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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照着昨天的套路很快就卖光了摘来的玫瑰花,又赚了十几块钱。两天就赚了平常人两三个月的薪水,这样就解决了燃眉之急。
如约来到林婉清的家里,林森这次把自己收拾的很干净,换上旧衣铺里买来的衣服,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了许多,格子衬衫配背带裤,外罩着一件半旧的帆布夹克,脚下踩着一双短皮靴,头上戴一顶报童帽,一身旧衣服穿起来有几分时髦的感觉。林婉清再见他时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今天她穿着一件白底绣花珊瑚绒的旗袍,烫好的头发盘在脑后,耳朵上带着一副蓝宝石耳坠,右手腕上一只瑞士坤表。
“英俊的先生,你是要追求我吗?”
接过林森带来的手捧花,林婉清调笑着说道。
“你换了一身衣服我都差点没认出来你,怎么,昨天你是故意那样来见我的?”
林婉清若有所思的看着林森,拉着他的手把他带进客厅。
“怎么会,来见这么漂亮的小姐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昨天那样也是没办法,囊中羞涩啊。”
林森当然不会承认,故意岔开话题。女佣给沙发上的二人倒茶,在茶几上摆上几盘茶点就退了下去。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怎么今天就有钱买衣服了?”
林婉清懂得聪明的女人要适可而止,跟着他换了个话题,
“找到了赚点小钱的路子罢了。”
于是林森讲起了把玫瑰花高价卖给那些约会中的男人的经过,林森学着那些男人明知道被宰也只能捏着鼻子付钱的样子,把林婉清逗得哈哈大笑。她觉得林森勇敢又聪明,今天发现他还很幽默,好像总能在他身上发现新的优点。
“林青你在外面跑了一上午累了吧,先吃些水果点心垫垫肚子,晚上我们吃大餐。”
林婉清把剥好的香蕉递给林森。
“谢谢姐,你叫我阿青吧,上次戏院门口的那位先生还来找过你吗?”
林森接过香蕉问道。
“别提他了,我和他不算太熟,只是在交际场面上有过几次来往。那天杨老板开新戏一票难求,他说定了包厢请我看戏,我就答应了,谁知道差点把小命搭上。”
林婉清后怕的甩甩手里的咖啡匙。
“当时他自己跑了,把我一个人扔在那,你说我还会和他联系吗?虽然他昨天专程过来赔礼道歉,但是这种人还是离远一点好。”
“好了,我们不说他了,带我参观一下你的家吧,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呢。”
林森放下手里的茶杯站起身来。
“这座房子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我带你转转吧。”
林婉清举手介绍着屋子里的摆设。“这座留声机是我刚刚搬来时我的好朋友吴小姐送我的礼物,钢琴是我后来添置的,我从小就喜欢音乐,父亲专门请人教我弹琴,我弹得还不错,有时间弹给你听。”
林婉清转身指着墙上的油画,
”这房子里油画大部分都是我母亲的学生送给她的,也有一些她的作品,她生前是美术学院的老师,这屋子里大部分的东西都是她置办的,我再带你看看其他地方。”
出了客厅是一条短回廊,回廊两侧的墙壁上挂着一些照片,照片大部分是林婉清各个年龄的样子为主,背景里有一对年长的夫妻和一个比她年龄小一些的女孩。
“这是你的父母和妹妹吗?”
林森看着照片问。
“嗯,我爸爸妈妈都过世了。我妹妹叫晚晴,比我小五岁,现在在上学北平,爸妈去世后,我就只有这一个亲人了”。
林婉清有些伤感的说。
“现在你不是多了个弟弟吗,以后你就多了一个亲人了。”
林森安慰的说道。
“是啊,”
林婉清露出笑容,
“我又多了一个弟弟了,真好。”
穿过回廊是一间不大的书房,靠墙摆着一张紫檀雕花的书桌,书桌后是一把带扶手的高背椅,书桌上放着几本打开的电影杂志,一个装满了铅笔钢笔裁纸刀之类零碎东西的竹制雕花笔筒,这笔筒应该也是房子原来主人留下的,几个书架上有些中文古籍,英文法文的名著,一些电影杂志和无线电杂志。
“姐你看的书很杂啊,你还懂英文和法文,这是法文吧?”
林森翻看着书架上的书。
“你识字啊?那真是太好了,我还想着找个学校送你去上学呢。这是法文,我上学的时候有个老师是法国留学回来的,他说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我就跟着学了一点。”
林婉清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新认的弟弟,已经在考虑他的前途了。林森对现在的繁体字大部分都能认得出来,写的时候就容易缺笔少划,以后多看看报纸就能慢慢适应。上辈子他的英文是过了四级的,就是除了看美剧以外没什么用的机会,所以还是应该再捡起来重新学学。法文就算了,没什么机会用得到,重要的是日语一定要学,以后面对的主要敌人是日本人,日语比英文还要有用。
”小姐,有客人来访。”
这时佣人张姐来通报。
“姐你有客人就自己去忙吧,我自己在这看看书。”
林森随手拿起一本电影画报对着林婉清挥了挥手。
“是谁来了?”
