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催人泪下是秋天

上尉诗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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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市被刚才白衣书生声势骇人的剑气吓得不清,她没有看清楚那白衣男子如何出剑,只是感觉一瞬间笼罩在莫大的恐惧之中,肝胆俱裂,像是毁天灭地的大灾难要降临。一直到眼下都是双目空洞,泪水不由自主的淌落下来,不知道是伤心还是恐惧所致。

    姜阳生握着阿市冰冷的手,一阵叹息,刚刚好好的一个人儿如今却是魂不附体的落魄样子,一时间怜香惜玉的念头涌喷出来,可是偏偏不知道怎么哄女孩子。

    自己这些年都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即使跟一些个女人欢好也是事后拍拍屁股了事,更何况自己是堂堂世子,哪有女人敢在自己面前梨花带雨的哭个不停,即使受了些委屈也要强颜欢笑;跟老孔游历两年有余的时间中,穷的跟个乞丐没有区别,就差没有拿个破碗沿街乞讨了,哪家姑娘瞎了眼会看上他?所以见到阿市梨花带雨也是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向老孔望去,老孔嘿嘿傻笑,只是这笑容里面倒是带上一丝揶揄的味道,说出去也是也将是天大笑话,从十岁开始纵横床底的二世子平生最怕的几件事情中有一件就是最见不得女人哭。

    尤其是美人落泪!

    姜阳生也不知道做什么好,直愣愣的望着浑身抖个不停地阿市,很久之后才见她有所缓和,一双大眼渐渐有神,不再空洞。

    阿市抬起头望见,手足无措的世子殿下,而后望了望一剑挑起江河的剑仙孔道德,仍是满眼充满恐惧,老孔也似乎明白阿市的心理,转身离开。

    阿市但见世子殿下一副冷漠神情,不知缘故的伤心痛苦起来,不管不顾的失声痛哭起来。

    凡大事过后必会勾起一些伤心欲绝的往事。

    两年前的深秋,一个破落的院子里,阿市送走了唯一在世的亲人,当下的书生都会讽刺伤春悲秋那些无聊至极的华丽辞藻,说那是什么‘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无用做作。可是对于年仅十四岁的阿市来说,这个秋天无疑是一生中最难熬过的一个‘寒冬’。

    对于一个从小失去双亲的女孩子来说,能够在复杂的社会中生存下来已经殊为不易,更何况阿市还要拉扯一个六岁大的弟弟,弟弟倒不是父母亲生的,而是阿市七岁那年在闹市口捡到的遗孤,兄妹两个相依为命对于一般人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福气,可是,冥冥之中阿市没有享受福气的命。

    那天浣洗玩衣服的阿市,从溪口端着木盆子往家里赶去,就在那个闹市口,那个捡来弟弟的闹市口,一匹飞奔来的骏马踩踏在那个自己那个因为营养不良而羸弱的弟弟身上,血肉模糊,幼小的身子都不成人样。

    踩上去的那个高大强悍的军官似乎并不认为自己践踏了一条人命,但倒是一脸冷漠的勒马俯视,冷眼旁观。

    阿市瞬间感觉到自己的心都彻骨的冰凉,人情啊,冷暖啊,什么东西在这一刻都不值钱了,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她摔掉木盆子飞奔过去,一把抱住根本没有气息的弟弟,哀嚎起来。自己唯一的亲人就这般不明不白的死去,甚至都没有见到最后一眼,唯一的一句话就是弟弟缩在门口看着她端着盆子要去浆洗衣物的时候说的那句:“姐姐快点回来,天要黑了,我怕。”

    当阿市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每次看到在北莱军中做士卒的父亲回家都会骄傲的迎在门口,亲昵的被父亲抱在怀中,一直以来阿市都会以自己父亲是个军士而感到骄傲自豪,可是也是秋天,该死的秋天,还记不得多少事情的阿市玩耍回来见到的不是自己的父亲温暖亲昵的怀抱,而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看到憔悴的母亲捧着父亲不在有生气的脸庞无声哽咽阿市也跟着嚎啕大哭,失去了父亲的母亲也在恍惚憔悴的生活中熬干了自己的脸庞身躯,第二年的深秋,还是催人泪下的秋天,母亲也走了,留下了无所依靠的阿市独自一人面对漫长而没有勇气走下去的人生。

