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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忙碌而平淡,柳行风勤勤恳恳的上课加练功,像海绵一样吸收周围密布的养分,魏长卿对这个徒弟还是比较满意的。
本是良才美质,更兼勤奋刻苦,断断续续三年下来,魏长卿一番心血总算没有白费,徒弟渐渐上路。但让他感到遗憾的是,江湖,这两个字在大千世界仿佛销声匿迹一般,侠客,在如今更显得多余而累赘,每个人眼前不是吃喝玩乐就是金钱权利,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柳行风性格里那一点点缺陷,不经磨练,总是如鲠在喉。
子曰三十而立,指的是三十岁就当决意“立”己,有的人是“天下为公”,有的人是“舍得一身胆,博取一世荣华。”,总之各人有各人的不同,柳行风前天和那算命青年的对话,“效仿古人英烈侠骨,游遍五湖四海。”明显不知“侠”之真意,只是为争一口气的随性之言。
侠的确是自由的,但游遍五湖四海逍遥无待,一双冷眼遍观世事无常,这是高士隐者,却不是侠者风范。
于是,柳行风和于陆的对话,在魏长卿眼中,未免就显得可笑了。
如君子多数只存在于士大夫文人雅士的口中,侠大多数时间只存在于街头巷尾茶坊酒肆喁喁私谈,君子习文,侠客练武,君子英风,侠客铁骨,一居庙堂之高,一处江湖之远,似乎背道而驰,却又不谋而合。武侠,武侠,大多数人只关注第一个武字,以为大侠必定是高来高去武功盖世,其实不然,就算是街头扫地的老大爷,也可能是侠。魏长卿就亲眼见过那么一位丝毫不会武功的侠客,却敢为天下之先,提三尺剑保家卫国,冒如雨矢石上阵杀敌,采石矶大捷,泰半此人之功。让魏长卿平生敬服者有三,此人居于第二。
如鲁迅先生,文辞如刀口诛笔伐,他可会半点武功?纵然小节有亏,但就称不上侠了?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并不是说“侠”,“拔剑为不平”或许可得三分精髓,似那鲁智深三拳打死郑屠户,大快人心,虽然其人浑噩,但已得侠者三昧。
五千年的如铁脊梁,是由两个人艰辛无比的苦苦支撑,一个人儒雅翩翩,叫做君子,一个人风霜烈骨,叫做侠客。君子或许还流于教条,侠者却教人大快人心,教人扼腕悲恸,教人欢天喜地…
越是末路穷途,越是艰难困顿,就越见侠者之风范,历朝历代,永不缺乏这等人物,就拿一部辛酸血泪近代史来说,有多少仁人志士英风侠骨?林则徐虎门销毁鸦片海外震慑,谭嗣同头颅一掷天下为之悲恸,陈天华蹈海赴死同盟会空前团结,黄兴、宋教仁、黄花岗七十二烈士……
哪个不是为国为民的大侠?
金庸先生说得对,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君子的手段太过温阔,侠者们则多了三分激烈,何为侠?侠者万古不灭之明灯,照亮古今昏暗,涤除人世污浊。
魏长卿在想,我天下剑主的徒儿,定要承袭中华勇烈之气。
柳行风哪里晓得魏长卿心里的念头,他现在是个快乐而忙碌的大学生,每天上网的时间都没有,以前那个浑噩玩耍度日的他已经成为过去时,现在的柳行风像从岩石底下攀爬出来的一株小草,疯狂的汲取各方面的养分。
每一天都有所得,无疑是枯燥生活中让人感到愉快的事。
只是他似乎还缺少一个信念,因为他是被命运之手推着往前走,而不是占据主动地位,只是柳行风不知道而已。
那天卜出的卦象不吉,柳行风或者对这个不大相信,但浸淫其道二十余年的魏长卿却深信不疑,柳行风手法并不熟稔,但卜卦步骤却未曾出错,或许会有变数,或许会有转机,但大凶之兆是绝对的了。
《易经》不是小打小闹,那是一门绝大的学问,包罗万象,在大街上算命者大多只窥其皮毛,像于陆这样的人已是凤毛麟角。
子曰: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无大过矣。
大致是不会错的,小细节上或许可以拨弄过来,所以,未必没有转机。那个叫做于陆的英俊青年如此笃定毫无变数,足见他《易经》没学到家。
韦编三绝,历来被人说成是孔子治学勤奋严谨,也能由此看出《易经》何等博大精深。
按部就班卜出这卦,兑上离下,压根就是进退不得,
命运之轮推动太快,就连魏长卿也无法争取哪怕一点点的时间。
魏长卿大可以喟叹,假我数年,吾徒功成,可无大难矣。
或许,不得已处,还得动用那个办法…
灵台之中,魏长卿长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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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上才从未住过这样好的酒店,一天花掉五位数以上的人民币,虽然不是他付账,但这也无疑让苦了半辈子的老头大为肉痛如坐针毡。他本是个浑人,只因年轻时在部队里得到垂死的异人传授三招咏春白鹤绝技,一篇练气心诀,才有如今筋强骨壮百病不生的陈上才。
如果按照柳行风和魏长卿制定的标准来说,陈上才已臻至练气练血的巅峰,甚至可以说内息浑厚,涤荡脏腑,跨入练内脏的门槛,可惜他半辈子浑浑噩噩,吃喝嫖赌五毒俱全,但论根骨的确是得天独厚,只有如今的成就,让人惋惜,但也在情理之中。
豪华总统套间里布置的颇为古典,一个圆溜溜的青花瓷瓶摆放在靠窗的桌子上,四面墙上都挂着不知是仿是真的古画,一张红地毯从门口铺到床边,床头柜上摆着个硕大无比的水晶烟灰缸,其中满是银沙,就连百叶窗都是金光闪闪,或许是钢板漆了金粉,十分坚韧。
于陆惬意的品尝总统套间赠送的君山毛尖,清香入喉,久久萦绕不散,他那颗脑袋瓜里琢磨着如何布局,如何杀人,武力从来不是他所擅长的,因为他杀人从来不过多动用武力。
“姓于的,什么时候动手?”陈上才忍不住道。
于陆微笑的吸了一小口茶水,烫的龇牙咧嘴:“再等三天。”
陈上才暴跳如雷:“这什么意思?”
