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女王陛下万安30

长安六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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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上跑的时候,云九把小咩提了出来。问了这百灵公子的大概,得知他的真名竟然也叫林筝时,简直快跌破她的眼睛。而且……这林筝还是第六个债主!

    一大波被触发的剧情也出来了,前年京城巡演时,云九虽然临时有事儿没去成,但是私下里却是去了林筝的宅子。前年林筝来京城巡演时是租了郊区的一所宅子住的。

    云九夜探林筝的宅子,正好听到林筝在唱歌,被吸引住,听得泪流满面。而林筝正在唱的这首歌,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大家都喜欢听的那种歌曲,他从未在公开的场合演唱过,他知道这种歌曲大家是不会喜欢的,但是这首歌曲却包含了他全部的心声。

    谁知道却有人在院子外听得泪流满面,林筝便把云九引为知己。也算是一曲引知音。

    那天云九是乔装打扮去的,林筝并不知道她就是当今陛下。还是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了云九的真实身份。

    再后来便是忽然听到云九被杀被灭国的事情。把云九奉为知己的林筝离开了新朝,发誓此生再不踏新朝的土地。

    他在一个偏远的小国安置下来,向着原本凤安国的地方,每晚都要唱上一曲他和云九陛下相遇的那晚唱的歌。

    也是个至情至性的人。

    世间的事情,竟是这样的凑巧。不同的时空,竟然都同时存在着云九林筝这两个人。而这两个人还都相遇了……

    看来林筝命定是云九的人了。大明星林筝调戏不了,这个林筝可是可以任由女王陛下调戏的。

    云九看着林筝,忽然间笑得眉眼弯弯。

    林筝这两日着了风寒,本来身子就虚,又被云九拉着一阵好跑,所以累得不行,弯着腰,气喘如牛。脸上由于寒热交织,脸颊更是红得厉害。

    此情此景,又是让云九好生感慨。想当年第一次见林筝时,是自己气喘如牛,没想到今天掉了个个儿,看来系统穿越,也有轮回这么一说。

    看他喘得厉害,云九便拿着折扇在一边儿扇着,给他驱驱热气。

    林筝喘了好大一会儿才直起身来,给云九作了揖:“多谢大人相救。”

    云九用扇子虚托起林筝:“不用不用。我也是正好遇上了,顺便的人情,公子不用放在心上……”

    林筝却还是没起身:“今日劳大人搭救才脱了身,敢问大人尊姓大名,家住哪里?小的现时身上没有钱物,日后定备上厚礼前去报答一二……”

    “公子客气了,快请起身吧……”云九用手扶起了他,又从袖子里拿出一块儿晶莹剔透的玉佩来,递到了林筝面前:“公子看到了旁边这座烟雨楼吧?拿着这块儿玉佩给烟雨楼的老板看,他自会给你一间上好的屋子。你之前定的客栈,想也定被那些人知悉了地址,就不要去住了。这烟雨楼的私密性很好,公子在京城的这段时间就住在这里吧。”

    云九又笑了笑:“还有,这烟雨楼的老板跟我的关系极好,钱款都会记在我的账上,公子在烟雨楼的一切费用都是免费的,不用付任何银两……”

    烟雨楼?这可是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也不一定能预约到的尊贵场合,如今这人却拿出一块儿玉佩做信物,就能让烟雨楼老板拨出一个上好的房间来。眼前的这人究竟是什么身份?

    林筝不由得多看了两眼云九,只见她穿着白色云团暗纹锦缎长衫,浑身上下都透着华贵之气,还有这眉眼,为什么自己会觉得有点儿熟悉,在哪里见过吗?

    “林公子?”云九拿着折扇在眼前晃了晃。

    林筝这时才回过神来,推辞道:“多谢大人好意,我住的客栈是让管家私下定的,别人不知道的。我还是住原来的客栈好了……”

    云九却不由分说把玉佩塞到了他的手里。

    “你坐在马车里,别人都能看出是你。客栈他们定也是早就查到的了,而且你再回去,半路上若再遇到他们,岂不是又要被堵。还是依我的话,在烟雨楼住下吧……”

    云九说的都是实话,林筝不是没想到,只是平白无故受这么大恩惠,心里是不安的:“这……”

    低头思考了一会儿,又抬起脸道:“既然如此,大人的盛情林筝便领了,只是有一样,银钱还是要林某自己承担的,不然林某是不会住的……”

    “好好,都依你……”林筝还真是个倔脾气。

    烟雨楼的幕后老板就是她云九,是她十二岁时,拿着母皇给的创业基金开办的,让李安找了可信的人在管理。

    平时她出宫,也都是歇在烟雨楼的。烟雨楼里有一间专门儿留给她的屋子,只要拿着那个玉佩,就可以住那间屋子,相当于VVVIP……

    林筝刚到烟雨楼的门口,就看到管家已经在门口翘首等待了,马车也在。原来香云和碧儿把人甩掉后,又按云九的指示抄近路把管家送到了烟雨楼门口。

    管家一见到林筝就感谢天感谢地一番,得贵人相助,才没有出大乱子,不然自己主子这小身子骨,还不得给弄零散了。如今又给这么好的地方住,真是天大的恩情。

    店老板接过玉佩,恭敬无比,亲自把林筝送到了厢房。

    管家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刚踏进一只脚,看到房间的布置时,惊得呆住了。按说他这几年跟着公子也住过不少有名气的客栈,但是布置得这样豪华舒适的,别说这辈子没见过,是十辈子也没见过。呆了好大一会儿,看店老板走了,这才悄悄向自家公子道:“这莫不是……神仙住的地方吧?”

    林正看到房间布置成这样,也是很吃惊的,不过到底比管家见的世面多了些。环顾了一圈儿四周,道:“这是托了那位大人的福了……”

    管家归置着从马车里拿出来的包袱等物品,笑道:“公子,你性子冷淡,不太喜欢跟人结交。我虚长公子几岁,知道多认识个人多条路的道理。今儿要不是那位大人,公子还不知道被冲撞成什么样儿呢,真是多亏了那位大人了……

    我瞧着那位大人,样貌不但是一等一的好,还是个热心肠的。公子你……”

    “福贵,赶了一天的路,你还不累不是?”林筝佯装怒道:“明儿一早,花车也该到了,还有一番忙活。包袱什么的等明儿再归置吧,我也累了,要安息了……”

    “好咧!”管家出去了,不过还是把几样东西从一个蓝色包裹里拿了出来。

    如果仔细看,会觉得这些东西有点儿奇怪,一根几寸长的小木柄,端头上是几簇狼毫样的毛发,裁切成两张巴掌大小的锦缎圆片,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道塞了什么,用一根长袋子连接着。还有锦缎缝成的两根手指头粗细大小的小圆东西……

    如果云九此刻也在这里,看到这三样东西,估计比在异世里看到林筝还震惊,因为这两样东西分别是牙刷、眼罩和耳塞。在凤安王朝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

    没错,林筝也是穿越的。几个月前,一场交通事故后他晕了过去,再醒来就成了凤安王朝的唱歌最好听的歌者林筝。还特么的是个女尊王朝,在凤安王朝里,男子没有任何尊严可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