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纸上谈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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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叫张一鸣,屡屡一鸣惊人,而且貌似毫不费力,谈笑之间就可做出绝美诗词,而当世几大文豪,哪个不是历尽沧桑,人生阅历丰富无比,经历过大起大落,方能勘破人生,做出传世之作,但也不会佳作连连,就好比牛栏里有十头母牛,其中九头生崽都一头一头的下,而有一头奇葩却一窝一窝的下,所以,这完全超脱了张芙蓉的认知。

    张芙蓉好似还未回过神来,呆呆道:

    “这是你作的七夕词?”

    这是对一个专业剖窃人士高尚人格的不敬和亵渎,张一鸣急了,单手举过头顶,信誓旦旦道:

    “我张一鸣对天发誓,这首词绝对是从我口中吟诵出来的,如果口不应心,让我和二狗一块变成哮天的兄弟!”

    张一鸣多了个心眼,没有说这首词是自己所作,只是借自己之口吟诵出来,如此说来,倒也合情合理,只是有些不地道的把二狗同志给一块捎带了进来。

    花魁大赛的看台下方,二狗同志为了避免尴尬,又换了一个地方看热闹,正看的起劲,突然喷嚏连连,口水把前方之人的头发都打湿了,二狗怒吼一声:

    “谁,谁特么的骂狗爷?站出来单挑!”

    前面的那个瘦小男人回头看到二狗高大威猛的身躯,放荡不羁的外形,胳膊底下还架着两个奇形怪的“兵器”,顿时被唬住了,眼中的恐惧一闪而逝,弱弱道:

    “大,大爷,不,不,不是我骂的!”

    ……

    张芙蓉激动了,美眸异彩连连:

    “别废话,快,再念一遍,我马上记下来!”

    于是,某人又摇头晃脑,抑扬顿挫的吟诵了一遍。

    众才女如梦初醒,有几个多愁善感的居然还流下了两行清泪,口中不住的吟诵着最后两句: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张一鸣小心翼翼道:

    “蓉儿,怎么样?这首词能否拿得出手?”

    张芙蓉身后不远处,一直默默站立的小翠眼里满是羡慕:

    唉,一鸣哥什么时候能叫我一声翠儿?

    还没等张芙蓉说话,众才女纷纷赞不绝口:

    “真不敢想象,世间竟有如此美妙的诗词?”

    “是啊,我等有幸亲眼目睹,实属荣幸之至!”

    “拿到世间,又是一首千古传颂的经典之作!”

    “这次的斗诗大会,这首词必定大放异彩!”

    “对了,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师出何人?”

    “咳咳,鄙人张一鸣,厨师出身,做过私塾先生,现下海经商,已过束发之年,年少多金,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至今未婚,欲寻……”

    厨师?众女面面相觑,真不敢相信,这么有才的人怎么会是个厨师呢?

    而且,你丫的不就是问了一句你叫啥,老师是谁?他怎么哩嗦介绍了那么多,并且听起来怪怪的!

    怎么把婚介所征婚的那一套说辞说了出来?张一鸣也感觉到了有些不妥,尴尬的挠挠头:

    “呃,我是文学院的一名学生,老师乃是柳如渊!”

    “奥,名师出高徒,难怪难怪?”

    “这首词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秦观现在还只是一滴液体,老子如何知道他是怎么作出来的?

    张一鸣谦逊道:

    “啊,只是一时有感而发,随意吟诵出来,难登大雅之堂,让诸位见笑了!”

    此言一出,现场至少有十几名才女想用自己的指甲在张一鸣的脸上留字纪念。

    “一点都不可笑,这首词的意境极高,放眼当今天下,罕有匹敌!”

    “过奖过奖,须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小生可承受不起,惭愧惭愧!”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好诗,真是好诗,公子出口成章,堪称大才,尤其刚才那首词,今日以后,必将轰动天下!”

    某人又“鸡”动了,腆着脸道:

    “敢问一声,如果拿到市面上,可估价多少?”

    又来了,自从这个张一鸣开了酒楼以后,三句话不离本行,想钱想疯了不成?

    这么好的诗词,竟然想拿出去卖了?

    张芙蓉就是一阵无语。

    见惯了视钱财如粪土的清高学者,其他的才女亦是一愣,刚被这个书生的才气所折服,又陷入了深深地迷茫之中。

    其中一个女子打趣道:

    “张公子,估个价吧?我买了!”

    这货见钱眼开,别说这首词,如果有人出高价,说不定他会把自己都给卖了,张芙蓉赶紧道:

    “张一鸣张大公子,这首词我帮你写好了,你拿走吧?再说,如果你把它卖了,如何向柳老师交代?”

    “唉,但愿那个彩头别让我失望,好吧,那我走了!”

    “嗯!”

    “蓉儿,其实我有句话一直想对你说,可一直不知道如何开口?”

    “既然这样,那就不用说了!”

    “啊……,难道你就不想知道吗?”

    “不想!”

    其他才女起哄道:

    “我们想知道,说来听听!”

    张一鸣赶紧顺坡下驴道:

    “蓉儿,我想做你的靖哥哥!”

    哥哥?张芙蓉直接忽略了“哥哥”前面的那个字,脸色煞白,身体摇晃了几下,芳心大乱,几欲滴血:

    原来,他一直把我当妹妹看,看来是我多心了,但为何却又三番五次向自己示好,尤其在文学院那次,当着独龙帮的那些人渣的面说来看他们的嫂子?

    我心敞开,刚欲进入你的世界,你却心门紧闭,让我情何以堪?

    张芙蓉勉强一笑:

    “好,我答应你!从此咱们以兄妹相称!”

    说完,转身离去,美丽的眼睛一闭一睁,两滴滚烫的泪珠滑落脸颊!

    某人虽然疑惑张芙蓉的面色为何如此难看,但却把原因归咎到女子每月必有的“七日劫难”上,满意而归,心中浮想联翩:

    从此以兄妹相称,看来蓉儿不像自己想的那么保守,要不怎么会主动提出姐弟恋的要求呢?看来,如果以后自己提出玩制服诱惑,蓉儿肯定也不会反对!

    这才叫“性”福人生!

    ……

    张一鸣回到男宾区,把那张《鹊桥仙》的纸胡乱放进怀中,举目四望,高傲的才子们或是三两一伙,或是七八个一帮,正在那里高谈阔论,互相吹捧,沉浸在自欺欺人的世界里。

    张一鸣才没那个闲心和他们扯淡,再说也没人搭理自己,于是把目光转向了桌上的果品和糕点……。

    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吃有吃相,而某人的吃相却很像猪圈里的……,这种毁三观的吃相想不引起其他才子的注意都难?

    “哪来的要饭的?跑到这里蹭吃蹭喝,有伤斯文,还有没有人管了?”

    “天啊,这人莫不是饿死鬼投胎?”

    “咦,怎么看着那么眼熟?”

    “啊,我想起来了,他就是方才大肆吹嘘诗词歌赋应如何方能更上一层楼的那个狂妄之徒?”

    “那他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什么张一鸟!”

    “嗯,一听就不是什么好鸟?”

    “哼,这种人口无遮拦,早晚闯祸,貌似把秦公子打的半死不活的那人和这个张一鸟是同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