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水之魅种子

西城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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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饱喝足的一家人都洗洗睡了,毕竟明天一大早还有活儿要做。

    贺千华自己洗漱完毕后,打了盆水冲着幻夜道:“你也过来洗个澡!今天在林子里咬了猎物,身上都沾了血渍。”

    幻夜觉得这个契主实在太龟毛,它原本是秘境里的一只普通狼,无意间吃到了那院子里飘出的一粒灵草籽,才开启了灵智,但是即便开启了灵智,它们狼妖也是不喜欢洗澡的好吗?更遑论是每天洗?

    然而贺千华根本不打算惯着它,一脸淡漠盯着它道:“要么洗澡,要么滚出去,明天也不许回来吃饭。”

    幻夜立刻蔫了,要它滚它没意见,可一想到再也吃不到契主做的美食,它就觉得痛不欲生。

    从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自从吃了胖丫头烧烤的小龙虾后,它连生肉不想吃了,它甚至都想好了,以后去林子里逮到猎物后,都拖回来交给胖丫头烤熟了吃,哪怕结果是要跟大家分享,大不了它多逮几只猎物好了。

    犹豫了几分钟之后,幻夜乖乖跳到大木盆里,在水里打了几个滚儿,就打算结束,贺千华一眼就识破了它这偷工减料的小心思,立刻将它摁住,拿了个丝瓜瓤在它身上一顿乱搓。

    幻夜一开始还觉得有些不适应,但很快便感觉很享受了,舒服得呜呜叫着,甚至于把柔软的肚皮都露了出来。

    贺千华这才注意到,幻夜肚皮上的毛居然是雪白的,摸起来柔软又丝滑,她虽然不是个绒毛控,但对这样极致的触感也很难抵抗,便心甘情愿为它服务了。

    给幻夜洗完了澡,幻夜跑到院子里用力抖动身体,以便让毛发快速变干,贺千华端着盆去倒水时,忽然发现盆地有颗橘色的布满了裂纹的小石头。

    捡起来一看,根本不是石头,而是一颗植物种子。

    这种子她很熟悉,末世时水系异能者曾用它的粉末来吸引水里的变异鱼,各种鱼类对它几乎都没有抵抗力,闻着味道就蜂拥而至。

    它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水之魅,科学家们曾经研究过它,想要用人工香精合成它的味道,但却从没有成功过。

    水之魅在前世是极为罕见的一种变异植物,除了十二级木系异能者,没人能培育成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被她遇到了。

    “幻夜,告诉我,这种子哪里来的?”她激动地拍拍幻夜的脑袋问,后者却一脸懵地摇头,它一身毛发浓密,沾上一颗草籽实在太容易,天知道那草籽是哪来的?

    没有得到准确回答,贺千华并不气馁,她先小心收藏好种子,然后就安心去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她醒来时全家人照旧都去海边了,封婆婆和弟弟们觉得她昨天布置陷阱捉龙虾,回来又烧烤龙虾太辛苦,所以他们一早都轻手轻脚起床吃饭,离开时也没叫她。

    贺千华吃过温在灶上的粥和杂面馒头,幻夜则一脸嫌弃地拒绝了这味道普通的早餐。

    “带我找到这草籽,我就帮你烧烤猎物。”贺千华取出昨晚收藏的那颗种子说。

    幻夜双眸顿时熠熠生辉,身子一矮示意她坐上去,然后就驮着她去了附近的林子。

    虽然记不得那草籽具体生长的位置,但那片林子不算太大,统共也就占地几十亩,加上幻夜的嗅觉很灵敏,很快便找到了一片带刺的灌木丛。

    贺千华开心地从它背上跳下去,冲到了灌木丛边。

    水之魅这种植物平均就一米多高,枝条是很普通的青绿色,生长得十分杂乱,叶子挺漂亮,一年四季都呈现暗红色。

    因为枝条上生长着尖刺,又没有什么实用价值,所以很容易被人忽略,它的种子的特殊功效也是被人无意间发现的,便是在前世也没多少人知道。

    只看这里一大片,足有十几平米密密麻麻的枝条,上面结着足有几百颗种子,便知道落云界没人知道它的功效了。

    “幻夜,别傻愣着,帮忙采集种子。”贺千华一边摘一边吩咐。

    幻夜却扭头跑了,它也是有脾气的好吗?凭什么要让它一只妖狼去长着尖刺的枝条上采集种子?这活儿是它该干的吗?

    见它跑了,贺千华倒忍不住笑了,她也是糊涂了,只觉得它能听明白她的话,就把它当同类了,竟忘了它根本不擅长干这种活儿。

    她自己耐心采集水之魅种子,心里很有些遗憾,可惜那个阿罗昆桐是个穷神,给她的空间根本是一片不毛之地,否则把种子种下去,以后就算离开此地,也有源源不断的水之魅种子可以采集。

    花了差不多一小时,贺千华才把这一片水之魅的种子采的差不多了,当然她还是留了一些,万一冬天太冷,这小灌木丛冻死了,明年春天靠着剩下的种子还可以再发芽。

    贺千华准备回家时,幻夜飞奔而来,口中还叼着一只被咬断了脖子的野兔,一脸讨好地把野兔放进她手中。

    “哼!看在野兔的份儿上,今天就不罚你饿肚子了,下次吩咐你做事再逃跑,决不轻饶!”贺千华瞪着它吓唬道。

    幻夜想凑过来舔舔她的手背,被她嫌弃地躲开:“满嘴都是血腥味儿,待会儿回家记得漱口!”

    主宠俩回到家,贺千华看看天色已经快到中午,索性便开始做午饭。

    她利落地给野兔剥皮洗净,又把肉剁成小块,做成了红烧兔肉。

    又把昨晚封婆婆从桂叔那里换的青萝卜切丝,加了苞谷面和少量白面一起拌匀,放到笼上蒸熟,然后用热油泼在葱姜蒜上,加盐和醋拌了。

    这是她前世跟一个北方人学的吃法,当时人家用的是土豆丝拌面蒸,叫做洋芋琼馍,但是落云界很显然没有土豆这种蔬菜,她便用青萝卜丝来替代做成萝卜琼馍,味道也不算差。

    一只野兔全家人吃真的不算多,不过红烧兔肉的汤汁也很美味,浇在萝卜琼馍上很下饭的。

    贺千华给封婆婆的食盒里装好饭时,三小只正好回来了,嗅到香气浓郁的红烧兔肉,幺幺的口水直接流出来了,惹得两个哥哥大笑:“四弟是馋猫!”

    “我不是馋猫,都怪大姐做的兔肉太香了!”小男娃清秀的小脸儿顿时红了。

    “就是就是,咱家幺幺一点都不馋,都怪兔肉它太香了!”贺千华伸手揉揉他的小脑袋,然后拎着食盒就去海边送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