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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实在是一门十分有前途的职业,无本万利,收入颇丰,工作时间又短,说不定还会有桃花运。
有时候运气一好,一笔生意就够让人一辈子吃喝不愁,享尽荣华富贵。
除了危险xing稍微大了一点,死亡率和伤残率高了那么一点点外,就没有什么太大的缺点了。
至于什么会不会良心不安,这就要因人而异了,毕竟每个人的道德观都不一样。
反正抢劫了山贼的鸿裂冰,鸿惊宇,班长三人,实在是打心底里生不出一丝一毫的负罪感。
这可以理解为脸皮厚,也可以理解为没心没肺。
不过鸿裂冰,鸿惊宇,班长三人是铁定不会承认的。如果一定要他们说出原因的话,相信他们一定会义正言辞的说“这是为了爱与和平”之类的废话。
“哇哈哈哈……发财啦,发财啦。”鸿惊宇看着手里布袋子中装得鼓囊囊,金灿灿金币,口中一阵畅快的大笑,嘴巴都快咧到耳后根去了,那摸样别提多yin贱了。“看来以后这种有前途的职业我们要多干干啊,嗯……也算是替天行道了。”
“是啊,我们这可是在干大好事呢。”班长一手捧着金币袋子,一边肃然而又正sè的说道,“金钱乃是万恶之源,容易引人堕落,实在不好不好,我们这是在为那些山贼们减轻罪恶。”
“嗯……如果班长你真的这么想的话,那我可以勉为其难的替你把你那一份收起来,保管。”杰米斯一脸正气凛然的说道,右手的食指拇指,摩挲个不停。
“不不不……”班长头摇得如拨浪鼓一般,“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金币这种容易引人犯错误的东西,还是由我自己留着,用来度化世人吧。”
说着,班长很烧包的昂起头路,露出了一脸的悲天悯人相。当然啦,如果他能够敬业一点,把头发剃掉那就更像了。
“咦?小冰,你在看什么书啊?”陆黎好奇的转过头,对着一旁低头看书不语的鸿裂冰说道:“你貌似已经看了很久了。”
“误入歧途指南。”鸿裂冰头也不回的说道,“这是我的课外读物,怎么了?”
“……嗯,一听就是本好书。讲什么的?”特里率先问道。
“啪——”
合起书,鸿裂冰目光扫过一脸诡异表情的鸿惊宇,班长,胖子,特里,杨明,陆黎,耗子,杰米斯八人,淡然一笑,道:“这本书讲的东西有很多,不过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其中那篇邪道职业最受欢迎排行榜。”
“听起来好像很有趣的样子,讲讲看。”胖子直起身,露出了一副感兴趣的样子。
“据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当今这个社会最吃香的职业是yin贼。这个职业很有前途,骗完感情骗金币,不过要求很高。既要人长得帅,又要武功高,还要文采风流……喂!我说你们几个混蛋,干什么一个个都直起身子,脸朝天,露出一副‘舍我其谁’,‘指的是我吗’的模样?难道你们觉得自己都很符合标准吗?”
“咳咳……”耗子干咳两声,摆手道:“小冰,你继续。”
“是啊,听起来这本书很有意思的样子。”鸿惊宇也点头道,“似乎很适合像我这种绅士。”
鸿裂冰白了一眼鸿惊宇,没好气的说道:“哦,是吗?我表示怀疑。”
“小冰你的怀疑绝对是错误的。”鸿惊宇点头说道,“我以我那为数不多的节cāo发誓。”
鸿裂冰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说了下去。
“排名第二的职业则是杀手。理由是,来钱快,工作时间短,神龙见首不见尾,带有神秘感和强烈的刺激感。”
顿了顿,鸿裂冰补充道:“不过老实说,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职业。当然啦,这肯定不可能是因为我的思想觉悟高,或者良心发现。而是我觉得杀手这一行的人,一个个都是冷冰冰,面瘫,像死人多过活人的模样。酷是够酷了,就是不知道他们这幅样子,还能不能再对美好的生活产生出激情。”
“是啊,是啊。”鸿惊宇赞同的连连点头,“杀手酷是够酷了,但如果真的是以修炼到不喜欢女人为代价,我还是宁愿不要。老爸,老妈,爷爷,福伯,徳叔他们还指望我让他们抱上孙子呢。”
“那第三呢?”杨明追问道。
“打劫。”鸿裂冰耸了耸肩膀,笑道:“我们已经干过了,你们看感觉如何?”
