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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的草地结着晨霜,像废弃建筑里的蜘蛛网,填满着铁门后的每一寸土地。
何满尊和巫马真天站在铁门前的鹅卵石路上,门虚掩着,但何满尊还是很有礼貌的按下门铃。
按了三次,没有人回应。他的礼貌瞬间崩盘,毫不犹豫地推开了门。他感叹自己果然是个半吊子啊,装B都装不了全套。
巫马真天一起跟了进来,何满尊忍不住看她一眼,仙女裙和刺绣大衣是拿破仑帮她挑选的,比起她平时恍如童话里走出来的瓷娃娃模样,多了生气。瓷娃娃再精致终究是死物,但现在她长出了灵魂,睁开了眼睛。
无论谁看她一眼,都会知道她风调雨顺地长大,即欢快又无趣,让人心向往之。跟何满尊这种泥巴地里滚大的土狗截然不同。
何满尊想到有她站在旁边发光,待会如果见到苏丰涯,不至于那么垂头丧气,至少可以无声地表达一丝尊严:嘿,虽然你不要我,但还是有这么美好的女孩在我身边的。她是不是很漂亮?
“满尊哥哥,我们来这儿干什么?”
“昨天白教堂发生了一场意外,我有一个朋……同学也被卷了进去,我有点担心,过来看看她。”
巫马真天点点头,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认真。
何满尊注意到了她气场的变化:“怎么了?”
“既然见是你的朋友,我会很乖。”
何满尊心中微微一动,心想你一天说的话都不到二两,就算不乖能不乖到哪里去?而且严格来说,苏丰涯和她也算不上是朋友,只是看望一个普通同学,不用隆重得跟见家长一样。
何满尊带着背挺得笔直的巫马真天穿过庭院,走到大门口,门依然虚掩着。何满尊心想有钱人家心真大,都不怕进小偷。他装模作样地按了三次门铃,依旧没人答复,喊了一声“我进来咯”,就推开了大门。
大厅中残留着玫瑰和酒的香气,清晨的阳光透过高大的窗子洒进来,在还未收拾的桌椅餐具上镀上铂金般的光斑。
“苏丰涯同学,你在家吗?”何满尊走进大厅,高喊了一声。
声音在巨大的空间里盘旋,荡开回声。然而苏丰涯并没有回应他。何满尊准备再叫一声,如果依旧没回应的话,就上楼一间房一间房地搜找。虽然有私闯民宅的嫌疑,但比起苏丰涯死的嫌疑,私闯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苏丰涯……
巫马真天忽然扯了扯何满尊的一角,指向大厅窗口的桌子:“她是你朋友吗?”
何满尊一愣,转头望去。桌子旁笔直地坐着一位女士,或者说少女。
她的oversize大衣挂在一旁,只穿着睡衣一样的深蓝色长裙,捏着高脚杯,漫不经心地喝生日会那天剩下的酒。
她很漂亮,但柔软的黑色长发,浅淡得眉毛、流畅的鹅蛋脸以及那张白人面孔,都在告诉何满尊她不是苏丰涯。
而是朱诺。
何满尊跟朱诺只有几面之缘,是个喘气都充满氟利昂气息的意大利姑娘。苏丰涯的生日会她也在场,还和唐上礼跳舞了。
不过那是前天的事情了,她怎还在这儿?
朱诺也注意到了何满尊,他这么大声想不注意也难。
“苏丰涯不在家,别找了。”朱诺喝完了杯子里的酒,又立马给自己倒上,跟在自己家一样。
出现意料之外的人,何满尊有点惊慌:“我叫何满尊,是苏丰涯的同学,我们在生日会上见过。”
“是吗?”朱诺漠不关心地说,她是真的忘了何满尊。
“你怎么在这儿?”
“找苏丰涯。”
何满尊明白了,又是一个没有苏丰涯电话的。他本以为漂亮女孩之间水火不容,没想到竟然还有纯粹的友谊,而且还是国际友人。当然,也有可能她只是来看一眼苏丰涯死透了没。
“白教堂发生的事情你知道吗?死了很多人,当时苏丰涯也在白教堂,我有点担心,所以过来看一眼。”
“我知道。”这件事估计全城的人都知道了
“你也是因为担心才过来的吗?”在何满尊心中,正常人有两颗灵魂,一颗披坚执锐在白天装B,一颗丢盔卸甲在夜晚哭泣。但朱诺的铠甲是裁开冰做的,封冻在肌肤上,钻进被窝也摘不下来。何满尊甚至怀疑她躺在浴缸时都带着眼妆。没想到这样的冰山人,也会担心同学的死活。
她只应该在看到新闻的时候,微微皱一下眉头,然后面不改色地切开荷包蛋,任由没有凝固的蛋黄滋滋流淌。
“说不上担心,但确实有事找她,要一起吗?”冰山女出人意料地发出了邀请。
“你知道她在哪儿?”
“不知道。”朱诺把被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站起来穿上大衣,又随手拿了一瓶没开封的红酒塞进包里。她的目光从何满尊移动到巫马真天身上。
其实她早就注意到她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在哪儿都是焦点。就像何满尊曾经听人说过的“中心位置理论”,有些人天生拥有一种气场,她站在哪儿,哪里就是中心,所有人的目光都会像跌入漩涡一样向她汇聚,跟皇帝一样。
何满尊当时就反驳了这种理论,觉得只是那丫长得好看。
现在巫马真天又证明了这一点。
“女朋友?”朱诺难得八卦了一把。
何满尊的脸飞上两片红霞:“不敢不敢,一个流浪儿童,正带着她找爸妈呢。”
朱诺点点头,接受了这个说法。想想也是,这么漂亮的女孩,看起来也挺有钱,成为何满尊的女朋友不合逻辑。
“对了,我们去哪儿找苏丰涯?又没有她的电话。”
“警察局。”
何满尊愣了愣,心想真是简单粗暴啊,不过这确实是最简洁明了的方法,去问问遇难人中有没有苏丰涯,所有的疑虑就都可以尘埃落定了。
大门突然被重重地推开,灌进来的风把门口的波西米亚长裙吹得翻涌不息。何满尊不由自主地裹紧衣服,看着门口裙摆簇拥着的女人。
她的亚麻色卷发被风吹得散乱,长睫毛低垂着,像雨水打湿的乌鸦尾巴。明明有一张很漂亮的脸,却没有一点气色,苍白得可怕,像随时都会被风戳破的白纸。只有眼里还剩一点用力过猛的倔强,透着一股子坚贞不屈的劲儿,但也只是风中残烛。
要不是她没换衣服,何满尊差点忍不住来席弥。
跟广场上和白教堂见到的她,完全不是同一个人,简直是个流浪汉。
席弥看到何满尊时,警觉地眯起眼睛:“你谁啊?”
得嘞,又一个轻易忘记何满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