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金多宝出现了

哆乐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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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国华匆匆的离开了这世界,离开了他深爱的孩子,老婆,还有土地。才24岁的马国华,就像一个老气横秋的中年男子一般。看不出如此年轻的年龄,内心的饱经风霜变故,身体的劳累奔波,在他的脸上,手上,眉头间留下了很深的印记。

    马国华的葬礼匆匆忙忙,简陋朴素,节省了一些不必要的开支项目。

    在求生存的年岁里,实在顾不得这些虚礼。虽然大部分人家都是如此,先顾着活着的人,但是我还是被针对,被辱骂和各种泼脏水了。

    人们一边感慨着命运的残酷和不公平,一边也不理解一向年轻健康的身体咋说走就走了。

    医学不普遍不发达的年岁,总会有巫术和怪力乱神之说,甚至还有封建迷信之信仰。

    我成了村里人口中的“扫把星,克夫精,狐狸精”。

    人们不会去同情一个失去丈夫的女子,只会惋惜和可怜蹒跚学步的幼儿。

    马明的妈可不是省油的灯,肯定会很快找下家,给马明找个后爹。不然她们娘俩根本活不下去。

    送走了马国华,我开始继续带着孩子干活挣口粮的生活。繁重的体力劳动确实让我很吃力,一些不怀好意的接近和提供帮助,我都拒绝了。

    并不是我有骨气,并不是我自尊心强想要证明什么。

    而是我知道,我的第二任丈夫不在这群人当中,我后面的六个子女在等着我。我不能因小失大,不能为了这些气力,而把自己弄到难堪的局面。

    我不想错过再次养育这几个孩子的机会啊。谁能比得上我的孩子们呢?

    自从马国华离世以后,很多媒婆上门说亲说媒,毕竟我也年轻高挑,在农村妇女堆里算是样貌清秀的。可是我在听到不是金多宝后,都一一拒绝了。前世金多宝为啥求娶我,我并不知道,也是稀里糊涂的搭伙过日子。

    金多宝,和他名字一样的风趣幽默,有搞笑细胞,人比较随和有趣,经常乐呵呵的,虽然心眼子很小,但是和马国华是属于不同性格的男人。他的性格乐观,应该是和他爸妈家庭条件比较好有关系。

    金多宝是隔了好几个村子的男人,我们当初是因为修路做工认识的。认识之后,金多宝经常借助集体修路的机会来接近和靠近讨好我。也找了媒婆上门说亲,他的父母就是我后来的公婆是不同意的。因为我丧偶克夫不吉利,因为我带着个男孩,因为金多宝完全可以找到更好更合适的未婚的姑娘。

    和前世类似的剧情出现了,金多宝出现在我的眼前和生命里了。

    我提前知道了人物关系,却并不知道细节,不知道前世的缺陷和漏洞。真的是有点恼人啊。

    冲着我和金多宝能生养六个子女,我觉得必须是他,一定要改善的更好一些才可以,虽然我的智商和情商没有长进多少。

    作为克夫带男娃的寡妇,我知道必须让金多宝主动的求取,最好是能把他洗脑成三好男人,模范丈夫,模范父亲。

    所以我每天都会收拾打扮一下自己,说是打扮,其实就是保持衣着干净整洁,加上擦点香香,用肥皂洗澡。

    金多宝的村子来帮助我们村修路,都是年轻青壮年和年轻的少女或者妇女。毕竟挑土和石头疙瘩需要体力,并且也算是村长心照不宣组织的适婚对象联谊。

    我带着马明出工干活挣工分,他已经会走路了,满地跑。他的长相和马国华差不多,奶娃娃还是很受欢迎的。

    金多宝初次见我的时候,我一眼就从人群里认出来他了。

    这个时候的他年轻爱美,身高一米七五属于比较高个子的,皮肤白皙,干干净净,小眼睛单眼皮,大长腿显得人挺拔精神。干活很卖力很麻溜,爱说话爱开玩笑,属于能够调动氛围的活宝,嘴皮子很溜,天天乐呵呵的二流子一样的不稳重。

    应该是有几个未婚女孩喜欢他的,会偷偷看他,会红了双脸。

    他并没有表现出来特别喜欢哪个女孩,也没有表现出对我的好感或是追求。当马明摔倒在田沟里面的时候,我正在埋头挑土,没有第一时间发现。金多宝离孩子近,他第一时间抓起了马明,把他提溜上来了。大喊着“这是谁家的娃娃掉沟里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同村的男的抢答道,“是马寡妇家的娃,那个梳着俩麻花辫的是娃他娘。”

    我听到匆忙跑过来,接住马明,看了看他没有摔伤,幸好是松软的泥土田地。并没有开口道谢,因为当时的人们还没有学会礼貌用语,大都是没读过书不识字的人,道歉反而会觉得奇怪。

    “这么年轻就成了寡妇?真够命苦的。”金多宝低声说。

    我没有说话,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是真的生气。这个二流子真是没水准啊,我不禁内心叹气沮丧。

    金多宝感觉有点尴尬,吐舌头做鬼脸说,“哎呀,惹人家不高兴了,我这嘴真是欠啊。”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天气晴朗的时候,都会继续修路。

    几个村子的壮男壮女都渐渐熟悉了一些。其中有些也偷偷摸摸的谈起了恋爱,还有的已经结婚并一起组建家庭生活了。

    那个时候的婚姻,好像很简单,好像很水到渠成的自然,没有什么附加条件,甚至很闪电很飞速,来不及清醒和理智的分析对比,直接趁着对眼缘就成家了。

    金多宝在这样的氛围中,显得有些着急了,没人关心他的笑话和搞笑了。他还没有被明确的选择,他也到了成家的年龄了,父母催婚催的他心烦。

    最烦的是他好像控制不住的去想那个带孩子的寡妇。那个寡妇叫金花,别人都是这么叫她的。浓眉大眼,身高一米七,在农村里面显得非常高甚至过于高了。和金多宝站在一起,看起来好像一样高。微胖的身材很合适,不干巴巴的瘦,也不是肥肥的那种肉满身,算是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眉眼很好看,带点倔强的神情,有点劲儿劲儿的辣。总之就是走入他的心上了,赶都赶不走。

    爱面子的他,觉得自己是个未婚老爷们,找个带孩子的不划算甚至有点掉价,说出去没面子。并且自己的爹妈都是现实俗气的人,不会同意他娶个克夫带男娃的寡妇,老两口把面子看的可重要了。

    真是发愁啊,愁得无法入睡。

    我们村子的一个少女杨巧云,对金多宝表达了好感和兴趣。甚至大胆的表示可以直接结婚一起生活。

    金多宝正被自己钟情寡妇的心思折磨的烦躁不安,就像是救命稻草突然出现一般的出现了拯救者。他的魅力得到了认可,让他觉得开心,但开心只是一点点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他骗不了自己的内心,他脑海里都是寡妇金花这件事,眼睛不由自主跟着她转动的行为也是隐瞒不住。

    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可惜陷入情爱里的金多宝和杨巧云都没有发现彼此的行为举动。

    杨巧云的哥哥发现了金多宝的多情,提醒杨巧云趁早换个目标,他心里有别人了。

    被一桶水浇灭热情的杨巧云,以为是哥哥的偏见,不喜欢和他性格不同的人。但是听者有心,种下了怀疑的种子。她开始悄悄的观察金多宝,果然发现他的目光追随着寡妇金花。

    杨巧云作为未婚少女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了伤害,她转而把不甘和恨意对准了我,这就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