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见

张喜欢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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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啊摇,摇过十五春分就是外婆桥

    盼啊盼,阿绫阿绫地甜甜叫

    吵啊吵,米花糖挂嘴角总是吃不饱

    美啊美,小脚桥上翘啊翘”

    ......

    彼时江南烟雨,此时北原冬日,那倾覆晃荡的天光,让沈幼宜分不清这到底是车还是婴儿船了,也让她忘记自己到底是孩童还是个什么玩意。

    外婆...外婆...

    哦不!

    如果外婆看见她这般模样,一定会扇她一个大巴掌。

    天旋地转,光阴交错。

    不是天黑了,是她晕了。

    不是她晕了,或许是天黑了。

    她抓住他的耳朵,面颊上的汗水在滴答,玻璃上的雾气在结霜。

    “林鹿,我想听点好听的。”

    “嗯?”

    骂够了又想听好听的?!

    磨人的小妖精!

    林鹿的脑子飞速过电,一时间竟然想不起什么优美的词汇,但看着娇艳欲滴的她,心中热血喷涌,于是脱口而出:

    “亲爱的,你太美了。”

    “哈...哈,有多美...啊?”

    “你头发美,眼睛也美,四肢也美,汗毛也美。”

    “你美得惊天动地,美得震山荡水,美得九天佛祖凡心抖,八方金刚经脉开。”

    “呵,然...然后呢?”

    “然后...我要和你结婚!”

    “都说这婚姻是爱情的坟,那这条向死的路,我倒是很想走上一回!”

    林鹿喘着粗气,汗珠滴在她的脸上。

    啪!

    “那我不要结婚!”

    那娇嫩白皙的手一巴掌扇在他的脸上,打出了五指印,也震得汗水漱漱落下,就像一脚踹在了雨后的老槐树上,水哗啦哗啦地淌。

    “为什么不?!”

    林鹿握住她的手腕,吃人似地瞪着她,眼里有烧不完的火。

    都这样了,不结婚真的很难收场。

    不和我结婚,难道还要和其他的男人结婚吗?!

    “我凭什么一定要和你结婚,你又凭什么一定会娶我?”沈幼宜原本迷离的表情越发平静。

    平静得就像是她在画工程图时似的呆板。

    是啊,凭什么?

    林鹿一时愣住了。

    他们都还年轻,是未经人事的雏儿,没有经过社会的毒打,就算领证都要眼巴巴地熬过这几年。

    结婚就要买房子,要见双方父母,要有像样的工作,要告诉身边的所有人,我结婚了,我娶了沈幼宜为合法妻子,我要对她一辈子的好。

    刚开始,他觉得只要他有钱,这都不是事儿,简简单单结个婚而已,只要钱多,玩得花样也多,婚后生活还怕枯燥无味?

    但是,他却害怕了,莫名地不安。

    不是害怕沈幼宜以后会有新欢,也不是害怕婚姻带来的束缚,而是仅仅害怕结婚这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一个口号,一个比“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更响亮的口号,是一种更严厉的目标,就仿佛试卷一定要考到一百分。

    “你不一定非要娶我的。”沈幼宜抚摸林鹿有些僵硬的脸庞,食指勾进了他的下嘴唇,轻轻滑动。

    “确实。”林鹿点了点头。

    虽然喜欢山茶花,但每天都只闻山茶花这一种味道,总有也一天也会厌弃的。

    而她,又何尝不是他的山茶花?

    “你这样提醒我,万一有哪天我真的不喜欢你了怎么办。”林鹿柔声说道。

    “嘶——”

    林鹿突然吃痛。

    因为沈幼宜的食指在用力,指尖抵住了他的柔嫩的牙龈。

    “不知道,emm~~~”

    “要不你干脆去死好了。”沈幼宜语气冰冷。

    “那我死了你怎么办?!”林鹿惊讶地瞪了大眼。

    “我再找个更帅,更壮的。”

    “你!”林鹿哑口无言。

    “然后呢?”林鹿“颓然”地说道。

    “然后,我会和他结婚,洗他的内裤和袜子,给他生很多很多的小孩啊!”沈幼宜眨巴着双眼。

    “6......”

    “然后就把我忘了对吧!”林鹿扼腕叹息。

    “是呀,是呀,然后把你忘了。”沈幼宜笑嘻嘻地说道,

    “一干二净的那种。”

    “真的吗?”

    “真的。”沈幼宜点了点头。

    “可你不会的啊,傻瓜。”林鹿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满眼的宠溺。

    “那你会的,你肯定会的,对吗?”沈幼宜的语气突然迫切起来。

    她咬着嘴唇,可能是觉得不够疼,然后把食指放进了自己的嘴里,戳了戳。

    戳着戳着,就变得眼泪汪汪的了。

    “伞兵。”林鹿责备道。

    哪有吃自己手指的?

    “你骂我?”沈幼宜喉咙发颤,随即手指猛然用力,指甲狠狠地嵌入他的下唇,就要快要划破皮肤,渗出血来。

    “怎么了,刚才没骂过你?”林鹿忍着疼,一脸疑惑。

    刚才可是又打又骂的啊!

    感情那个不叫骂,这才是吗?

    “没听见!臭狗!”沈幼宜开始耍赖皮。

    又当又立吗?!

    林鹿有些无语。

    不过这模样倒是挺可爱的。

    “喂,我说你掐够没有啊?”

    对于互相喂手指这件事,林鹿觉得有点不卫生,而且她的手指太寡淡了,都嗦得没味了。

    “掐你,哪有够的。”沈幼宜恨不得将他全身上下掐个遍。

    “喜欢你,哪有够的。”林鹿附和道。

    “可我不要你喜欢我。”

    “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让我快乐。”沈幼宜手指微弯,使得中指上那颗钻戒格外瞩目。

    “比如呢?”林鹿好奇地问道。

    这还不够吗?

    换成他是女的,估计已经极乐到西天了吧!

    “比如...给我买早上6六点半二环路的豆汁,不用看导航就能在下个街角买到甜品,你亲手煎的牛排和鹅肝.....”

    “带我开车下赛道,带我去健身房和游泳馆,端着奶茶在教室门口等我下课......”

    “就这?”林鹿揉了揉她的脑袋。

    “不是,不止。”沈幼宜摇头。

    “意思是还得整点不一样的呗?”林鹿若有所思。

    沈幼宜:“......”

    “那要是,整不出新活儿咋办?”

    “整不出新的,我不快乐了,就分手吧。”

    “好啊,现在就分吧。”林鹿不置可否。

    “分手就分手!”沈幼宜白了他一眼。

    随即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走入夜色之中。

    “再见!”

    “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