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羊肉汤

书游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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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庆近几年在电视圈非常活跃,拍摄的作品都是收视口碑双丰收,而且他喜欢启用新人,无论是科班出身还是没有任何表演经验的小白在他的指导下都能大放异彩,很多演员只要接到周庆递来的本子二话不说别的戏全推。

    “周庆这人有点清高,他出身艺术家庭,爷爷奶奶和爸妈都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画家,所以你见到他的时候千万别在他面前提任何跟钱、权有关的话题,一句话,一个字都不能说,知道了吗?”就是因为周庆清高的性格她才有把握帮刘可可拿到这个角色。

    刘可可连连点头。

    袁茉又加了一句:“不要试图讨好他跟他聊艺术,他最讨厌半吊子。”然后她继续说:“你现在的穿着打扮不行,周庆喜欢淡妆,清纯一点的,衣服不能太花哨,但也不能太老气,裤子比裙子好,你有这样的衣服吗?”

    刘可可摇头。

    “裸妆会吗?”

    刘可可摇头。

    袁茉囧囧地说:“要不……你就放弃周庆?”

    刘可可急忙抓住她的手,小脸皱成一团,可怜兮兮地说:“没有哪个导演比周庆更喜欢用新人了,而且演他的电视剧出名快。”

    “唉!你的真实意图不能摆在明面上。”袁茉抽回手,喝了一口酒,“虽然大家都是这么想的,存在自己的肚子里,别让外人看出来,周庆最讨厌演员借着他出名。”

    刘可可嘟着嘴:“这个也讨厌,那个也讨厌,他有喜欢的吗?好难伺候。”

    袁茉笑了笑:“谁叫他是周庆,一堆演员要靠着他出名拿奖,他有拽的资本,你要是想上他的戏,那几点都要记住了,从换衣服开始吧。”

    “你们在聊什么?”正说着话,唐桑来了,袁茉和刘可可对视一眼,这是怎么了?唐桑好像哭过的样子。

    “你们看着我干嘛?”唐桑拿起鸡腿大啃了一口,“唔,好吃,穆原又做卤味了?”

    “不是。”袁茉说,“是在外面买的。”

    “哪家买的?我也去买点。”唐桑三下五除二啃完一只鸡腿,发现袁茉和刘可可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她被她们俩盯得心里发毛,缩了缩脖子,“你们俩干嘛?”

    刘可可问:“你怎么了?你哭过的吧。”

    唐桑抿了下嘴,点点头:“我跟程泽谈过了,这个月他奶奶86岁生日过完我们就离婚。”

    袁茉和刘可可愣了半秒,然后一齐爆发出响亮的“啊——”,她们俩这一嗓子惊动了在厨房摘菜的张鲁泽,探出半个脑袋看她们怎么了。

    袁茉握住唐桑的手,说:“真的?”

    唐桑若无其事地笑了笑:“真的啊,你们俩这么惊讶干什么?第一次见人离婚?”

    “不是……就是感觉太快了。”刘可可用手撑着脑袋,“感觉昨天我们还在梳阔勒听你提起离婚,今天你就说要离了,确定?”

    唐桑吐了口气,说:“确定啊,这种事还有什么值得拖下去的吗?我好不容易让程泽点头答应离婚。”

    唐桑越是平静,袁茉越是担心,被砸死的那种痛仿佛又一次席卷而来:“你真的想好了?你跟程泽谈什么了?”

    唐桑的目光移向一处,眼眶里有眼泪在打转:“他今天休假,我跟他开诚布公地谈了两个小时。他承认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要忘掉他的初恋,跟我结婚也是这个原因。他说一开始他是打算跟我好好地过日子的,但是每天看着文滢,哦,文滢就是他的初恋,每天看着她,他又心动了,再加上文滢也有复合的意思,他就更心动了,他们在一起五年,比我们恋爱结婚的时间都长。”

    “他说他夹在家庭道德和初恋之间,他也很痛苦,但是他跟我结婚了,就要对我负责,他会全力挽回婚姻,如果下个月我还没回心转意,他就成全我。”