林婉清问佣人,
”那你在这看书吧,我一会儿过来。”
“是吴小姐,她在客厅等你呢。”
张姐边走边回答。
“是她来了啊,我知道了,阿青你刚才还问我晚饭是不是只有我们两个,现在就多了一个了,一会我介绍你们认识啊。”
林婉清很高兴的说。
“人家一个女士,方便吗?”
林森挑了挑眉头。
“你一个小孩子怎么那么封建,你是我弟弟,有什么方便不方便的,再说你才几岁?”林婉清白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这位吴小姐名叫吴淑娴,家世不凡,父亲吴大同是同盟会成员,与陈启美相交莫逆,两位兄长都在南京任职,吴老爷只有这一个女儿,自幼万千宠爱集于一身,无奈这位吴小姐眼高于顶,已经二十三岁还没有成家。平日里她就只同这位与她一般还没出嫁的同学走得最近,二人同龄同学又同是大龄单身的新女性,志趣相投自然来往密切,于是成为闺中密友。吴小姐昨日电话邀约林婉清小聚,却听说她在升平戏院遇险的经历,今天专程上门探望。二人平日里往来的熟了,听说她有客在不免好奇,再听说是救了闺蜜一命的先生到访,二人更是认了姐弟,她就越发的想见见这个救美的英雄。只是不免打趣好姐妹,
“英雄救美我只在戏文里看过,不想你这好运气竟然亲身就遇上了?”
Miss吴调笑着姐妹,说着却又自怨自艾起来,
“书上说,大恩无以为报,小女子惟有以身相许,若是给我遇到这样英雄救美的好戏,我不是早就嫁出去了吗?又何必天天听着老头子念咒。”
这位吴小姐捏着手里的手绢满心的遐思。
“哎,谁让我运气好呢,危难之际就有那么一个英俊潇洒的大英雄挺身而出,救了我之后我们又一见如故,你不知道他叫我姐姐的时候我心里是有多欢喜的呦…..”
林婉清故意顺着她的话说下去,却不告诉她林森还是个十三岁的小孩子。
“哎呦,快照照镜子,看看你这春情难耐的样子,真是不知羞耻呀。”
吴小姐推搡着好姐妹的肩膀,两人闹在了一起。
“我听着怎么有人酸溜溜的呀,你是不是也想有一个大英雄来救救你呀?”
林婉清一边整理着散乱的头发,一边继续刺激她的好姐妹。
“哎,我就你这么一个没嫁人的朋友了,现在你有了新人就不认旧人,以后就剩我一个孤零零的了。”
吴小姐有点当真了,想想唯一的闺蜜也有了心上人,自己还没个归宿,倒是触动了伤心事。看见闺蜜有些认真了,林婉清也不好再开玩笑。于是说道
”好了,不闹了,我把他叫过来给你们认识一下,等会你就不伤心了。”
林婉清起身要去叫人。
”不好吧,不太方便吧。”
虽然两个人在一起闹的时候什么疯话都敢说,这位吴小姐还有些老派思想,觉得自己一个没出阁的姑娘不好见外人,可是这人又是闺蜜的心上人也不好太过避嫌,免得伤了两人的感情。于是有些为难。
“放下你的心吧,见了就知道不会让你为难的。”
林婉清说了一句就去接林森过来相见。
等吴小姐见到这个英雄救美的主角时才知道自己被耍了,这分明是个小孩子呀,想想刚才自己说的话,不由得羞得满脸通红,于是顾不得与林森说话就满屋子追着林婉清呵痒,林婉清一边躲避一边笑,笑得吴小姐越发的害臊。
两个人闹了好半天才停下来,然后又是相对着大笑起来。等两个人缓过气来,林森已经坐在沙发上喝了半杯茶,看二人停下来还顺手帮她们倒了两杯。吴小姐觉得眼前的这个少年气质很成熟,又有“大英雄”的误会,不由得先对他有了几分好感。林婉清整理好弄乱的衣服,给二人做了介绍。
有了先入为主的好感,吴小姐和林森的交流很愉快。林森有成年人的心态和近百年的超前见识,又有着一幅少年人的面孔,能表达出一些先进的观点,在有些事情上的无知又会被他青涩的面容掩盖。两位女士都对他好奇又包容,于是交谈甚欢,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晚餐时间。吴小姐和林婉清发现这个少年有着令人沉溺的神秘感,说他知识渊博却对很多常识性的东西不了解,说他无知却又总能对一些新奇的事物表达出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看法。