    没有会要求一个女孩子学会坚强,可阿市在一连串的打击中学会了,即使是遭到了屈辱也能够忍受,辱骂算什么,鞭挞算什么,当她怀抱着自己的弟弟的血肉之躯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如今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俯视阿市的那名将士看到越来越多的人群看客,嘴角抽出一丝冷笑,手中的马鞭一次次一下下的抽下去,一道道血棱子在阿市瘦弱的躯体上炸开了花,可她终究是不能放下自己的弟弟,那可是自己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啊,如今活生生的破灭了。

    北莱是个没有人情味的地方。

    也不知道挨了多少鞭挞,终于再也没有马鞭抽打在自己的背上,难道是将士消气了?还是抽累了?

    当阿市苦涩抬头看去的时候,却是看见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军伍将士跪伏在地,而自己的眼前站着一个身材消瘦脊梁佝偻的中年男子。

    “无故践踏百姓者,怎样论罪?”

    中年男子对着将士问道,谈不上什么威严和肃穆,只是有种不容拒绝的味道在里面。

    “斩立决!”

    那将士声音因为恐惧而颤抖。

    “好,我会安排好你的亲人。”

    中年人挥了挥手,闭上眼睛。

    然后就在阿市惊恐的眼睛中,那个将士被当场斩首,鲜血淋漓甚至喷溅到阿市的身上,可是她不怕,甚至有种喜悦在眼中。

    矮个子中年人扶起阿市,厚葬了他的弟弟,询问了阿市的一些情况之后将她带到了一处奢华府邸。

    进入府邸时,阿市抬头,只看到了四个字:北莱王府!

    ···

    没有人会说世子殿下无情,阿市也不会怪罪他,毕竟北莱王姜贷曾经活过自己的两个儿子都是戏子,给天下人演戏看,而无情无义则是戏子的专长。

    两年前的那个秋天阿市的心都死了,哀莫大于心死,悲莫大于如此,所以会忽视世子殿下高高在上的冷漠和不时投来的悲悯的眼神,她只会强颜欢笑,而世子的一记冷漠眼神或许只是勾起阿市心中苦涩回忆的一副药引子罢了。

    阿市起身抹了抹眼角的泪痕,甩掉了姜阳生伸过来的手,有些搞得懂的姜阳生默然站在一边,不知道有些哭笑不得,这个丫鬟脾气也忒大了点。

    阿市自己夺步奔跑出去,一连跑出去好久,终于找了个没有人的地方,自己默默流泪。

    女人是谁做的,难怪这样泪水涟涟,姜阳生叹气一口,望着那道越来越远的单薄背影,眼神有种不知名的味道。

    阿市蜷缩在江畔,偷偷抹泪,望着一汪逐渐东逝的奔腾流水,怔怔发呆。

    龙王潮亘古不变!

    远处就是刚才眺望潮水的美人坝,龙王潮水在美人坝处浪头拍打,不断翻飞出洁白沫子,声音轰隆作响,好似耳畔闷雷炸响。

    偷偷拿出自己腰间的那枚玉佩,螭龙盘纹,好不狰狞,玉质细腻犹若美人玉,滑而不腻。

    阿市猛然回首,望见远处那佩刀世子正在身后不远处瞧着自己,一股子心酸蓦然涌进阿市眼角,好似自己受尽了无限的委屈折磨,事实就是她受尽了无尽委屈折磨,寄人篱下的生活阿市清楚地知道,这两年多的时间里看尽王府的阴暗冷眼,也习惯了那些个勾心斗角和追名逐利的攀爬,小人物的种种丑恶在利益的趋势之下被无限放大。

    阿市擎着那枚佩刀少年送给自己的羊脂玉,作势要扔进奔涌的江河之中,可是却又心疼这好端端的玉佩要沉到江底恐是再无见到天日之时了,再回首,看见那佩刀男子无奈的做出了一个‘请便’的手势,阿市狠狠瞪了他一眼,将玉佩收进怀里贴心处。

