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难民生活。四十勇士。

庞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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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国风光,万里雪疆。

    很诗情画意的画面,看看可以,要真在这个画面里跋山涉水可就惨了。而且是很惨很惨非常的凄惨,可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万一在这片雪白的天地中迷失了方向,只有二个结果一个是饿死,一个是冻死。后者占绝大部分。

    天启元年(1621)三月十三日,努尔哈赤率重兵围沈阳。沈阳守军出城迎敌,步兵对骑兵结果可想而知,努尔哈赤一个冲锋就把沈阳守军杀得大败。随后城内蒙古奸细作乱,沈阳城一夜之间失守。

    十九日,努尔哈赤率领后金军在攻取沈阳之后,接着进攻辽阳。

    二十一日,辽阳失守,袁应泰自缢殉国。

    三月辽东还覆盖在一片白雪皑皑之下。白天雪融化一点,道路十分的泥泞,白天走了一裤腿子的水,到了晚上泥潭又冻结起来。在野外走上几天,脚都能给冻掉,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明军大败,从沈阳和辽阳方向逃难出来的溃兵和百姓可惨了。一路上哭声震天,尸横遍野。说横尸百里一点不过分,以前当兵的大多带着家属,仗打败跑的时候也得把一家老小都带着。在逃难的溃兵和百姓中间,有一个衣衫破烂的干青年和一条黑色的大狗,这个青年人就是哈大全,他身边的狗叫黑子。

    哈大全原本是一个普通的高中混混,每天过着混吃等死的美好生活。没有前途,没有理想,甚至下一刻要干什么他都不知道。就是这么一个社会的垃圾,一个无法利用的废弃物,走狗屎运赶潮流穿越了一把。

    哈大全被一次突发性地质地震所产生的地沟吞噬。当时他以为死定了,世界一片黑暗。可当哈大全醒来的时候,竟然附身在一个冻死的流民身上。是刘二狗把他拖到火塘旁,才捡回一条命。

    刘二狗死了,哈大全依然很伤心。

    现在他是一个团队的首领,按照辽东人的说法,叫:掌包的。

    哈大全只能抱怨自己倒霉,随便旷个课,怎么就掉地沟里了。

    倒霉啊。

    “黑子,牵连你了。”哈大全拍了拍黑子的头感叹的说。

    黑子使劲的摇着尾巴卖力讨好,因为哈大全手里拿着半个馒头。哈大全跟着难民逃,他来到明朝一没钱二没亲戚,想弄点吃的不容易,唯一的办法就是抢。

    哈大全本来就是混混,到那里都是混。混混这个职业历史太悠久了,从古自今有很多人从事这个行业,恐怕遥远的未来还会有人继续混下去。

    混混最大的特点有二个,一是欺软怕硬,二是讲义气。

    自从刘二狗死了之后,哈大全带着黑子,做起了掌包大哥。

    哈大全掌权后不再随便收容难民,偶尔还会抢夺其他难民的财物。

    不过,哈大全也算厚道,抢吃的从来不做绝,只拿一部分,不会全部拿走。而且哈大全抢完了还会负责任,他说:“我抢过的人,别人都不许抢,至少短时间内不能抢。”

    哈大全说话算话,也忠实的旅行自己的诺言。敢来趁火打劫的放狗就咬,被哈大全收完“保护费”的人,在一段时间内是安全的。

    当然了,按照“保护费”的数额保护时间也是有限制的,一般一个馒头一天,如果有肉就多保护两天。

    一来二去,哈大全还混了个好名声。这年头收钱办事的就是好人,很多人收了钱也不办事。有了好名声,很快在他身边聚集了几百名难民,所用的时间不到一个月。逃难的流民心态上需要得到强者的保护,带着黑子的哈大全是个强者,所以人们自愿跟在哈大全身边。

    许多流民很小心的尊称道:“老爷”。

    就连身边的兄弟,也跟着改了称呼。

    这个称呼好,有种回到万恶的旧社会当地主老财的感觉,很满足哈大全的虚荣心。很快哈大全觉得叫老爷显得太老了,就让大家叫他少爷。因为偶像剧里有钱的男主角,都被称为某某少爷。

    流民们很听话,叫改称呼,马上就全改了。

    哈大全再次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

    哈大全知道不能光靠自己带着条狗跟别人拼,作为看着《古惑仔》电影系列长大的新一代四有混混。哈大全认为单挑,是SB才会干的,群殴才是王道。哈大全挑了四十多个大汉组成战斗小队,这其中不少是找不到部队的溃兵。古时候的人实在,吃了几顿不饥不饱的饭,这些人便对哈大全死心塌地了。