    刘可可冷笑:“你老公就是吃着碗里瞧着锅里,那个什么文滢,真对得起她的名字,就是只苍蝇,绕着人家老公转。你别下个月离婚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啊,这样的剧情太狗血了。”

    唐桑哼笑:“当然不会了,我不会让我的小孩出生在貌合神离的家庭,那简直就是悲剧。”

    袁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捏了捏唐桑的手以示鼓励和安慰,唐桑笑着点了点头,示意她没事,别担心。

    刘可可是一开口就收不住的性格,她憋不住把自己的遭遇一股脑地全都吐了出来,唐桑很气愤地拍桌子大骂袁芙仗势欺人,两人聊得热火朝天。

    袁茉缩在一旁玩手机,余光瞥见不远处有个人影,她望过去,穆原招手示意她过来,袁茉愣了几秒钟,指了指自己。

    我?

    穆原点头。

    袁茉走过去:“有事?”

    “嗯,酒调好了,你过来尝尝。”

    “哦,好。”袁茉跟在他后头,嘟囔道:“干嘛不送过来。”

    “你们在聊天,我不方便打扰你们。”

    袁茉吐吐舌头,她的声音都这么小了还能听见,什么耳朵!

    已经是下午五点了,店里坐了两桌客人,穆原将酒送到她面前,袁茉抿了一小口,忽然打了个激灵,穆原问怎么了,袁茉说酸,酸得她牙都快倒了。

    穆原拿过喝了一口,眉头紧地一皱,怎么会这么酸?他没有放多少柠檬,怎么会?

    “不好意思,你喝点水,我再调一杯。”穆原歉意地点头。

    袁茉咕咚咕咚喝掉半杯水才勉强把那股酸味冲下去:“要不……让我来试试吧。”

    “你会调酒?”穆原有些惊讶。

    “嗯,学过。”

    袁茉的调酒是跟着初恋男朋友学的,那时她刚上大学,在酒吧里认识了初恋,她当时单纯地觉得他长得帅,尤其是喝酒的姿势非常让人心动,后来两人交往后,袁茉才知道那家酒吧是他爸爸的,他家同时拥有y市中心酒吧街的另外三家酒吧,他很早就走出校门帮着家里打理生意了。

    分手的时候,他对袁茉说:“你和我不是一路人,我进不了你的生活圈子,你也进不了我的。”

    没多久,她听到消息,他被人捅了三刀,死在自家酒吧门前。

    穆原站在一旁看着袁茉按照比例把gin,柠檬汁,糖,还有冰块放在调酒杯里,然后平着拿起调酒杯,有节奏地晃动,动作非常帅气,眼睛里却透着说不清的迷离,她想起了那个教她调酒的人吗?

    冰块撞击在调酒杯上发出的清脆声引得店里的客人纷纷看着她。袁茉的目光落在一处,心里在默数着时间。

    300,可以了。

    调酒杯里的液体倒在盛有冰块的玻璃杯里,然后她倒上白兰地,搅拌两下,自先尝了一口,这才是ginfizz。

    小小的一杯酒散发着白兰地和柠檬的香气,穆原倒了一点喝掉,他露出惊诧的表情,“你的调酒功夫挺好的,学了很久了吗?”

    袁茉一时语塞,如果按照她上辈子的年纪算,她学了九年,但是她又活了一次,这要怎么算呢……

    “嗯,挺长时间。”

    有客人问能不能也调一杯,穆原看向她,还没开口,袁茉点头笑说:“好啊,请稍等。”

    “麻烦你了。”穆原说。

    袁茉摇摇头示意没关系。她刚刚在调酒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初恋,那次下大雪,他用大衣裹着她,紧紧地扣着她在怀里,在她耳边说:“我这辈子就想做调酒师,让所有人都喜欢喝我调的酒,最重要的是你喜欢。”

    原本以为都忘记了的事,突然又想起来。

    “我朋友从内蒙送了些羊肉,我炖了羊肉汤,你喜欢喝羊肉汤吗?”

    袁茉一边倒酒一边说:“羊肉汤……好啊,我很久没喝过羊肉汤了,膻吗?”