    回去时,姜阳生牵着阿市冷冰的手,可这妮子早已经梨花带雨,一塌糊涂。

    其实在姜贷把阿市领会府上之时,阿市就做好了当一辈子暖房丫鬟的准备,虽然一辈子得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名号,甚至要低声下气的受尽屈辱,早些时间就听闻北莱二世子多么的纨绔行径,甚至放眼整个周王朝来说都是纨绔世家子里面一等一的标杆性人物,只是游历两年有余阿市没有指望这个世子能够从中学到几分仁义道德,甚至没有指望他能够收敛自己的行径,在她所处的那个不高的地位看来,二世子的这次游历无非就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散步罢了,有北莱王坐镇,自然不会有性命之忧。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被世人指责,被当世文人以文字鞭挞痛斥到体无完肤的二世子见到自己之后除了语言上调戏之外,再无一点非分做法,即使前些日子东海郡‘游猎’到的那个叫做荣儿的姑娘也仅仅是摸摸手,拍拍臀之类的,捉弄一番之后便放走了,阿市如今倒有些看不懂这个世子到底经历什么能够转性。

    似乎是知道阿市心中所想,姜阳生自语道:“一万八千里,并不是那么好走的,整整走了两年半,大半个王朝走过去了,什么离奇的东西没有见过,以前不信的如今都信了,小时候觉得江湖就是一群没事干的老爷们打群架的地方,如今看来反倒不是那么回事,那都是一群将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人在打打杀杀,什么鲜衣怒马快意恩仇,都是扯淡,那些个挣扎了一辈子的人临死前连挣的钱都没有花出去,冤不冤?那些个寻常人家笃信的仙家也会生老病死也会喜怒哀乐,仙家也会为了争名逐利而勾心斗角,没有什么是不值得信的,也没有什么是值得信的,反倒是最后总结下来,还是老孔那些话实在,别死的太早,也别死的太憋屈,死的太早不值当,死的太晚容易遭人白眼唾弃,平平常常的生活一辈子该是多好啊,无忧无虑的,以前不知道老孔是剑仙,感觉话真实在,如今看来老孔也是那些个文人骚客一样说话作作忸怩姿态,不合我意。”

    一旁的老孔瞅了一眼这边年轻两人,扣了扣鼻子,一点没有神仙的姿态。

    阿市听姜阳生侃侃而谈,似乎听他的口气像是一个经历风雨江湖的老剑客英雄迟暮之年回首自己一生纵横江湖的岁月有感而发,一句话,老气横生,可是偏偏姜阳生自己是个嘴角刚好有绒毛的孩子,委实有些滑稽。

    “老孔,你说像你这样厉害的神仙多么?”

    “不多,一世也就十几人的样子,有的人厉害有的人不厉害。”

    “怎么说?”

    老孔想了想说:“佛门的那个人除了那个四处游历的大野和尚有些本事之外大都只会磨嘴皮子,真打起架来什么都不是,只有被胖揍的分,儒家的更不行了,道家的打架可以,磨嘴皮子也行,就是牛鼻子太多,大道理一堆堆的,招人厌,其他的野路子多是些打打杀杀走出来的,戾气重的很。”

    “嘿,我喜欢胖揍那两字。”

    “跟少爷学的。”

    老孔嘿嘿一笑,露出一排大黄牙。

    “哎,老孔,你那柄剑叫什么?”

    “青雀。”

    “好名字,大雅大雅,雅而不俗。”

    青雀,剑仙孔道德成名之剑,一剑挑断大江,跟着老孔岑寂了二十几年的青雀剑终于解封出世了,注定一鸣惊人。

    老孔抚摸着背后的破败布囊,像是抚摸着自家娘们丰腴的胸口一样,柔声道:“等老孔放下剑的那一天就把青雀送给公子。”

    姜阳生用鼻子嗯了一声,道:“还是放你自己那里吧,我就是一个没有多大成就的世家子,青雀在我手里注定也要蒙尘,还不如多看两眼你耍剑来的舒心,要是让我练剑啊,估计练一辈子都不成气候。”

    老孔也没有在意姜阳生的妄自菲薄,练剑这东西都在一个悟字,有人练一辈子剑一朝悟剑踏足神仙,有人前半生高歌猛进,后半辈子却是止步于殿堂之外,终生难以进寸步,缘分和悟性,一个是爹妈给的,一个是老天爷给的。

    可是天道酬勤,懒人即使天资聪颖,却是浪费了自己大好的先天条件,笨鸟先飞却也不无声名鹊起的道理,总之一句话:事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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