧了,也许风一吹,它就能散架,跟着花瓣草叶一起飘走。

    那个男人就坐在这张破椅子上。

    他穿着合身的羊毛西服套装,踩着雕花布洛克皮鞋。但在西装外,披着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华丽的鲜红袍子,袍子表面由金线绣成了雀花,边缘簇拥着雪白的狐狸毛。但袍子已经很旧了,像从某个经年废弃的角落随手捡起来的。

    他头上戴着金光闪闪的皇冠,皇冠上镶着三枚红宝石。

    皇冠同样破损陈旧。

    手中握着一支白银权杖。

    男人缓缓抬起头,“听歌吗?《earth song》,迈克尔杰克逊天鹅绒般顺滑的嗓音。”

    何满尊这才注意到,这个椅子上的男人,戴着入耳式耳麦。跟他华丽古典的长袍王冠格格不入。

    “不着急,不着急,”男人愉悦地说,“我们有的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