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一家人

人儿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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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哲败了,不同于当初入主金陵时的意气风发,他此番的离去是无声无息的。

    开业时人声鼎沸,摩踵擦肩的“新街”短短一日便荒置了。

    树倒猢狲散,除了开始就站到袁哲身边,已经毫无退路的两家千宗,金陵商圈的骨干家族开始不断的和方煜接触,商谈合作事宜。

    这些根基深厚的家族是无法赶尽杀绝的,这个道理方煜自然明白。只是“不夜城”的利益分配早已完成,肉就这么多,有新人加入多吃一口,那他们就得少吃一口。一时间,方煜不由陷入了两难之境,最终还是秦风拍板定案,同意合作,但是只进行租赁合作。

    由“不夜城”出资,另行增建商铺,然后交由合作者经营,当然,后者需要缴纳一笔高昂的租金。并且所有服务,商品等价格由“不夜城”统一制定,但凡有人私自降价,试图打价格战的,一经发现立刻终止合作,并且先前所收取的租金,押金等一律不予退还。

    条件不可谓不苛刻,但那些金陵富商却没有太大反弹,很轻易就接受了。如今的不夜城,俨然已是整个江南最为繁华的商区,可不是谁都有资格合作的,能将生意做入“不夜城”,不但利益源源不断,更是一种身份与实力的体现。

    这还当真应了那句话,“曾经的我你不屑一顾,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

    “不夜城”如今的地位,已经无人可以动摇了。

    一个月后,“白蛇传”迎来了大结局,洛南烟的人气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独自出门是绝不可以的,一旦被人发现,定然会酿成一场骚乱。不!严格说来,应该用“动)乱”两字会更贴切一些,不出动五百以上的“城管”都难保能护送她安全离开。

    粉丝这东西,无论在哪个时代出现,始终是与狂热挂钩的,毫无疑问如今的洛南烟,已经成为了这个时代第一个“全名偶像”。

    当然,冷符铭也不差。很难说歌坛与影坛究竟哪个影响力更大一些。普通情况下,当然是经常露脸的演员更占优势,可如果拿各自金字塔顶端的人物相比,那可就不好说了。

    举个例子,谁能说李小龙和迈克尔杰克逊究竟谁的粉丝更多,谁的影响力更大?

    算上民族情怀因素,或许是前者,可如果仅看各自职业上的艺术成就,毫无疑问是后者。

    那二十六首经典曲目,足以奠定冷符铭不输于洛南烟的人气,可性子上的差距,最终还是产生了不小的差距。

    除了第一次惊艳登场的演唱之后,傲娇的符铭姑娘在往后的献艺中干脆脸都不露了。

    “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说的就是她这种情况。

    秦风也纳闷得很,不明白秦淮出身的冷符铭为何这般低调,不喜张扬,按照秦风的预期,她的的人气应该更高才是,如今这般,当真是可惜。

    除此之外,谁都没想到秦淮双绝之外,竟还杀出了一匹黑马。

    韩琪儿!这个并非戏子出身,却极为精于演技的火德先知,对于“胡媚娘”这个角色竟然拿捏地恰到好处。

    作为《白蛇传》后半部分绝对的颜值,演技担当,韩琪儿将“胡媚娘”的特指表现得丝丝入扣,分毫不差。便是秦风以最挑剔的目光去衡量,也难以找到丝毫不到位的地方。

    对此,面对韩琪儿那略带得意,骄傲的挑衅目光,秦风唯能报以一个大拇指,再附送一句“你真行!”

    不过相比洛南烟,韩琪儿的处境就要好的多了,胡媚娘只是较为贴近她的气质,而韩琪儿的气质恰恰是最为多变的,加上平日里不喜太过富贵奢华的装扮,总是一副小丫鬟的模样与七儿相伴站在秦风身后,路上能认出她来的人着实不多。

    一场戏能培养出几个高人气偶像,秦风并不觉奇怪,这种事在前世他见过太多了,可谁都没想到,不夜城的这一月表演,非但培养出了名动一时的三朵娇花,同时还培养出了三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鼠大”自然是扮演法海老和尚的乌老大了,可怜这曾经穷凶极恶的马匪头子,为了事业“第二春”,顾不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咬牙给自己剃了个大光头。

