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告别

子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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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云遮日,时光静好,柳行风抬头望了望天,转首对仍然有些错愕的张赤邪点了点头,后者不明就里,柳行风挠挠头,忍不住哈哈笑道:“张……天尊,如果没啥事,我先走了。”

    张赤邪愣了愣,他的确是没反应过来,在他们这个圈子里,为女人一怒冲冠杀人的事绝不少见,这当然并不代表爱有多深沉多壮烈,只是纯粹的男人面子问题而已。但是柳行风的表现,仍然是超乎张赤邪的想象的。放走一个随时能威胁到自己、可以用“精神有点问题”来形容的男人,绝对不是明智的选择。

    魏长卿却欣慰地笑了,心似青空霁海不萦于物,柳行风虽然并没真达到这个境界,但最起码不是在学校被袁煌这类公子哥一语能激怒的嫩雏了,修为可以说是向前大大的迈了一步。武功的确是用来杀人的,但内息、劲力、招式、筋骨都只是爪牙毛发甲鳞血肉,如果没有真正的魂灵,那即使是这个人武技天下第一,那也只不过是一个具有强悍技巧的杀人机器而已。

    心里琢磨着柳行风到底是何方神圣的张赤邪脑袋里忽然灵光一闪,模糊记起还在象鼻子道场的时候,小弟给自己发条短信说赵家的死对头进京城来,结果大公子赵宗炜铩羽而归,一脸晦气相。这家伙平生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打听各家大纨绔的糗事,对家啊国啊什么的都不关心,现在一转念,马上就想起来,脱口而出道:“你是神龟柳圭年的孙子!”

    柳行风无所谓的摊摊手,嗯了一声。是就是嘛,那又怎样?你还不知道啊,韩凤歌啊赵宗炜啊杀手于陆啊,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知道了,你out啦。

    当然,腹诽一下下是没有关系滴,嘴上不能这样说了。性命之忧没了,恩怨情仇了了,柳行风现在一身轻飘飘,心情舒畅。有些事情老揪着不放干啥?该享受的时候享受,该工作的时候工作,该抓紧的时候抓紧,该放手的时候放手。柳行风不会去很深奥地思考道德经说的“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这类拉起一张巨幅帷幕躲在角落里漫看花开花落的精神境界太高,他心里只是在想如果张赤邪不在他一定扯开嗓子大声唱歌。

    所以他嘻嘻哈哈对张赤邪拱拱手,道:“青山不改那个绿水长流,张大天尊,后会有期。”

    张赤邪就这样有些奇怪有些鄙夷地看着柳行风飘然而去,这无疑不是一个像柳行风这样有着显赫家世的名门贵族该有的习惯,最起码得正式的握手微笑告别吧?张赤邪露出一个对着镜子练了四个多月的招牌式微笑,嗯,应该这样去告别。所以他没去拦柳行风,听到远方传来的“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的破锣嗓子,怔怔出神,抬头凝望天空,似乎想找明白为什么柳行风会笑的如此开心以至于连形象礼貌都不顾,五十秒后,,张赤邪感觉到鼻头一阵酥痒,然后迅速冲上,哈欠!

    酝酿了这么久的大喷嚏打出来,张赤邪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本来有种被人抛弃的抑郁之感,现在却被某种温暖色调一扫而空。

    红色法拉利在高速公路上划过一道优美弧线,忽然晃出一个漂亮的甩尾,绕过两辆被吓得惊心动魄停在路边的别克,掉过头来,一溜烟在回来的路上撒欢。

    张赤邪咀嚼着那股莫名其妙的感觉,决定今天不去浙江大学参观游览了,先回宾馆。他感觉这八个多月的全国旅游貌似还没今天收获来的大。

    这个喜欢用法语骂人用丝绸揩屁股的龙虎山大纨绔见到柳行风东倒西歪的消失在眼前,脑袋里无数句被道士老爸塞进去的道藏经典纷乱不休,他要找个僻静地方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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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行风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李猎水翘着二郎腿坐在大厅里津津有味地看小说,见他回来了,小声说道:“你妈出去买菜了。你爸在办公,别吵着他。”

    柳行风一耸肩,哼着小调坐在李猎水旁边,后者放下小说,狐疑的看了一眼柳行风,道:“啥事这么高兴?撞桃花了?”

    “我说,李同志您是不是久不回家太饥渴了?”扯过一张报纸,柳行风扫了两眼,头也不抬地低声说道。

    李猎水笑骂道:“明天我就走了,饥渴个屁。呃,不过貌似是有段日子要靠勤劳的双手解决问题了。”

    “明天就走?”柳行风有些惊讶,这才十月二号啊。

    李猎水低声道:“莫非把我娘子一个大肚婆扔家里啊?”