于陆笑道:“柳行风身边有高人照应,那天你亲眼所见,甚至跑了个马拉松也没赶上人家,贸然动手,似乎有输无赢。”
陈上才冷静下来,杀手是他雇来的,他亲眼所见柳行风几乎被杀手逼到绝境,但却突然柳暗花明,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从一株大树上飞将军一般腾空而下,从腰间抽出一柄与他装束极不相配的白晃晃的软剑,霹雳雷霆般掣出一道洗练白光,切菜砍瓜一样,斩下杀手头颅,然后飞奔而走。柳行风追了两分多钟追不上人家,但陈上才内息颇厚,又不似柳行风没经验不知回气之重要,他是看着那人背了两截尸体,然后抄小路上高速抛尸荒野,这二十分钟赶了十多公里路,还是把人给跟丢了,悻悻回到宾馆又见到于陆那张欠揍的脸。但经过这次事件,陈上才对这个拿了两百万来杀柳行风的青年,有了三分信服。
“你要干什么?”
“等一个女人的回复,再去抓一个女人,然后布置一个大大的局。”于陆笑眯眯的道。
“女人女人,你他妈除了女人能不能说点别的?天底下女人全都是贱货!”陈上才口不择言乱骂一气。
于陆脸色一寒,眼中耀出骇人精光,他冷冷道:“你骂女人可以,但不该骂尽全天下女人,把这句话收回去,否则,在下一分钟,我有一万种可以杀你的方法。”
陈上才瞥到他目光,心里不由有些发毛,但天大地大面子最大,在后辈面前哪里能丢了脸面?他站在床边,踩着软绵厚实的红地毯,冷笑道:“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老子我站在这儿让你打,你能奈我何?”
于陆眼中杀机显现,他微笑道:“谁说杀人要用打的?”
于是,他飞快的蹲下,掀起地毯一角,用力一扯。
陈上才双脚尚在其上,这一下登时让他立足不稳,他忙退后两步,身子摇摇晃晃,好容易稳住身形,却有风声呼呼传来,一个硕大无比的水晶烟灰缸袭来,陈上才忙抬手一架,挡开烟灰缸,但扑面而来的银沙却再挡不住。陈上才见机得快,知道被打中了就是瞎子的命运,于是慌忙闭眼。这时间,耳畔风声传来,他性子悍勇,只道是于陆来袭击他,呼的一掌就打过去,却打了个空,他心里一慌,随即听到脚步声在前方,冷笑两声,往前走来。
忽然脚下一滑,却是踩到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他猝不及防,顿时摔了个大马趴。
陈上才还没反应过来,正准备爬起来,喉头忽然一凉,顿时不敢妄动。原来是于陆的双指夹着一根锈迹斑斑的钉子悬在半空等他,只要陈上才再往前一分,顿时会送了性命。
陈上才冷汗涔涔,觉得这青年委实太过恐怖。
他环视四周场景,地板上侧躺着的青花瓷瓶还在微微转动,水晶烟灰缸却在扭曲翻滚的红地毯上,墙上一幅古画掉落在地,有些银沙还在空中飘荡。
于陆阴森森的道:“我说过,我是全中国第一流的杀手。你把话收回去,我不杀你。”
陈上才喉头蠕动两下,好半晌才道:“我收回我的话。”
于陆如释重负般舒出口气,拿开放在陈上才喉头的钉子,转身到窗口桌上,端起还热气腾腾的那杯君山毛尖,小小的饮了一口,微笑道:“这不就好了?打打杀杀的,俗不俗?”
陈上才默默站起身来,忽然一掌击出,这一掌用上十足内劲,猛烈异常,击向于陆胸腹之间要害,速度快捷无伦,就是胭脂扣在这里,也只得稍避锋芒以图后战。但胭脂扣武功高绝,能闪的过去,于陆武功极弱,又怎么避得过着势在必得的一掌?
但于陆好像料到陈上才会这样打出一掌一般,趁早滴溜溜的转个身,陈上才这掌便打在百叶窗上,于陆冷笑一声,早放在那处的右手用力一拉,百叶窗骤然收紧,不知是金是钢的窗叶刮过陈上才手背手心的皮肉,食指更被紧紧夹住。
十指连心,陈上才右手皮肉被扯掉大块,食指被夹得白红相间,仿佛遭受了满清十大酷刑,杀猪一般惨叫。
于陆把热气腾腾的茶水泼出,溅了陈上才一脸,陈上才下意识的紧闭双眼,惨哼一声。于陆一脚踢歪陈上才还空着的右手,左手放下茶杯,那根钉子又奇迹般出现在两指之间,然后抵在陈上才眼皮之上。
“如果不是你还有些用处,在这里我就会取你性命。陈上才,不要妄图和我斗,除非练气入脏腑返璞归元的一流高手,你们这种人在我手下只能死无葬身之地。”于陆英俊的脸上满是冷酷之态,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惨白兮兮的牙齿,冷冷一笑:“李猎水,这次无缘一会,某……甚是遗憾。”
“柳行风,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有个好爸爸…”于陆咬牙切齿,心里怨恨滔天。
ps:这章我挣扎了30分钟才发上来…破网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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