    终于,他成功了!把法海睚眦必报的可恶性子,展现的淋漓尽致。观众有多喜欢洛南烟,就有多痛恨给她带来无尽痛苦的乌老大这贼和尚。

    就这样,出门若不戴个狗皮帽把那颗光溜溜的脑袋遮住,一旦被人认出来,烂菜叶,臭鸡蛋那是应有尽有,不要钱似的往他那颗光头上招呼。

    辱骂诅咒无所不用其极,可怜乌老大,为了一场戏,在金陵城已是身败名裂了。

    “鼠二”则是扮演许仙的宋濂了。其实原版的许仙就不太讨喜,且不说是个标准的相貌协会,就剧情而言,无论是下了阴司不愿还阳还是偏听偏信上金山寺,处处透着意志不够坚定的凉薄负心汉特质,加之性格软弱,多少旁人觉得恨铁不成钢,着实配不上白娘子。

    宋濂倒好,一改许仙的软弱温吞性格,上来就是一副霸道总裁形象,大有天下舍我其谁,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

    这种气势不是罪过,可问题是气势再牛,绕不过剧情啊!谈情说爱的时候大丈夫,真男人,灾难来临了,眨眼之间就负了媳妇,害其被镇雷峰塔,不是渣男是什么?这种绣花枕头,废物点心要来何用?不如死了算了。

    故而整死咒其早死早超生的老百姓,也不在少数。

    不过这厮却无所谓,压根不放在心上。他又不会久居金陵,很快就要返回杭州了,管别人怎么想,还能咬他一口不成?在宋濂看来,老百姓对他的厌恶,完全来源于羡慕嫉妒恨的心理,心目中的“女神”成了他人妇,还为人生了个儿子,难以接受的嫉妒心驱使下,无论谁来演许仙,结果都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现在满脑子考虑的,是如何把洛南烟变成自己真正的媳妇,至于旁的事,没那闲工夫去想。

    至于最后一个“鼠三”,显然就是扮演许仕林的方煜了,上梁不正下梁歪,老子渣,儿子更渣。

    原版的许仕林并不懦弱,相反,性格上是比较强势的,谁惹到他一定会反击。与胡媚娘的交往中,许仕林也相对比较主动,唯一的黑点就是继承老子的外貌协会,以及媚娘离去之后满心欢喜的成婚所表现出的负心薄幸。

    可怜方煜虽有能力演出许仕林的外柔内刚,可他搭戏的对手是谁?韩琪儿!这叫他如何强硬主动得起来?

    方家不过是区区一个依附于白莲教的千宗,可韩琪儿确是显宗嫡系“火德先知”,这个女人有多危险,乌老大已经用切肤之痛告诉过他了,整场戏演下来,方煜有多局促,多害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下子,许仕林的罪名又加了一条,瞧那怂包样!简直是个比他爹还要废物的废物点心。

    如果说白素贞最后得道成仙的结局,让观众多少可以一定程度上原谅许仙,那么胡媚娘的结局。。。没有一个人会去原谅许仕林。

    方煜一下子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金陵官员眼里,他是个识趣多金的好朋友,乡绅富商眼里,他是需要尽力巴结的“不夜城”东家。老百姓眼里,唉。。。一言难尽。

    作为这一切始作俑者的秦风,实在没有精力对此表示歉意了,因为他也遇上了一件麻烦,天大的麻烦!

    就在方才,青州唐家传来了一封书信,是唐老爷子亲笔所书,写给唐雪霁的。

    展开书信只扫了一眼,唐雪霁那俏脸便不由微微一变,精明之色立刻被一抹慌乱所取代,待细细看完整封书信,一张小脸红一阵白一阵,看向秦风的目光也不由开始闪躲起来。

    “怎么了?可是家中出了什么事?”相识至今,秦风从未见她这般失态,不由略带关心地问道。

    唐雪霁摇摇头,露出一抹比哭都难看的笑容,回道:“完了,小风哥,看来咱们得假戏真做了。”

    “什么意思?”没头没脑得一句话,听得秦风一头雾水。

    从唐雪霁手中接过书信,秦风打开一看,顿时面色大变!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相反,非常简单。

    好不容易帮小妹解决了终身大事,唐老爷子可谓是老怀大慰,喜悦总得找人分享啊!不然整天憋在心里得有多难受。本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伟大情操,唐老爷子恨不得将此事公告天下。奈何终究是自家的事,全无干系的旁人想来对此事也没什么兴趣,又如何高兴得起来。

    可这桩婚事,唐府上下一早都已经知道了,甚至大多数唐家人都已经见过了这位未来姑爷,至于那些个至交好友,有一个算以一个,这么些年来,唐老爷子几乎都把他们送走了,还在世上的那是一个都没有啊。思来想去,老爷子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分享喜悦的人,远在皇宫,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六妹,那位唐贵妃。