    穆原笑了笑,声音很温和:“很鲜。”

    到了晚上,穆原正要关店门的时候,穆松掐着点到,一进店,拿过穆原手上的酒杯猛地喝掉半杯酒,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说:“你的调酒技术有进步啊,以前调的ginfizz不是酸就是甜,要多难喝有多难喝,我……”

    话没说完,穆原把酒杯夺过去,似笑非笑地说:“既然我手艺不好,以后你自己做饭。”说完,走向厨房。

    穆松跟在后头哀嚎:“我自己做饭?你知道我不会做饭,穆原!原儿——”

    穆原和穆松端着大锅羊肉汤进后院的时候,冯达正和唐桑讨论婚姻心得,袁茉还在为刘可可拿下周庆出谋划策,张鲁泽坐在角落里画画。穆松调侃这后院就是一副众生相。

    “羊肉汤来了。”刘可可大喊一声,所有人停下来,目光一下集中在穆原端着的大锅上。

    羊肉是从内蒙寄来的,刚从羊身上割下来就寄给了穆原,一点膻味也没有,汤汁炖得滚烫雪白,香气四溢,羊肉肥美细嫩,盛在黑陶碗里,撒上一点碧绿的葱花,一点胡椒粉,轻轻地啄上一口,热汤顺着食道往下滑,一直滑到心里,全身都暖和了。

    穆原坐到袁茉身旁,问她为什么他调的ginfizz会酸,袁茉听过他的步骤后,说:“可能是你摇酒的方法不对,要平着放,你数三百下,应该就可以了。”

    穆原想了一下,笑着摇头:“这么小一个步骤,做出来完全不同。”

    袁茉说:“当然了,木桶原理嘛。”

    “你们在说什么?”刘可可突然凑过来,亮晶晶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袁茉。

    “调酒。”袁茉说。

    刘可可翻了个白眼:“还在说酒,你们都不嫌烦的,过来过来,穆松在讲故事,你们不要脱离群众开小会。”

    穆松讲的是苏东坡被贬惠州在当地吃羊肉的故事,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从穆松口中讲出来就显得那么绘声绘色,袁茉不禁入了迷。

    穆松的五官非常精致但却凌厉,尤其是那双眼睛像是能看透人心,这一点相对来说,穆原比他大哥柔和许多,不过穆原不太爱笑,看起来比穆松更严肃。

    刘可可伏在袁茉耳边小声说:“他们一家子什么基因,兄弟俩都长得这么帅,我要移情别恋了。”

    袁茉无语地瞥她一眼:“你敢再博爱一点吗?”刘可可吐吐舌头,笑得很可爱。

    “……所以,后来他就发明了羊蝎子的吃法,但这是据说,我没考证过,我不知道真伪,大家就当故事听吧。对了,你们都经历过什么最浪漫的事?”

    这个声音好熟悉…….啊,电台,那个叫什么夜的电台!

    刘可可吐槽:“啊——,你转移话题转移得好快。”

    穆松温柔地笑:“要不就从你开始?”

    刘可可沉溺在他的笑容里就像吃了吐真剂一样,噼里啪啦说个不停,袁茉一边喝着羊肉汤一边听着刘可可的故事,时不时大家一起大笑。

    “你呢?”刘可可说完,穆松看向袁茉。

    袁茉愣了一下,放下汤碗,仔细想了想:“最浪漫的事……我上大一的时候,有次胃炎住院,我那个时候的男朋友在外出差,知道我住院连夜赶回来,亲自煲好汤送到医院,他根本不会做饭的,为了煮那锅鸡汤,十根手指头都受伤了,手上还有一大片烫伤。说实话,那锅鸡汤是我喝过最难喝的鸡汤,没味道就算了,还有点腥,我本来都快出院了,后来又住了几天,我怀疑就是因为那锅汤——”众人笑起来,袁茉继续说,“但是我现在都忘不了那个味道。”

    唐桑问:“然后呢?”

    袁茉的笑意收住:“然后……我们分手了。”

    “啊,分手了,好可惜。”刘可可感叹道。

    袁茉笑了笑,一点也不可惜,他在她的记忆里保存得很完好。袁茉始终记得,袁芙带人找她麻烦的时候,他站出来对她们说:“我从来不打女人,但是你们敢动她一根手指头,我打得你们爹妈都认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