三人来到餐厅,一张长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摆着几道精致的菜肴,一瓶已经醒好的红酒装在分酒器中,两只高脚杯在明亮的吊灯下反射着璀璨的光芒。三人分坐,林森的面前是一杯牛奶,显然二女并没有邀请他共饮一杯的想法。二女继续之前的话题讨论着交际场面上的人情往来,林森插不上话,就对着红烧肉清蒸鱼发动,这几道大鱼大肉的菜显然是给自己准备的,她们根本没吃几口,年轻的身体像是干旱已久的麦田,急需营养,所以林森一点也不客气。正是这种毫不做作的表现让二女对他更显亲近,交换着给他夹菜,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林婉清宠溺的让他慢点吃,吴淑娴不由又有些嫉妒,想着要是自己也有这么一个弟弟该多好。
用过晚餐三人回到客厅喝茶聊天,吴淑娴对林婉清新认的弟弟很是喜欢,觉得这个孩子说话条理清晰,看事物有独特的角度,待人接物不卑不亢毫不做作,有种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林婉清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弟弟,觉得他就该是自己的弟弟,只是老天爷没让他生在自己的家里。林森也觉得这两个女人为人性情都不错,与她们交流能帮助自己更好的了解这个时代。三人都有一见如故的感觉,于是交往更加自然,像是相交多年的朋友一样。
吴小姐了解林森的身世,看着他的目光里更多了几分母性的光芒。林森告辞离开后,二女就开始为林森以后的前途担忧,商量着该为他做点什么。两人都觉得林森的年纪还小,应该上学读书,以后才能有好的前程。可是通过今天的交流能看出他是个有主见的人,两人不知道他会不会接受两人的安排。大家相识不久,了解的还不深,虽然林森表现的很成熟,可毕竟年纪还小,两人怕无意间伤了他的自尊心。所以只能慢慢的旁敲侧击,吴淑娴和林婉清商量好了和林森交往的分寸才告辞回家。
就这样平静的过了几天,时间已经进入1928年十月的末尾,铁牛的伤势慢慢的好了起来,已经能下床活动了,毛头兄弟俩每天游荡在上海的街头,通过他们带回来的消息知道德茂商社和四海帮的较量已经渐渐平息,双方都损失惨重,为了自己在鸦片市场的份额不被其他观望的势力吞并,只能暂时偃旗息鼓。德茂商社背靠日本商人走私鸦片,又要维护原有的赌档生意,需要大量的人手,而原有的人员有很大一部分又在与四海帮的火拼中受伤,所以苏泗水这个有功之臣很快上位,现在负责沪西的三家赌场生意,他来看望过铁牛几次,希望他能早点来帮自己。
天气越来越冷,林森给家里的几个人在当铺里都赎买了一身厚衣服,几天的鱼肉把几个人补的面色红润,脸上身上也长了几两肉。
林森每天到林婉清的家里,复习英文,跟她和吴淑娴练习英语口语,余暇的时候考虑赚钱的活计,毕竟不能什么事情都依靠别人。随着对社会现状的进一步了解,限于自己的年龄和资本,林森决定创作一部小说,现在文人的赚钱能力很强大,随便在报上发表一篇文章都会随着名气的大小有几块到几十块的稿费。自己的文笔比不上人家,但是脑子里的创意很多,他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无数,这都是“创作”的源泉.自己先选一部电影《剑雨》改编成小说试试水,林婉清和吴淑娴看了后大感惊奇,没想到这个弟弟还有写作的天赋,她们请人帮着修改了一下就帮着送到晶报上发表了,晶报是上海滩有名的小报,专门靠刊登才子佳人的故事,明星花魁的八卦吸引读者,是人们茶余饭后的消遣报纸,发行量很是不小,于是林森就有了一条稳定的现金渠道。
日子一天天过去,铁牛伤好后跟着苏泗水到赌场做事,隔几天才会回家一次,每次回来带些稀罕吃食,随着他和林森二人都有了收入,每天的饭菜都丰盛起来,小吉祥和毛头兄弟俩营养跟上身体也长壮了。《剑雨》的发表让林森有了一些名气,却没有像他预想中的那样引起大的影响,接着他连载起上一世的热门剧《琅琊榜》。《琅琊榜》不愧是大热剧集,果然吸引了大批的读者,晶报的发行量也有了一些明显的增加。林森的稿费也跟着上涨了。
林森躲在林婉清和吴淑娴背后,只是专心写作和学习。有以前的基础和现在更加聪明的头脑,他很快就能和林婉清吴淑娴二人用简单的英语对话了,他又拜托吴小姐帮他请一位日语老师,想要早点开始学习日语为以后做准备。《琅琊榜》持续连载不但让他在文坛崭露头角,也给他带来了大笔的收入。他按照计划给自己和家里几个小伙伴增加营养,给每个人都买了新衣裳。他还像电影里的特工一样给自己准备了一个安全屋。安全屋是码头仓库区附近一间破败小屋,最大的好处就是周围没什么住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