“感觉很好,很充实。”杰米斯拿着他那一份的五百枚金币,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缝。
“是啊,真的很充实。”杨明也抱着一袋子金币满足的笑了。
这次鸿惊宇,班长,鸿裂冰三人,从山贼那儿打劫来了足足四千七百多枚金灿灿,黄澄澄的金币,真可谓大丰收。
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鸿惊宇,班长,鸿裂冰,杨明,陆黎,特里,杰米斯,胖子,耗子九人,将四千七百多枚金币平分,每一人都是五百多枚金币。
虽然说鸿裂冰,鸿惊宇,班长三人都不是那种路不拾遗,为国忘家,两袖清风,一肩明月,如同君子般的好人。但贪污自己兄弟,朋友钱,这种不入流的事情,他们还是做不出来的,他们觉得掉价。所以得来的钱财全部平分了,没有多拿哪怕一枚铜币。
剩下的几天,鸿裂冰,鸿惊宇,班长,杨明,陆黎,特里,杰米斯,胖子,耗子九人,没事看看风景,吹吹牛,骑骑马,调侃调侃别人,ri子倒也过得颇为潇洒惬意。
外出游玩时,钱不离身,这是个好传统。
五百枚金币虽然确实是挺重的,但对于鸿裂冰,鸿惊宇,班长,杨明,陆黎,特里,杰米斯,胖子,耗子九个曾经,或经常经受负重训练,并且身怀绝技的人来说,这么点分量实在是不值一提。
终于,在第九天的时候,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鸿裂冰,鸿惊宇,班长,杨明,陆黎,特里,杰米斯,胖子,耗子九人,和商队告别,骑着花钱向商队买来的马匹,向着距这里已经不足三十公里的波澜城跑去。
开始还不觉得,可就在众人距波澜城大概十公里开始,中小商队和盔甲鲜明的佣兵,便陆续增多了起来。
这一幕景象,顿时让鸿裂冰想起了某位战争家所说的话。
“战争这玩意实在是好啊!它不单单有着带动经济,促进国家里人与人之间团结的神奇功用。更有着转移内政视线,光明正大的排除异己,等的众多周边效益。是一种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变,与时俱进的好东西。难怪自古以来,无数的君王和野心家,都乐此不疲的玩着它。可以说,一名不玩战争的野心家,就不是一名优秀的野心家!”
对此话,鸿裂冰大感赞同。
入了城之后,大量的佣兵,商人,军人,居民,缓慢行走在街道上,让并不算宽敞的马路变得有些拥堵。
鸿裂冰注意到,在这个时间段,城门口守卫的士卒数量,明显超过了一般时期的编制。
这些士卒们一个个身着紧身鱼鳞铠甲,jing神饱满,抬头挺胸,目光炯炯。手中战芒笔挺拄地,锋芒凌厉,在骄阳之光下反shè出骇人的寒光。
远远看上去,仿佛在他们身上都缠绕着一种虎狼般的凶煞之气。
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这些士卒的铠甲,战枪上,时常闪动着一些极其隐晦的暗红之sè。
这并不是涂料,而是鲜血渗入裂缝,干涸后的sè泽体现。
这些士卒都是真正上过战场,经过鲜血洗礼的战士,和炎鸿王国的标准军队一个级别。
普通持刀壮汉根本不是对手,足以以一敌三!
另外,他们也是修炼者修为级别的标准参照物。像一阶高手所谓的以一敌十,二阶高手的以一敌百,指得都是他们这种受过训练,上过战场,明白军令如山的战士。而非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真正上了战场后腿软手软,哭着喊着要回家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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