    就在秦风等人在金陵尽心尽力筹备“不夜城”的期间,唐雪霁即将大婚的喜讯就这么顺利地传入了唐贵妃耳中。

    要不怎么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老爷子是这般心思,那唐贵妃得知幼妹喜讯,自然也得找个人分享。可这后宫之中,不是宫女就是太监,他们有资格与贵妃分享喜悦么?显然没有。

    喜悦在心中酝酿了几日,唐贵妃忍不住了,她终于寻到了一个人分享——大华朝的皇帝陛下。

    唐雪霁幼时,常会入宫陪伴六姐,老皇帝不但认得这位小姨子,且还非常熟悉,虽有些年不曾见到了,可经唐贵妃这么一提,自然而然便记起了那个无法无天的顽皮丫头。

    一想起那个小丫头如今都到了嫁人的年龄,老皇帝不由感慨万千,心血来潮之下,忽然想见见她,顺带看看这野丫头究竟选了个什么样的夫婿。皇帝当即便下了旨。他命传旨太监携了份重礼送去了青州唐府,同时宣唐雪霁携夫婿入宫见驾。

    看完书信,脑补了一些其中不曾提到的画面,秦风与唐雪霁相顾无言。

    两人互相之间虽有些许好感,然则婚约毕竟是假的,秦风的人生计划中,还真没考虑过去履行。唐雪霁心中对这婚约其实并不抗拒,对于秦风,她还处于观察期,所以也不急切。原想着拖上一段时日,待互相充分了解之后,若是情感能进一步升温,再论婚嫁也不迟。

    两人心中各有盘算,却奈何人算不如天算,谁能想到,就这么一件对整个天下来说,毫不起眼的小事,竟然最终会传到了皇帝陛下耳中,偏偏老皇帝还为此做出了反应。

    任何事情一旦涉及皇帝,那性质可就大大不同了。

    假婚约在此之前,可以视作一个玩笑,唐老爷子或许会有些不快,可也无伤大雅,毕竟以秦风的身份和目前的实力,根本无需看唐家人的脸色,他也不靠唐家吃饭,闹掰就闹掰了,他无所谓。

    可现在不同了!圣旨已下,就连贺礼都送来了,这会两人如果再说一句“这婚约是假的”,那可就是实打实的“欺君大罪”!莫说秦风项上人头不保,就是唐家也得吃不完兜着走。在这种历史背景之下,戏弄皇帝,能有什么好下场的?

    “现。。。现在怎么办?”秦风一时有些无措。

    皇帝,这个词一直以来距离秦风都非常遥远,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和皇帝产生什么交集。这年头的帝王可不是什么和蔼可亲的善茬,那是真正一言可断人生死的主。皇帝现在点名要见他,秦风能没有压力,能不慌么?这与胆子大小没有丝毫关系,是彼此身份的巨大差距下,从骨子里产生的拘谨与惧怕。

    相比之下,唐雪霁显得还要冷静一些,她想了想,道:“既然圣旨召见我们入宫见驾,不去是万万不成的,无论如何咱们都得跑这一趟,否则那就是抗旨,搞不好是要杀头的。至于婚约的事儿,回头看情况再说,走一步是一步吧,若是实在不成。。。”

    说到这,唐雪霁粉颊微微一热,小声说道:“实在不成的话,那便只能假戏真做了,小风哥,你。。。你就娶我吧。”

    “。。。”秦风沉默半晌,终是一咬牙,颔首道:“好吧,我们休息一日,明日一早便启程进京。”

    人家姑娘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秦风没再说什么推诿的话去伤害唐雪霁,让她下不来台。无论他是否考虑过去履行婚约,如今一切都不重要了。事实摆在眼前,如果老皇帝只是一时兴起,对他们的婚约并不上心,过几日就忘了,或许还有转圜的余地。可若是看在唐贵妃的面子上,当真上心了,秦风能不娶吗?不娶就是“欺君”,“欺君”就是杀头。

    要么娶要么死,在没有第三种选择的情况下,莫说唐雪霁的家世背景,相貌身段,性格智谋都无可挑剔,就算是一个蠢笨如狗,臃肿如猪的绝世丑女,秦风也只能硬着头皮将她扛回家去供着。

    强权社会的弱者,是没有资格讨价还价的,常年处于社会底层苦苦挣扎求存的秦风,对于这个道理,再明白不过了。

    既然无力反抗,那不如就好好享受,秦风投降地异常干脆果断。