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择一城终老

暗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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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去哪儿生活,这是很重要的问题。

    陈闲前世装文艺青年时,社交账号的签名就是“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挽一帘幽梦、许一世倾城。”

    挑居住环境跟挑对象是一样的,直接决定自己余生睡得爽不爽、吃得香不香,这事重要极了。对异乡的浪子来说,只有产生归属感,才算是找到了家、找到归宿。

    陈闲刚穿越到这世界不久,除了天坑镇之外,哪儿都没去过,对外面的天地一无所知。让他现在挑选定居地点,他甚至连四个选项都凑不齐,还怎么选?

    唯一听过的城市,只有北唐长安,但那是个天坑,万万去不得!

    他抬起头,看着严肃起来的徐凤年,问道:“你先说说看,当今天下,有哪些繁华富庶的风水宝地?一时之间,我还没挑定理想去处。”

    这便是他主动请客的意图之一。

    徐凤年虽是小镇青年,没到大天地闯荡过,但毕竟家境富裕,消息灵通,见识要比普通人多得多。跟他交流,陈闲应该能收集到有用的情报,以供参考。

    果然,听他这么问,徐凤年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

    “这还用问?要说繁华富庶、人杰地灵,最著名的当然是那四大雄城。北有长安、洛阳,南有金陵、望北,哪处不是富得流油,汇聚了两朝豪杰!”

    陈闲心头微凛,听起来,这四座城显然就是一线城市,相当于前世的北上广深啊……

    房价肯定不低吧?

    “咱们是晋人,只要你脑子没进水,就排除北朝的两都。金陵和望北,你更倾向于哪处?前者是帝都,离庙堂中心最近,后者作为辅都,军事地位最高,整体也差不了多少!”

    陈闲闻言,摇了摇头,“我生性懒散,没有权力欲,对政治毫无兴趣,金陵就算了。那里遍地都是官,随便扔块砖头,就有可能砸到一个豪族权贵!”

    他没去过金陵,但能想象得出,此帝都跟前世的帝都大同小异。

    权势交织的庙堂中心,必是风云变幻、刀光剑影,充满各种博弈和杀机,不适合他这种咸鱼混日子。一旦稍不留神,得罪哪家权贵,他就别指望隐于市井、独善其身了。

    “至于望北城,呵呵,更是龙潭虎穴,不适合我这条小鱼。我去了那里,都不够给那群大鳄塞牙缝的!”

    他敏锐捕捉到徐凤年话里的关键词,军事地位。

    兵家必争之地,必会囤积重兵驻扎,防止敌国来袭。望北城的军事地位这么高,拿屁股想都知道,城里藏龙卧虎,顶尖高手不计其数,危险程度不亚于金陵。

    去那里蹚浑水?是嫌死得不够快么!

    徐凤年翻了个白眼,有些不悦,“那你到底想挑什么宝地?放眼骊江以南,你可劲儿挑,哪有比这两处风水更好的!”

    骊江从西向东奔流,浩浩荡荡,是南北两朝的分界线,也是陆地第一大江河。

    陈闲眸光微凝,盯着菜单上名叫“骊江大鲤鱼”的招牌菜,若有所思,“有没有那么一座城,气候宜人,适宜游玩,关键的是,要有很多美女、美景、美食!”

    他只想吃喝玩乐,享尽人间情趣,类似东莞那样的风景胜地,才最合他的胃口。

    前世他是齐鲁人,受地理位置限制,没钱长途旅游,始终没能去东莞看看风景,成为一桩遗憾。到了这一世,他不再是穷屌丝,有优越的经济条件玩乐。

    况且,都穿越了还不享受,简直是穿越界之耻。眼前的娱乐氛围很开放,他可以大胆地奢靡快活,不用担心被请进局子、接受思想教育了。

    “早说啊!”

    徐凤年一拍大腿,恍然大悟,“绕了半天,你在意的压根不是什么狗屁风水,而是风月!这好办,我建议你去云烟城,那里被称作天上人间,绝对包你满意!”

    说罢,他坏笑起来,弄出一副“你懂得”的猥琐眼神。

    陈闲面不改色,一本正经地道:“我是正人君子,只想看看风景,仅此而已……那个云烟城,大致在什么方位?”

    他在心底的小本本儿上,记下了这个地名。

    徐凤年答道:“从咱们这里往北,差不多有三千里地,你路上随便打听打听就行!云烟城的位置很微妙,在望北以南、金陵以北,等你哪天玩腻了,若想施展抱负,可以再做抉择!”

    陈闲反驳道:“你想多了,我没抱负,这辈子都不可能玩腻!”

    “随你,”徐凤年神色一黯,惆怅地道:“你文武双全,绝非池中之物,到了外面的天地,随便展露点才华,想不成功都难。不像我,空有一腔豪情热血,却没本事施展……”

    陈闲有头脑、有天赋,具备获得成功的各项素质,只是没野心去拼搏罢了。

    他却恰恰相反。

    他年轻气盛,并不想一辈子都留在天坑镇,当井底之蛙。可惜,他资质平庸,只要离开家乡,游入广袤的江海之中,就放弃了自己引以为傲的家境,真的什么都不是了。

    因此,他纵然不甘心,也只能留在镇上,过安分颓废的日子。

    所谓宁为鸡头、不为牛后,就是这个意思。

    这是他的宿命。

    陈闲前世也曾平庸过,明白徐凤年的心酸。但凭他现在的能力,离大修行者还差得太远,做不到点石成金,帮自己的好友脱胎换骨,彻底摆脱宿命。

    他想了想,说道:“我有部功法,威力不俗,看在咱俩的交情上,可以卖给你。但是,它的价格不菲,一文钱都不能少!”

    这份礼物太贵重,如果直接说送,会给徐凤年造成不小的心理负担,甚至会误以为,他是在怜悯施舍。

    另外,他要长途跋涉三千里,路上少不了花销,正需要一笔盘缠。做这笔买卖,一箭双雕,再合适不过。

    徐凤年眼眸骤亮,“什么功法?多少钱?”

    陈闲说道:“空明掌,具体是什么品阶,我也不清楚。它共有七十二路,我昨天打败周大佛,只用了一路。”

    徐凤年蹭的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你……你确定要卖给我?”

    他激动地结巴起来,不知该说什么好。

    只用一路就打败周大佛的掌法,威力毋庸置疑。如此绝学,本来不是凭他的层次能接触到的,陈闲却愿意卖给他,这固然是可遇不可求的机缘,更是一个天大的人情。

    陈闲是用行动告诉他,自己认他这个朋友,并不嫌弃。

    本来嘛,交朋友最重要的是走心,只要心意相通就行,何必考虑别的外在条件?

    “三千两银子,一点都不能少!”

    陈闲相信,这点家底徐凤年还是有的。

    徐凤年眼眶红了,大步走到门外,高声喊道:“小二,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