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穿越过来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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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莱森静静的看着牛奋,两眼无神,像一具行尸走肉,毫无生气。

    侦探的心思不在大男孩身上,也不在这件案子上面,而是在思考,那个妇人为什么要来报案。

    妇人的身份,葛莱森很清楚,就是那位埃德森家族的第七代长女,是豪门里面公认的傻姑娘。

    但是傻人有傻福,多少豪门之女,最终只嫁了一位绅士,可这位傻姑娘,偏偏嫁了一位爵士,而且还是子爵!

    大异帝国的爵位排名有“公侯伯子男”五档,子爵排在第四档,算不上高。

    但事实上,前四档封爵的人加起来,也没最后一档男爵的人多。

    由此可见,子爵是非常不容易的。

    豪门的女子,但凡能嫁给一位男爵,该家族就能吹嘘上好几天,更不用说是子爵了。

    于是有些嫉妒的家族,就四处放风,说那位姑娘怎么怎么傻,连洗脚都不会自己洗;又说那位吃软饭的爵爷怎么怎么没用,新婚之夜在新房门口跪了整整一夜等等。

    这些事情,被大异帝国但凡有些身份的人都当成了笑话。

    只不过这个身份要求也不低,毕竟埃德森家族摆在那里,寻常人家那里敢搬弄豪族的是非。

    说起埃德森家族,葛莱森作为一名优秀的侦探,也是了解了不少。

    埃德森家族里有爵位的人不多,七代传下来,共有三个爵士,第一代的老埃德森子爵不用多说,是实打实凭军功拼出来的爵位。

    之后几代,一直没什么人才,直到第六代,那位傻姑娘的父亲,惊才绝艳,不仅顺利的从皇家学府毕业,还进了国会,封了伯爵。

    据说这位爵爷还深得女王陛下的看重,年纪也不大,进一步升为侯爵也不是不可能。

    而第三个,自然就是傻姑娘的丈夫,裴迪南子爵了。

    不得不承认,傻姑娘的福气是真的好,父亲厉害,丈夫能干。

    有这么两个父夫在,真的是夫复何求!也难免惹人嫉妒。

    葛莱森最大的困扰在于发现傻姑娘其实并不傻,从报案的过程来看,妇人把人证,物证,和凶手的动机都说的清清楚楚,这不是一个傻子靠背能背清楚的。

    因为警署报案,不是学校背书,学生只要一口气背出来就好。

    那都是侦探问什么,报案人回答什么。

    至于侦探怎么问,没有固定的格式,全凭个人喜好。

    比如问作案的动机,有些侦探喜欢问“你觉得他为什么要杀人?”,有些会说“他习惯做些什么?”,也有些性格古怪喜欢刁难人的侦探,会问“你凭什么认为他会这么做?难道你们是一伙的?”。

    葛莱森不是普通的侦探,问的没那么直接,但是也不至于去刁难人,尤其是那位地位显赫的妇人。

    他问的是:牛奋和被害人是母子关系,不应该做出这种事来,你说呢?

    如果真是一位傻姑娘,一定会说:“应该的,怎么不应该。”

    可妇人偏偏回答:“牛奋考上了皇家学府,马上要交学费了,他身上没钱,他母亲又不愿意花这个钱,所以就起了杀心。”

    语气还不急不缓。

    这是一个傻姑娘能做出来的事情吗?

    明显不是!

    所以葛莱森就头疼了!

    报案人不傻,说明这件事的背后,没那么简单。

    妇人是埃德森家族的人,这件事情说不定就代表了埃德森家族的意思,不好好处理的话,埃德森家族去异格兰场一告,他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如果按埃德森家族的意思办,把牛奋当成杀人嫌犯押送异格兰场,那么葛莱森可以肯定,他绝对不可能活着离开村庄,死去的妇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葛莱森虽然没亲眼见到刺客行凶,但是妇人的伤口他看的很仔细。

    一剑穿脑,用的还是花剑,这绝对不是普通剑士所能做到的。

    因为花剑极软,人的脑壳很硬,花剑碰到脑壳的时候,就像树枝刺在树干上一样,肯定会弯曲。

    即便刺客力气极大,刺入的速度极快,花剑刺入脑壳时剑身也会弯曲,无法做到像一条直线一样,从眉心穿出。

    能做到这种境界的,至少也要是大剑士级别的高手,能将花剑变得和重剑一般坚硬不曲。

    一想到对手是一名大剑士,还是一名刺客形态的大剑士,葛莱森手心手背全是冷汗。

    侦探很清楚,这和送死没什么区别。

    葛莱森不是一个怕死的人,如果是在侦破重大案件的时候,要和刺客搏命,他愿意冒这个险。

    可是眼下,他冒不起任何的风险。

    这不过是一场普通的凶杀案,和师父交代的大案件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师父说的案件,一旦真的发生,可是连女王陛下都会惊动的大案件!甚至有可能载入大异帝国的史册!

    所以,葛莱森要好好的活着,那怕破不了这个大案件,只是在一边看着也好。

    这也是为什么师父刚看出一些苗头,他就主动要求调到这个小村里来的原因。

    “真是棘手啊!”侦探拿起烟杆,敲打着脑袋,像是在抱怨自己的运气不好。

    牛奋这时候完全没了压力,也不管侦探是不是同意,大刺刺的坐在了所谓的物证面前,旁落无人的翻看了起来。

    这一翻,大男孩立刻吃惊不已,这本高一物理教科书,原本明明是中文的,可是现在,竟然变成了全英文的。

    就连他原来写的名字和注解,也都变成了英文。

    “哦,卖糕的!”牛奋惊叫起来。

    侦探听不懂他的这句话,没好气的用烟杆敲了敲书本:“喂喂喂,这是物证,你别乱碰,小心我给你摁上一个破坏证物的罪名。”

    牛奋翻了个白眼,毫不在意的说道:“森哥,你不会被那个傻姑娘传染了吧,抓我,那不是找死吗?”

    葛雷森被气的鼻子都快冒烟了,却偏偏发作不得,因为侦探发现,大男孩说的都是真话!

    “你。。。怎么就这么麻烦呢!”侦探坐在了大男孩的对面,语气明显软了下来,他是投降了。

    牛奋笑笑,一边将书本翻到中间几页,看到里面夹着的钱后,他笑着说:“森哥,你也不用头疼,这些钱我没碰过,你可以检验一下指纹。”

    葛莱森听到这话,顿时眼前一亮,整个人如猛虎般扑了过来,死死的摁住牛奋的双手,惊喜的问道:“你真的没碰过这些钱?那我可以检查一下手印,让安德森家族无功而返。”

    说到这里,侦探“咦”了一声,好奇道:“什么是指纹?”

    牛奋大汗,自己一不小心忘了这是古代,指纹一词还没出来呢,得想个办法掩饰过去。

    牛奋脑子急转,“呃”了一声,想到了说辞。

    “呃。。。就是指证我无罪的纹路,也就是手印,对,手印,我忘了这词了。”

    葛莱森眼眸里满满的都是怀疑,因为牛奋说的很连贯,明显不是忘记了词语。

    但是侦探没有追究,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埃德森家族报的案给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