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要崇拜哥

众卿平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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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乐小鱼本来不叫乐小鱼,他叫做陶安,一个平凡朴实,奉公守法,一辈子没做过坏事,也没啥建设贡献的普通人。

    而他之所以会变成乐小鱼,简单点的说法是重生,流行点的说法叫穿越,但根据小桃红老妖……

    咳!小桃红老神仙正确而专业的*是夺舍,而且是非主动的强制性夺舍。

    陶安,生於1982年,死於2012年,得年三十岁。

    他出生在南方繁华的岛上,刚一生下就被那不负责任的妈给扔在公园厕所里,差点没当成那啥啥给冲到下水道。

    幸好他哭声够给力,被来上厕所的好心大妈给捡了送去福利院,当时岛上的福利政策还可以,加上他所在的福利院因为企业节税决定捐助,於是他虽然没享受过什麽亲情温暖,但也磕磕碰碰、懵懵懂懂的一路平安长大。

    陶安不是很聪明,读书也不是很行,但胜在吃苦耐劳又勤奋好操。

    作为一个孤儿,他知道自己没人可以依靠,所有的一切只能靠自己努力,所以在成年了以後,拼着年轻力壮,兼了几份差,努力半工半读,付学费、付房租、付生活费、考照补习费……苦哈哈的熬了四年,勉强捞了一个二流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几张专业证照。

    拿着一堆工读经验和证书、证照,陶安在那些年恐怖的失业大军中奋力杀出了一条生路,挤进一间还算可以的小企业里做文书。

    文书一做做了七年,过三十岁生日的前一天,老板一脸过意不去的给了他一笔资遣费,万般遗憾的和这个任劳任怨的员工说再见,然後……然後就没有了。

    他去银行领资遣费给自己当生日礼物的时候,被银行劫匪给一枪爆了头。

    後来第二天的报纸上,大大地标题上写着,“现代英雄挽歌”。

    所有的版面全是失业男子牺牲自己,勇救富商怀孕小三的消息。

    新闻上整整播了三天,斗大的报纸版面上,全是他痤到爆的大学毕业照,谈论性节目更是从他的个人资料,谈到了人心善恶,再谈到了社会变迁价值观改变,然後是道德问题、伦理问题、失业问题、经济问题、当然免不了得还要批判批判政府,骂骂执政者,损损反对党,抗议下贫富不均,小孩没三观,社会没公平……但是那时的他已经全部都不知道了。

    後来乐小鱼长大之後,一次无意间看到那来自岛上旧报纸的头版头条时,心里十分感慨,向来不抽烟的他,难得跟那人要了根烟来抽抽。

    “现代英雄啊!”

    当时他吐着烟圈,站在窗口投射的月光下,以一种万般寂寥的表情看天。

    “不要崇拜哥,哥不是英雄,哥只是倒楣。”

    什麽勇救孕妇?

    他只是因为看到抢匪太过紧张,赶着逃命的时候被那旁边女人飙高的尖叫声吓了一跳,不小心左脚绊到右脚摔了一跤,刚好一跤摔到那个啊啊啊啊叫个不停的孕妇前面,结果就这麽好死不死的,给那被女人叫声激怒的抢匪一枪打到脑门里去。

    他真的真的,没想过要当英雄啊!

    也许是因为从小生在福利院,没有什麽安全感的关系,陶安一辈子平平淡淡,只求饱腹平安,向来没什麽追求。

    加上那时世界性的经济动荡,企业倒闭裁员一间又一间,於是得了工作之後,陶安就死心塌地的窝在办公室里,做个工作繁杂却没什麽成长空间的小文员,不敢离职不敢冒险,每日兢兢业、业勤勤恳肯,就怕一不小心没了工作,会坏了那虽然不富足,却勉强还能维持温饱的稳定生活。

    陶安活了三十岁。

    读书的时候,读书、工作,工作、读书,每天累得跟狗一样。

    上班了之後,每日上班、加班,加班、上班,还是累个跟条狗一样。

    三十年,半个甲子啊!就这麽眨眼而过,然後就没了,就这样没了,没老婆、没孩子、没房子、没车子,没得那叫一个乾净。

    你说工作那麽多年,应该有点存款吧?

    有啊!当然有,还是他省吃俭用一点点攒起来的老婆本,不过没机会等到他娶老婆了,加上那笔资遣费,拿来办身後事刚刚好一毛没剩。

    陶安的人生,整个来说,就是一潭子死水,连个泡都没冒过,甚至就连女朋友都没机会好好的交上一个,因为人家不是嫌弃他赚得太少,就是嫌弃他太过小气吝啬,交个女朋友,连一点像样的礼物都拿不出手。

    什麽小气吝啬?那叫环保节俭好不好。

    一瓶几千块的保养品,一条上万元的设计项链……

    他实在搞不懂,肥皂也可以洗脸啊!为什麽一定要用那滑滑糊糊又贵又总感觉洗不乾净的洗面乳?

    而且洗完了还不够,还要一层层的涂涂抹抹,又不是长了壁癌的墙,三天两头得粉刷上漆,还得记得要先补土。

    至於项链,那种光是好看的合金的链子买来干麽?还不如买条金链子来的实惠还可以保值。

    不过金链子这种东西不是随便送的,得确定要嫁给他了才能送。

    聘礼嘛!总要好看点,就是老婆不带了,以後还可以存起来,给闺女儿当嫁妆。

    其实陶安上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娶上个老婆,养几个娃,平平安安的看他们长大,到老了的时候,就坐着摇椅看着孙子满地爬。

    寂寞太久的他很想要有个家,想要有属於自己的家人。

    但是对普通人来说很平凡的梦想,对陶安来说却近乎奢望,因为高物价时代,他连自己都养得很辛苦了,更别说要养家。

    就这麽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活了三十年,却没想到这平淡一生的最终的时刻,居然来了个精彩的。

    英雄?哈!

    他只记得当时整世界的红,刺眼的红,还有那女人刺破耳膜的啊啊啊~~然後就没有了。

    他不知道自己死了,也不知道自己後来成了万人瞩目的英雄,还有好多人给他献花。

    他浑浑噩噩飘飘荡荡,一路飘啊晃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莫名的被某种香气吸引了过来。

    隐隐约约的,他听见虚空中有人在对他说话。

    【哪里来的小游魂,怎麽不去投胎,跑这儿来做什麽?】

    他不知道是谁在说话,只是很喜欢随着那个声音所传过来的香气,那是桃花的香气,他知道。

    小时候,福利院的院子里,长了一棵大桃树。

    在那短短三十年的生命里,捧着桃树上摘下来盐渍过的青桃,坐在院长奶奶膝上,皱着小脸又爱又怕,小口小口啃着酸桃子的滋味,是陶安记忆中,少有的幸福回忆。

    也许就是这一点眷恋,所以当他闻到了那彷佛带着酸甜滋味的桃花香,就深深地被吸引,徘徊在这个与自己名字同音的小山村,留恋着不肯离去。

    他不知道自己停留了多久,也不知道时间已经过去多少年,他只知道,除了那香气的主人,没有人能看得见他。

    於是他除了发呆,就是找香气的主人说说话,就这麽一来二去的,他和香气主人也慢慢的熟悉了起来。

    然後有一天,他听见香气的主人问他说。

    【你想活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