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每每想起

狂人一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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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启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像是在人间蒸发了一样。

    王丽苹很清楚,她与潘启海的事这样摆着也不是个事,到了挣脱缰绳的时候了。

    王丽苹本想嫁给一个男人,有了依靠,好好过日子,可是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

    潘启海无影无踪,这也是没有想到的。

    开始怕来纠缠要孩子,谁曾想,他拨腿就走,走得无声无息。

    原本就是一桩毫无意义婚姻,嫁给一个本不该嫁的人,痛苦,无奈。

    貌似坚强的王丽苹,她只能把眼泪藏在了深处。

    这个时候,她多想启开那封未拆的信,这封信装着她多少不年时梦。

    如果家庭许可,她和他一道上大学,她和他一道,携手漫步在大学校园里的林阴dao上。畅想着未来。

    这一切都是因她,无法同他比肩,故此,他在她心中只是一个虚构梦。

    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不,秋风萧瑟,

    卷走昨日的苍翠。

    一轮冷月,

    悬挂在空中,

    撒落一地的相思。

    浅忧的藤蔓,

    爬满落寞的心房,

    冥想飘逸的倩影,

    怎不叫人肝肠寸断!

    并非她心中没有情人,可她心中情人,但,她并非想嫁给他,只是有一万个舍不得,爱永远也转不了恨。

    又爱又恨,那是一个什么滋味。

    一个人是真的爱,而恨一个人却不一定是真的恨,那种恨是在爱的思绪中产生的,是一种短暂的恨。

    王丽苹有这么一个人。

    王丽苹心中还一个只有爱而无恨的人。

    王丽苹心中有一个人不爱,也恨不起来的人。

    一到闲下来时,不想是假,当初自己,唉“”说不清。大胆一点,勇敢一点,果断一点。或许结果就大不一样。

    别人说风就是雨,遇事也不用自己的大脑想问题,其实他心中是有她的,不然为何在暗中帮助她呢?难道乘下都是惭愧?

    她爱他,恋他,却不能嫁给他,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现实。她是现实生活的牺牲品,往事如烟么?不!这么多年来似乎他就站在她的身后,默默的支持她,鼓励她。要不然,她真的走不到今天。

    现说谁亏欠谁的,有意思吗?生活还得继续,这一生不长,也不短,不到最后刻,都莫要说“放弃”二字。相信我没有错。

    这次王丽苹回来,一来是带儿子走,也得光明正大的走。决心同潘启海有个了断,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这么拖着。

    一个人带着孩子,家里老人你问不问,问能问得着吗?可以说,王丽苹也做到仁至义尽了。

    离婚,她没有结婚,何来离婚,但是人们都知道王丽苹是潘启海的老婆,这怎么办呢?

    孩子已经懂事,征求孩子意见是没有错的,这么多年,一件件,一桩桩都罢在面前,是跟父亲还是跟母亲,不用她提示什么,这是无置疑的。

    现行的法律没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剩下的就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通过法院,人们才知道她们解除了妇妻关系这个事实。

    王丽苹本不须走这个程序,但是,这个程序是非走不可,不走谁清楚这之间的关系。

    慎重的明确一下孩子的抚养权,这样免得到最后扯皮,聪明的王丽苹去福建前将这事解决好,她才能带上孩子轻松上路。

    在这顺便说一下,在法律上,只有一方有过错导致了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才有权请求赔偿,他们没有领证,94年后我国就不承认事实婚姻,由于他们不是夫妻关系,该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即使孩子判给一方了,另一方也必须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后面一句话,王丽苹没有这个打算,人都不知去向,向谁要钱,找二位老人,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你给点他们还差不多。

    三、四年来,潘启海从没过问过孩子的事,听说潘启海走时也咨询过律师,想争夺孩子。

    不说他养不了,他是过错方,根本他要不到孩子。

    这次若是王丽苹提出陪偿,他拿什么来陪,故此王丽苹没有提出而坦然离去。

    苦命的王丽苹,现仅二十九岁,一个人带一个孩子就够苦了,她也不知道何时熬到头。

    王丽苹合同签好了,返回来接儿子,前往福建。

    一个年纪轻的女子,孤身在外,还带着一个孩子,最为难的是王丽苹和当地人语言上有障碍,有时还得有一个当地读书的孩子做翻译。

    她为了过这一关,学着与当地人多多沟通,买方言电影,电视,小品等作品(闽南话)来看。

    不到两个月,能听懂对方的话,有些就是讲不到。

    她在寂寞时,就会想想他,他是她的精神支柱,是她的神交男友。

    也就是这位男友,填补无数个寂寥的夜晚,渡过坚难困苦的日子。

    每每想起他,心中就有一股暧流奔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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