    哈大全把这些人分成四队,并任命了四个队长。

    这四十多人哈大全都认识,但选队长的标准就是看战斗力。打那些趁火打劫的,打劫那些拒绝交“保护费”的,打劫那些有钱的,打跑那些没钱的。几场战斗下来,谁能打,谁怕死,看得出来,敢打敢拼的自然就是队长。

    有队长领头冲锋。

    哈大全要做的就是站在前面喊:“兄弟们冲啊,前面有吃的。”然后跟在最后面确保安全,有人不服就放狗咬。

    “黑子上。”被哈大全指到的人,基本都要倒霉。

    于是,在穿越到明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哈大全就拉起了自己的队伍。他给这个队伍起了个很响亮的名字“红星”,后来改叫“哈家军”。

    很土,很无聊,还是B版的名字。这大概是哈大全平时不念书,电影看太多的结果。

    哈大全的四个队0长都是些很特殊的人。

    王八一,现年20岁,男性。王八一不是当兵的,明朝人对八一建军节没有认识。他之所以叫王八一很简单,因为他姓王是八月初一生的,家里没什么文化,就把出生日子当名字,给孩子起名叫八一。

    当年朱元璋当农民的时候也有一个差不多的名字叫“朱重八”。

    王八一加入队伍之前也是个逃兵。袁应泰在辽沈大败,不是逃兵也变成逃兵了。不想被后金人砍脑袋,或是被抓回去当奴隶就得逃。许多原本在辽东土生土长的百姓,就这样沦为了无家可归的流民。

    王八一原本是一群逃兵的头目,在偶然的机遇下加入了哈大全的队伍。

    第二个队长是赵士,20岁,男性。年轻力壮,原本的名字叫赵狗儿,哈大全嫌名字难听,就给他改名叫赵士。

    赵士原本有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强盗。不过他干得很没前途,本事不大,胆子却不小,拎着一把刀就敢出来抢劫。遇到哈大全这样崇拜群殴理论的大哥,被揍也是应该的。哈大全没有单挑的习惯,当时哈大全心情好,没有杀了赵士,他也成了哈大全的小弟。当强盗是为了混口饭吃,只要有饭吃,跟谁混都一样。

    第三个队长是个女同志。就是王张氏,35岁,长的很俊俏白净,但绝对不好惹。简直就是一头凶恶的母老虎,王张氏带着两个儿子王家宝和王家贝,带着崽子的母老虎就更不好惹了。所以没人敢惹王寡妇,这个女人为了孩子都敢拎着刀砍人,还超级护犊子,貌似还练过武功,普通三四个大汉不是她的对手。

    王张氏跟哈大全混就是因为孩子,因为吃饭的问题。哈大全用一张半烧饼,就把王张氏收买了。

    不管哪个时代,单身母亲不容易。

    跟着这样一个队伍,虽然吃不太饱,至少不会饿死,还能更好的保护孩子。王张氏就这么加入了哈大全的队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王张氏要想让孩子吃饱吃好,就得拎着刀跟着哈大全砍人。

    最后一个队长叫赵卫,现年15岁,男性。比哈大全的精神年龄还小,干瘦干瘦的没一个孩子样。当时大家都吃不饱瘦些也很正常,可赵卫实在瘦的超标,足够让很多模特姐姐嫉妒死。他是哈大全在路边捡回来的,当时几天没吃东西的赵卫饿的昏倒在路边,马上就要饿死了。正好哈大全经过,突然良心发现,想日行一善,叫人用水泡了半个馒头喂下去,从此赵卫就成了哈大全的死忠。

    半个馒头,收买一个死忠的手下,绝对是个合适的买卖。这也是当时人实在,放在现代,你就是救一个人几十次,他也不会感激。

    赵卫当队长的原因是箭法好,可以说百发百中,整个队伍里没人不服。

    这四人将会成为哈大全收下的大统领之一,在后世留下威名。

    为了武装起四十个手下,哈大全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从袁三家带出来的五十两银子,还有一些流民孝敬的,一共六十多两银子。

    现在全辽东都是流民和逃兵,要买些武器还是很容易的。哈大全拿银子和食物换了一批刀枪弓弩,把队伍武装了起来。

    哈大全还弄在一个死掉的军官身上摸出一把火枪。

    凡是遇到当官的尸体,哈大全都会仔细的搜一遍。因为当官的身上好东西多,就算值钱的东西被人摸走了,也可能找到些有用的东西。

    别着火枪的哈大全,心里越发的自信了,行径也越发像土匪头子。

    这时赵士来禀报:“掌包的,前面发现一群肥羊,要不要做一笔。”

    哈大全说:“走我们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