    柳行风恍然大悟,嘿嘿笑道:“的确,嫂子需要照顾,孩子生出来了认我做干爹。”

    “别,万一是个女孩我可不放心让你接近她。”李猎水无所事事,挑起根牙签剔牙,浅笑道。

    “切,如果是女孩我就不当干爹了,干哥哥吧。”柳行风哈哈一笑。

    “人心不古啊……”李猎水大肆感慨世风日下。

    跟李猎水插科打诨,时间嗖地就溜过指缝,四点四十的时候林惠美回家,手里提了大袋小袋的好菜,柳抱朴从书房中走出,柳行风和李猎水的话题顿时改变成国家大事。

    五点半的时候,黎木元从楼上蹬蹬蹬的下来,见到李猎水就一个熊抱,恶狠狠地道:“有了老婆就忘了兄弟,两年半啊,李猎水你他娘的太不厚道了!待会儿给老子敬酒赔罪!”

    李猎水哈哈一笑:“什么敬酒赔罪?诶诶,激动归激动,可不要娘娘腔哦。你师兄我不好男色。”

    “我靠!”黎木元一听怒了,骈指如剑点向李猎水小腹巨阙穴,李猎水拈起一根筷子,拨开那两根手指,黎木元运力下压,双指一绕一夹一运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在李猎水手腕上,李猎水肌肉滑如游鱼,嗖地溜开,师兄弟各发一招,黎木元精妙绝伦,李猎水大巧若拙,柳抱朴微笑以对,柳行风大开眼界。

    到了晚饭时间,林惠美端上一盘又一盘的美味佳肴,柳行风在吃饭前注意到多出一副碗筷,好像还有人要来似的,但等到菜上齐了仍旧是没有踪迹。李猎水严格来说是湖南人,无辣不下饭,他先舀了一大勺红红的辣椒油搁小碟子里,然后又倒了一两辣椒粉,伸出筷子很不客气地夹起一只猪蹄,在小碟子里蘸了蘸,送入口中,眯着眼睛享受着入口即化的美味。

    其余四人都没动筷子,柳行风本来想试试老妈的拿手好菜韭菜黄炒鱿鱼,但忽然发现气氛有些诡异,除了李猎水其他几位都没开动,所以也就迟疑着没出手。

    片刻之后,李猎水喉咙一动,咽下那口好肉,哈出一口长气,对着柳抱朴等三人笑道:“这气氛诡异静谧啊,弄的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都吃吧?”

    柳抱朴微笑着夹起一片肉送入口中,四人各自都动了几筷子,李猎水忽然端起酒杯,对着柳行风道:“小风,我袖中宝剑不再锋利,不能护着你了。呵呵,当然,你现在武功很强,也完全不需要我护着了。以后的路,一个人走着别觉得孤单,真要觉得失落了深沉了,来我家找我,待会告诉你地址。”

    柳行风一怔,好半晌才缓过神来:“宝剑不再锋利?怎么啦?”

    李猎水哈哈一笑:“人都说剑客有了牵挂,出剑就再也没有那么快了。结婚之后我就发现出剑没那么狠了,现在有了孩子那还得了?碰上个稍微厉害点的,说不定就能要了我的命。”说完把杯中绍兴白酒一饮而尽。

    柳行风茫然地跟着喝完这酒,感觉李猎水一瞬间遥远起来。李猎水从小就在他身旁看护着他,为他击退各种各样的强敌,而自己却什么不知道。一个月前,他算是真正认识了这个武功厉害人却猥琐的剑客,心里没感觉多震撼,只是觉得此人脸皮之厚厚过城墙,三句话不离男女之事,猥琐的怪叔叔啊。

    一个月相处下来,他发现这个怪叔叔对他真是好的没话说,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好像慈父一般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下雨了,他会把老婆送的可爱小熊伞丢给他用,自己巨装逼的在雨中散步,实际上却狼狈无比;上山了,他会把半病半伤的柳行风驼在背上飞奔,额上淌下豆大汗珠,却稳如健马;半夜的时候,柳行风将睡未睡之际,他会悄悄伸手抵住柳行风后脑,输入一道精纯真气助他心定神宁睡得安稳。

    这些事摆在明面上,柳行风心里知道,暗暗被感动着。但他不会知道的是,二十年前,有个叫做李猎水的年轻人在柳抱朴面前慷慨陈词昂然允诺;于是这二十年间,这个年轻人早晚不断昼夜不休的看护着那个婴儿,从二十六岁到四十六岁,从青年到中年,那一腔无处发泄的父爱早已完全倾注在了柳行风身上;二十年后,这个叫做李猎水的男人已经年近半百,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所以他端起酒杯向那个二十年朝夕相处的少年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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